第一章 基础答案 一、单选题
1. A 2. D 3. B 4. D
5. D 解析:现代企业具有生存权、发展权、自主权和自保权,其中自保权就包含了企业对自己经济利益的保护。纳税关系到企业的重大利益,享受法律的保护并进行合法的税收筹划,是企业的正当权利。 二、多选题
1. ABCD 2. BCD 3. ABD 4. ABCD 5. ABCD 6. BD 三、判断题
1. 错 解析:会计主体是财务会计为之服务的特定单位或组织,会计处理的数据和提供的财务信息,被严格在一个特定的、的或相对的经营单位之内,典型的会计主体是企业。纳税主体必须是能够承担纳税义务的纳税人。在一般情况下,会计主体应是纳税主体。但在特殊或特定情况下,会计主体不一定就是纳税主体,纳税主体也不一定就是会计主体。 2. 对
3. 错 解析:避税是纳税人应享有的权利,即纳税人有权依据法律的“非不允许”进行选择和决策,是一种合法行为。
4. 错 解析:税负转嫁是纳税人通过价格的调整与变动,将应纳税款转嫁给他人负担的过程。因此税负转嫁不适用于所得税,只适用于流转税。 四.案例分析题
提示:可以扣押价值相当于应纳税款的商品,而不是”等于”.
第二章 答案
一、单选题
1.D 2.D 3. A 4. C 5. B 6. D 7.A 8. B 9. C 10. C 11. C 12.D (改扩建工程,只有增加工程价值50%以上时才分2年抵扣进项税额)
二、多选题 1. ABCD 2. ABCD 3. ABCD
4. ABC,解析:销售房地产老项目适用5%的征收率。
5. CD,解析:进口货物适用税率为17%或13%,与纳税人规模无关。 6. ABCD
7.ABC 解析:纳税人取得的存款利息收入,免税。 8.ACD 解析:农民销售自产粮食,免税。 9.ABCD 10.ABCD 11.ABCD
12.AB,解析:一般纳税人出售老项目选择简易计税以与小规模纳税人出售其自行开发的房地产项目,均不得扣除土地价款。
1 / 22
三、判断题
1. 错 解析:只就增值额征税,如果一样税率的商品的最终售价一样,其总税负就必然一样,而与其经过多少个流转环节无关。 2. 对
3. 对 解析:2009年1月1日实施转型,我国全面实施消费型。
4. 错 解析:已经抵扣了进项税额的购进货物,投资给其他单位应视同销售,计算的销项税额。
5. 错 解析:小规模纳税人不存在抵扣的问题,只有一般纳税人外购小轿车自用所支付价款与其运费,取得了专用,才允许抵扣进项税额。 6. 对 解析:只有境内运费才允许单独抵扣。境外运费作为进口商品完税价格的组成部分。 7. 对 8. 对
9. 错 解析:搬家公司搬运货物收入属于物流辅助服务,适用6%税率。 10.对 11.对 12.对
四、计算题
1.(1)当期销项税额=6.8+5.1+10×3000×17%/10000+17+0.34=29.75(万元) (2)当期准予抵扣的进项税额=34+340+0.22+3.4=377.62(万元) (3)本月应纳=29.75-377.62=347.87(万元)
2.销项税额=22+17=39(万元)
进项税额=8.5+1.7+0.68=10.88(万元)
应纳=(39-10.88)+15+1+0.2=44.32万元
3.销项税额=30+12=42(万元)
进项税额=12+0.24+6.8+0.5=19.54(万元) 应纳=42-19.54=22.46(万元)
4.进项税额=220×60%+55+30+6.6+0.26+0.68=224.54(万元) 支付存款利息不允许抵扣
含税销售额=(2000+1000+50+500+30+20)+(300+200+100+500)=3600+1100=4700(万元)
销项税额=4700/1.06×6%=266.0377(万元) 国债利息、同业拆借利息、转贴现利息均免税。 应纳=266.0377-224.54=41.4977万元
5.进项税额=1100×60%+340+0.11+1.1+6=1007.21万元 销项税额=850+544+12+6=1412万元
应纳=1412-1007.21=404.79万元 软件销项税额=850+544=1394
软件销售收入=5000+3000+200=8200
总销售收入=5000+3000+200+200+100=8500 软件进项税额=1007.21*8200/8500=971.66
2 / 22
软件应纳税=1394—971.66=422.34
应向税务机关申请退税=422.34-8200*3%=176.34
6.A项目是老项目,到税务机关备案后,税率3%,简易计税。简易计税的项目,不存在进项税额抵扣,故应交与进项没有关系。 A项目应交=60万元
B项目为新项目,按照一般计税办法。 销项税额=1100万元
进项税额=220+340+510×60%+30+0.88+3.4=900.28万元 B项目应交=1100-900.28=199.72万元 共计应交=60+199.72=259.72万元
7.(1)全部进项税额=17++1.7+9.35+1.7=29.75(万元)
全部销项税额=17+2.55=19.55(万元)
(2)不得免征和抵扣税额=(40-20×3/4)×(17%-13%)=1万元 (4)比大小确定当期应退税和应抵退税
(4)应纳税额=19.55-(29.75-1)-2=-11.2(万元)
(3)出口应退税全额=(40-20×3/4)×13%=3.25(万元)
11.2>3.25;实际应退税3.25万元
内销抵应退税=出口应退税全额-实际应退税=0 下期留抵税额=11.2-3.25=7.95(万元) 五、分录题 1. 会计分录:
(1)借:应收账款 2340 000 贷:主营业务收入 2000 000 应缴税费—应交(销项税额) 340 000 借:主营业务成本 1400 000 贷:库存商品 1400 000
20天内付款,折扣1%,折扣额=2000×1%=20万元,折扣只对应销售收入,不能减少。
借:银行存款 2320 000 财务费用 20 000 贷:应收账款 2340 000 (2)折让重新开具专用,可以减少对应的额。
借:应收账款 585 000(红字) 贷:主营业务收入 500 000(红字) 应缴税费—应交(销项税额) 85 000(红字)
(3)根据暂行条例规定:先开的,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开具的当天。虽然是分期收款合同,但因全额开具,必须当期全额纳税。
借:银行存款 1170 000 应收账款 2340 000 贷:主营业务收入 3000 000 应缴税费—应交(销项税额) 510 000
借:主营业务成本 2100 000 贷:库存商品 2100 000
3 / 22
(4)销售转型前购进或自制的固定资产,简易计税,税率3%减按2%征收,应交2万元计入“应交税费——简易计税”明细账。
借:固定资产清理 200 000
累计折旧 300 000
贷:固定资产 500 000
借:银行存款 102 000 贷:固定资产清理 100 000 贷:应交税费——简易计税 2 000 固定资产清理净损失=20-10=10万元
借:营业外支出 100 000 贷:固定资产清理 100 000 (5)可抵扣进项税额=13.6+1.1=14.7万元
借:固定资产 900 000 应缴税费—应交(进项税额) 147 000 贷:银行存款 1047 000
(6)根据暂行条例规定,代垫运费不作为价外费用缴纳。 借:应收账款 1220 000 贷:主营业务收入 1000 000 应缴税费—应交(销项税额) 170 000 银行存款 50 000 借:主营业务成本 700 000 贷:库存商品 700 000 (7)月末,计算
销项税额=34-8.5+51+17=93.5万元 进项税额=30+14.7=44.7万元
一般计税办法应纳=93.5-44.7=48.8万元
简易办法应交=0.2万元
借:应缴税费—应交(转出未交) 488 000 贷:应缴税费—未交 488 000 下月缴纳时:
借:应缴税费—未交 488 000
应交税费——简易计税 2000 贷:银行存款 490 000
2.(1) 借:原材料 41万元
应缴税费—应交(进项税额) 6.91万元
贷:银行存款 47.91万元
(2)借:分期收款发出商品 1000万元
贷:库存商品 1000万元 借:银行存款 936万元 贷: 主营业务收入 800万元
应缴税费—应交(销项税额) 136万元
借:主营业务成本 500 000
4 / 22
贷:分期收款发出商品 500 000 (3)借:无形资产—专利权 100万元
应缴税费—应交(进项税额) 6万元 贷:银行存款 106万元 (4)借:管理费用 20万元
应缴税费—应交(进项税额) 1.2万元 贷:应付账款 21.2万元
(5)借:销售费用 50万元
应缴税费—应交(进项税额) 3万元 贷:银行存款 53万元
(6)借:银行存款 31.8万元
贷:其他业务收入 30万元
应缴税费—应交(销项税额) 1.8万元
(7)借:固定资产 6000万元
应缴税费—应交(进项税额) 396万元 应交税费—待抵扣 2万元
贷:银行存款 6660万元
(8)融资相关的费用,无论取得专用还是普通,均不得抵扣进项税。
借:财务费用 106万元
贷: 银行存款 106万元
(9)借:银行存款 5.85万元
贷:其他业务收入 5万元
应缴税费—应交(销项税额) 0.85万元
(10)报销差旅费,只有住宿费可以抵扣进项税额,其他费用不得抵扣进项税。
借:管理费用 40万元 应缴税费—应交(进项税额) 0.6万元 贷:银行存款 40.6万元
8月份应纳计算如下:
销项税额=136+1.8+0.85=138.65万元
进项税额=6.91+6+1.2+3+396+0.6=413.71万元 应纳税额=138.65-413.71=-275.06万元
应纳税额为负数,留下期抵扣,无需做账务处理。 3.(1)国内运输收入入账:
借:银行存款 1110万元 贷:营业收入——运输收入 1000万元
应缴税费—应交(销项税额) 110万元
国际运输收入入账:
借:银行存款 5000万元 贷:营业收入——运输收入 5000万元 (2)期租业务,按照运输业征收11%的
借:银行存款 111万元 贷:营业收入——运输收入 100万元
应缴税费—应交(销项税额) 11万元
(3)港口装卸业务,按照物流辅助服务征收6%的
5 / 22
借:银行存款 212万元 贷:营业收入——运输收入 200万元
应缴税费—应交(销项税额) 12万元
(4)取得港口堆存业务,按照仓储服务,征收6%的
借:银行存款 318万元 贷:营业收入——运输收入 300万元
应缴税费—应交(销项税额) 18万元
(5)借:燃料 200万元 应缴税费—应交(进项税额) 34万元
贷:银行存款 234万元
(6)借:生产用材料 20万元 应缴税费—应交(进项税额) 3.4万元
贷:银行存款 23.4万元
(7)借:营运费用 15万元 应缴税费—应交(进项税额) 0.9万元
贷:银行存款 15.9万元
(8)过闸费按照出租不动产,征收11%的
借:营运间接费用 20万元 应缴税费—应交(进项税额) 2.2万元
贷:银行存款 22.2万元
(9)借:固定资产 1000万元 应缴税费—应交(进项税额) 66万元 应交税费—待抵扣 44万元
贷:银行存款 22.2万元
(10)港口费、码头停靠费,属于物流辅助服务,税率6%
借:营运间接费用 50万元 应缴税费—应交(进项税额) 3万元
贷:银行存款 53万元
(11)简易计税,适用税率3%减按2%计税,应交0.8万元,计入“应交税费——简易计税”明细账。
借:固定资产清理 500 000
累计折旧 500 000
贷:固定资产 1000 000
借:银行存款 408 000 贷:固定资产清理 400 000
贷:应交税费——简易计税 8 000
固定资产清理净损失=50-40=10万元
借:营业外支出 100 000 贷:固定资产清理 100 000
进项税额=34+3.4+0.9+2.2+110×60%+3=109.5 销项税额=110+11+12+18=151万元 应纳税额=151-109.5=41.5
6 / 22
简易办法应交=0.8万元
借:应缴税费—应交(转出未交) 415 000 贷:应缴税费—未交 415 000 下月缴纳时:
借:应缴税费—未交 415 000
应交税费——简易计税 8000 贷:银行存款 423 000
4.取得收入,无论取得的专用,还是普通,会计处理都一致。 (1)借:银行存款 1920 000 贷:营业收入——住宿收入 1200 000
贷:应交税费——应交(销项税额) 720 000
(2)借:银行存款 1060 000 贷:营业收入——餐饮收入 1000 000
贷:应交税费——应交(销项税额) 60 000
(3)借:银行存款 530 000 贷:营业收入——KTV收入 500 000
贷:应交税费——应交(销项税额) 30 000
(4)出租会议室属于不动产经营租赁,按照11%计税
借:银行存款 222 000 贷:营业收入——租赁收入 200 000
贷:应交税费——应交(销项税额) 22 000
(5)接站送站服务,属于运输业,税率11%
借:银行存款 111 000 贷:营业收入——运输收入 100 000
贷:应交税费——应交(销项税额) 11 000
(6)农产品取得普通,按照总额的13%抵扣
允许抵扣进项税额=51.5×13%=6.695万元 计入蔬菜成本的金额=51.5-6.695=44.805元
借:存货——食品—蔬菜 448050
应交税费-应交(进项税额) 66 950 贷:银行存款 515 000 (7)借:物料用品——服务用品—床单 60 000
应交税费-应交(进项税额) 10 200 贷:银行存款 70 200
(8)装修增加饭店房屋价值低于50%,允许当月全额抵扣进项税额
借:在建工程——装修工程 800 000
应交税费-应交(进项税额) 136 000 贷:银行存款 936 000
进项税额=6.695+1.02+13.6=21.315 销项税额=72+6+6+2.2+1.1=87.3万元 应纳税额=87.3-21.315=65.985万元
借:应缴税费—应交(转出未交) 659 850
7 / 22
贷:应缴税费—未交 659 850 下月缴纳时:
借:应缴税费—未交 659 850 贷:银行存款 659 850
六.筹划题
1.提示:运用价格折让临界点,计算临界点价格,比较后决策. 2.A企业采取经销方式:
应纳=500×210×17%-50×1250×3%-1600=17850-1875-1600=14375(元) 收益额=500×210-50×1250=105000-62500=42500 A企业采取来料加工方式:
应纳=41000×17%-1600=6970-1600=5370(元) 收益额=41000(元)
来料加工方式少交9005元,多获得收益1500元。 对于B企业来说: 采取经销方式:
应纳=50×1250×3%=1875(元) 货物成本=500×210×(1+17%)=122850(元) 采取来料加工方式: 应纳=0
货物成本=50×1250+41000×(1+17%)=110 470(元)
来料加工方式下,B企业的加工货物的成本降低12380元,少交1875元。 3.(1)提示,福利用途的纸X后续不能形成销项税额,故进项税额不允许抵扣。 (2)提示:属于以物易物,应按照换出货物的售价计税。
(3)提示:单位将不动产无偿赠送他人,视同销售。营改增试点实施办法第十一条明确:单位和个体工商户的下列情形,视同提供应税服务:(一)向其他单位或者个人无偿提供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服务………,故A企业将部分专利技术无偿赠送给B企业,也应视同销售。
第三章 消费税答案
一、单选题
1. A 解析:啤酒屋销售的自制扎啤应缴纳消费税;土杂商店出售的烟火鞭炮在生产出厂环节交纳消费税,商业零售环节不缴;卡车不是消费税的征税X围。使用过的小轿车不交消费税,只交。
2. A 解析:征收消费税的汽车包括小轿车、越野车、小客车。电动汽车、沙滩车、大客车都不属于消费税的征税X围。
3. C 解析:卷烟的批发环节缴纳消费税;金银首饰在零售环节缴纳消费税;酒类产品在生产环节缴纳消费税;酒精属于非应税消费品。
4. D 解析:只有用于连续生产应税消费税的自用消费品,才不需要缴纳消费税。
5. D 解析:自制涂料用于粉刷办公楼,属于用于非消费税应税项目,使用时纳税。自制烟丝用于继续加工成卷烟属于连续生产应税消费品;酒精不缴纳消费税。
6.A 解析:消费税一般在生产和进口环节征收,零售电池、涂料和零售啤酒不是纳税环节;高档家具不属于消费税征税X围。
7.D 解析:提回后用于连续生产应税消费品时不缴纳消费税,最终消费品销售时缴纳消费税;提回后用于生产非应税消费品时不纳税;提回后按加工环节计税价格直接平价出售时
8 / 22
不纳税;提回后以加工环节计税价格为基础加价出售时应缴纳消费税。
8.C. 解析:电动汽车、高尔夫球车、四十个座位的大客车,均不属于征税X围。
二、多选题
1. AC 解析:啤酒、黄酒、汽油、柴油采用定额税率征收消费税。葡萄酒、烟丝采用比例税率计算消费税。
2. ABCD 解析:AB属于视同销售应缴纳消费税;C在出厂环节计算缴纳消费税;D直接加价销售时还要缴纳消费税。
3. ACD 解析:连续生产非应税产品在移送环节缴纳消费税;金银首饰、钻石与饰品在零售环节缴纳消费税;卷烟在货物批发环节缴纳消费税;不动产转让不是消费税征税X围。 4. ABD 解析:对饮食业、商业、娱乐业举办的啤酒屋生产的啤酒,应当征收消费税。其销售额还应当征收,按消费税与之和计征城建税和教育附加。
5. BD 解析:A属于连续生产应税消费品;BD属于视同销售;C.酒精属于非应税项目。 6. ABD 解析:一般消费品都在生产环节和进口环节缴纳消费税,特殊的是卷烟,除生产环节缴纳消费税外,在批发环节还要再缴纳消费税。
7.ACD 解析:一般情况下,和消费税的税基一样,均为含有消费税不含的销售额;销售货物在统一征收后,应税消费品再征收一道消费税,非应税消费品只征收。
8.AD 解析:属于消费税同一税目的才可以抵扣。但白酒不可以抵扣。
9.ABD 解析:只有连续生产应税消费品时,不缴纳消费税,其他方面自用时,都应缴纳消费税。
10.ABC 解析:D高尔夫球车不属于消费税征税X围。 三、判断题
1. 对 解析:对啤酒、黄酒以外的酒类产品押金,不论到期与否,发出时均应并入销售额计征。
2. 对 3. 错
4. 错 解析:化妆品在生产、批发、零售环节均要缴纳,但消费税仅在出厂销售环节缴纳。 5. 对
6.对 解析:消费税采用实耗扣税法,而采用购进扣税法。 7.对
8.错 解析:除了卷烟以外的应税消费品,进口环节缴纳消费税后,国内的批发和零售环节,不再缴纳消费税。、 9.对 10.对
四、计算题
1.(1)进口原材料应纳关税=(120+8+10+13)×10%=151×10%=15.1(万元)
进口原材料应纳=(151+15.1)×17%=28.237(万元)
(2)进口机器设备应纳关税=(60+3+6+2)×10%=71×10%=7.1(万元) 进口机器设备应纳=(71+7.1)×17%=13.28(万元)
(3)本月销项税额=340+1.7+10×(2000/100)×17%=375.7(万元)
允许抵扣的进项税额=28.237+13.28+0.44+51+2.2+17=112.157(万元) 应纳=375.7-112.157=263.543(万元)
9 / 22
(4)本月应纳消费税=(2000+10+10×2000/100)×12%
=2210×12%=265.2(万元)
2. 进项税额=25.5+8.5=34万元 销项税额=85+34+13.6=132.6万元 应纳=132.6-34=98.6万元
领用外购高尔夫球杆的杆头、杆身和握把,已纳消费税可以抵扣;外购生产高尔夫球的原材料,没有缴纳消费税。
购进时已纳消费税=150×10%=15万元 销售高尔夫球车不纳消费税
销售时应纳消费税=(500+200)×10%=70万元 应向税务机关缴纳消费税=70-15=55万元 3.小汽车进口环节组成计税价格
=(10×40+10+5+3)×(1+25%)/(1-5%)=522.5/0.95=550万元 小汽车进口环节消费税=550×5%=27.5万元
小汽车进口环节=550×17%=93.5万元 卷烟进口环节组成计税价格={150×(1+20%)+100×150/10000}/(1-56%)=412.5万元
卷烟进口环节消费税=412.5×56%+100×150/10000=232.5万元
卷烟进口环节=412.5×17%=70.13万元 销项税额=8×93.6/1.17×17%+170+153=108.8+170+153=431.8万元 允许抵扣的进项税额=93.5+0.11+70.13=163.74万元 应纳=431.8-163.74=268.06万元
小轿车单一环节缴纳消费税,进口环节缴纳了消费税后,国内销售环节不再缴纳消费税。 只有卷烟特殊,双环节缴纳消费税,因此,进口环节缴纳了消费税后,国内批发环节还应复合缴纳消费税。
应交消费税= 900×11%+60×150/10000=99+0.9=99.9万元
4.白酒消费税分从价计征和从量计征两部分 消费税=(100×20%+400×20%+160×20%+8×4×20%)+(50+100+20+8)×2000×0.5/10000
=692×20%+178×0.1=156.2万元
销项税额=17+68+27.2+8×4×17%=117.万元 进项税额=26万元
应交=117.-26=91.万元
五、分录题
1.借:银行存款 24 570 贷:主营业务收入 20 000
其他业务收入 1 000 应交税费---应交 3 570
应纳消费税=(20000+1000)×20%+2000×0.5=4200+1000=5200(元) 借:税金与附加 5200 贷:应交税费——应交消费税 5200 2.(1)发出材料时:
10 / 22
借:委托加工物资 55 000 贷:原材料 55 000 (2)支付加工费和时:
借:委托加工物资 20 000 应交税费---应交(进项税额) 3 400
贷:银行存款 23 400
(3)支付代扣代缴消费税时:
代扣代缴消费税=(55000+20000)÷(1-30%)×30%=32143(元)
提回后用于连续生产卷烟的,已纳消费税计入“应交税费——应交消费税”
借:应交税费-消费税 32 143 贷:银行存款 32 143
提回后用于连续生产卷烟的情况下,烟丝入库时:
借:库存商品 75 000 贷:委托加工物资 75 000
六.筹划题
1.提示:分品种分别进口,只有化妆品缴纳消费税,护肤品则不缴纳消费税。 2.提示:10000元以内的手表,不属于消费税征税X围,故方案可行, 原售价,需要缴纳消费税=11000×20%=2200元,仍有降价幅度=2200-1100=1100元
3.方案一:委托加工成酒精,然后由本厂生产成白酒。。
该酒厂以价值250万元的原材料委托A厂加工成酒精,加工费支出150万元,加工后的酒精运回本厂后,再由本厂生产成白酒,需支付人工与其他费用100万元。
A.酒精在委托加工环节不缴纳消费税。白酒销售后,应交消费税为: 2000×20%+100×0.5×2=500(万元)
B.税前利润=2000-250-150-100-500=1000(万元)
方案二:委托加工成白酒,收回后直接加价销售。
该酒厂将价值250万元的原材料交A厂加工成白酒,需支付加工费250万元。产品运回后仍以2000万元的价格销售。
A.代收代缴消费税为:
组税价格=(250+250+100×0.5×2)÷(l-20%)=750万元 消费税=750×20%+100×0.5×2=250(万元)
B.白酒在委托加工环节缴纳的消费税不得抵扣。白酒销售后,应交消费税为: 2000×20%+100×0.5×2=500(万元) 总消费税=250+500=750(万元)
C. 税前利润=2000-250-250-750=750(万元) 方案三:由该厂自己完成白酒的生产过程。
由本厂生产,消耗材料250万元,需支付人工费与其他费用250万元。 A. 自产白酒销售后,应交消费税为:
2000×20%+100×0.5×2=500(万元)
B. 税前利润=2000-250-250-500=1000(万元) 通过计算可知,方案一和方案三利益一致,都可以选择。
第四章 流转小税种答案
11 / 22
一、单选题
1. D 解析:城建税的计税依据是纳税人实际缴纳的“三税”税额,不包括非税款项。 2. D 解析:当月免抵的税额,纳入城建税计税X围。
3. D 解析:货物运抵境内输入地点起卸前的支出,都计入完税价格。 4. B
5. A 解析:转让二手房能扣除的是以全部重置成本为基础计算的评估价格。
6. C 解析:个人之间互换自有住房,免征土地;企业之间房地产交换,缴纳土地;兼并企业从被兼并企业得到房地产,不征土地;非房地产企业间用房地产进行投资,免征土地。 7.C
8.D 到达中国口岸起卸前的支出计入进口货物的关税完税价格。 二、多选题 1. ABCD 2. AC
3. BD 解析:转让房地产时缴纳的税金包括、印花税、城建税与教育附加(视同税金)。其中,是价外税,不允许扣除。契税由购买、承受方缴纳,房地产开发企业作为销售方并不涉与。 4. ABCD 5. ABC
6. ABC 解析:房地产企业可以加扣20%,非房地产企业不得加扣20%。 7.ABD 解析:进口关税计入货物成本。
8.BC 解析:买地卖地按差价缴纳;缴纳土地时,只允许扣除买地支付的款项和卖地时支付的相关税费,没有开发,不得加计扣除20%。 三、判断题
1. 错 解析:缴纳和消费税的纳税人不在县城、镇的,城建税税率为1%。城建税的征税X围遍与城乡。
2. 错 解析: 房地产开发企业转让新开发房地产缴纳的印花税,在计算土地时不允许扣除,其他企业转让新开发房地产缴纳的印花税,允许扣除;转让二手房缴纳的印花税,允许扣除;转让土地使用权缴纳的印花税,允许扣除。 3.对
4.错 解析:城建税的计税依据不包括滞纳金、罚款等非税款项。
5.错 解析:本命题缺少一个关键条件---纳税人建造普通标准住宅出售的,其增值额未超过扣除项目金额20%的房地产开发项目,免征土地。 6.对
7.错 解析:原产于我国境内的货物,进口时采用最惠国税率。 8.对 9.对
10.错 解析:进口关税和出口关税的计税依据中都不包含关税本身。 四、计算题
1.第一步,确定收入总额为货币与实物之和2900+100=3000(万元) 第二步,确定扣除项目金额: 支付地价款1000万元 房地产开发成本900万元
开发费用=100+(1000+900)×5%=195(万元)
12 / 22
3000×11%=330(万元)
城建税和教育附加:330×(7%+3%+2%)=39.6(万元),房地产公司印花税不允许扣除 加扣费用:(1000+900)×20%=380(万元)
扣除费用总计=1000+900+195+39.6+380=2514.6(万元) 第三步,确定增值额:3000-2514.6=485.4(万元) 第四步,确定增长率:485.4÷2214.6=19.3% 增长率低于20%的普通标准住宅,免税。
2. 土地款=4750+250=5000万元,住宅楼和写字楼土地成本各2500万元 住宅楼:收入=20 000万元
=20 000×11%=2200万元,
城建税与教育附加=2200×(7%+3%+2%)=2万元,房地产公司,印花税不允许扣除 允许扣除金额=2500+3000+(300+5500×5%)+2+5500×20% =2500+3000+575+2+1100=7439万元 增值额=20 000-7439=12561万元
增长率=12561/7439=168%,适用税率50%,扣除率15%
住宅楼应交土地=12561×50%-7439×15%=6280.5-1115.85=51.65万元
写字楼:收入=30 000万元
=30 000×11%=3300万元,
城建税与教育附加=3300×(7%+3%+2%)=396万元,房地产公司,印花税不允许扣除 允许扣除金额=2500+4000+6500×10%+396+6500×20% =2500+4000+650+396+1300=8846万元 增值额=30 000-8846=21154万元
增值率=21154/8846=239%,适用税率60%,扣除率35%
写字楼应纳土地=21154×60%-8846×35%=12692.4-3096.1=9596.3万元 3. 应纳=(70 000-10 000)×11%=6600(万元) 城建税与教育附加=6600×(7%+3%+2%)=792(万元) 印花税=(70000+6600)×0.05%=38.3万元
土地允许扣除金额=10 000+300+792+38.3=11130.3(万元) 土地增值额=70000-11130.3=58869.7万元
增值率=58869.7/11130.3=528%,税率60%,扣除率35% 应纳土地=58869.7×60%-11130.3×35%
=35321.82-35.605=31426.215(万元)
4.先判断进口货物完税价格为CIF成交价格-进口后装配调试费 完税价格=600-30=570(万元) 关税=570×10%=57(万元)
纳税人应当自海关填发税款缴纳书之日起15日内完税,该公司应于1月24日前纳税,该公司25日纳税,滞纳1天,滞纳金为57万元×0.05%=285(元) 五、分录题
1. 应交关税和商品采购成本计算如下: 应交关税=400×25%=100(万元) 应交消费税=(400+100)÷(1-8%)×8%
=543.4783×8%=43.4783(万元)
应交=(400+100+43.4783)×17%
13 / 22
=543.4783×17%=92.3913(万元)
会计分录如下: (1)支付国外货款时:
借:物资采购 400 贷:银行存款 400 (2)在海关缴纳税金时:
借:物资采购 143.4783 借:应交税费---应交(进项税额) 92.3913 贷:银行存款 235.8696 (3)商品验收入库时:
借:库存商品 543.4783 贷:物资采购 543.4783
2.(1)补交出让金时
借:无形资产 51.5 贷:银行存款 51.5 (2)转让时计算应交土地时。 应缴纳=400×11%=44万元
(补交的土地出让金不允许扣除,因为土地不是企业购买的,而是以前行政划拨的)。 城建税和教育附加=44×(7%+3%+2%)=5.28万元 印花税=400×0.05%=0.2万元 允许扣除税金共计5.48万元
增值额=400-51.5-5.48=343.02万元 增值率=343.02÷56.98=602%
应纳土地=343.02×60%-56.98×35%
=205.812-19.943=185.869万元
补缴土地出让金时,做分录:
借:无形资产——土地使用权 51.5 贷:银行存款 51.5 出售土地时,做分录:
借:银行存款 444 贷:应交税费——应交(销项税额) 44 ——应交土地 185.869 ——应交城建税 3.08
——应交教育费附加 1.32——应交地方教育附加 0.88 无形资产 51.5 营业外收入 157.151
六.筹划题
1.提示:利用优惠,将普通住宅的增值额控制在20%以内. 2.提示:利用零部件和整机的税率差别筹划.
3.提示:土地和房屋视同出售,签订一个合同时纳税多少? 土地和房屋视同出售,分别签订合同纳税多少? 以土地和房屋出资,纳税多少?
14 / 22
第五章 企业所得税答案
一、单选题 1. C
2. B 解析:不得从销项税金中抵扣的进项税金,应视同财产损失,准予与存货损失一起在所得税前按规定扣除。
不得抵扣的进项税=20000×60%×17%=2040(元) 3. C 4. B
5. D 解析:ABC为企业所得税免税项目。 6. C
7.C 解析:团体意外伤害险属于一般商业保险,不得在所得税前扣除。 8.A 解析:A属于营业收入;BCD属于资本利得。 9.A
10. B 解析:技术X围包括专利技术、计算机软件著作权、集成电路布图设计权、植物新品种、生物医药新品种等;技术转让收入不包括销售或转让设备、仪器、零部件、原材料等非技术性收入;只有在合同中约定并随技术转让收入一并收取的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技术培训收入,才可以享受税收优惠。 二、多选题
1. BCD 2. ABD 3. ABCD 4. BCD 5. ACD 6.ABD 7. ABD 8. ACD 9. ABC 10. ABCD 三、判断题
1.对 2. 对
3. 错 解析:企业应从固定资产使用月份的次月起计算折旧;停止使用的固定资产,应从停止使用月份的次月起停止计算折旧。
4. 错 解析:企业从事国家重点扶持的公共基础设施项目的投资经营所得,从项目取得第一笔生产经营收入所属纳税年度起,第一年至第三年免征企业所得税,第四年至第六年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 5. 对
6. 错 解析:只有企业实际发生的合理的工资、薪金支出,才准予扣除。 7.错 只有直接或间接持股之和达100%技术转让所得,不享受减免税优惠 8.对
9.错 解析:委托外部进行研发活动,研究开发费的80%可以享受加计扣除的税收优惠。 10.错 所有行业的企业新购进研发仪器、设备,单价不超过100万元,允许一次性计入当期成本费用在税前扣除。
四、计算题
1.(1)该企业所得税前可扣除的销售费用200万元
按税法规定,企业当年税前扣除的广告费用不能超过销售营业收入的15%。 广告费限额=3000×15%=450(万元),广告费没有超支,允许扣除100万元。 (2)计算该企业所得税前可扣除的管理费用=500-8-30-2=460(万元)
①按税法规定,业务招待费用按照发生额的60%扣除,但最高不得超过销售营业收入的0.5%;业务招待费的限额计算:3000×0.5%=15万元;20×60%=12万元;可扣除12万元,不允许扣除8万元。
15 / 22
②按税法规定,经营性租入固定资产的费用应按受益时间均匀扣除
当年应计入成本费用的房租=36万÷24个月×4个月=6万元,当年不允许扣除30万元 ③存货跌价准备2万元属于税法不认可的支出 (3)计算该企业计入计税所得的投资收益为0 ①国库券利息收入免缴企业所得税
②居民企业直接投资于其他居民企业的投资收益属于免税收入 ③不认可权益法计算的投资损失15万元 (4)企业间经营性违约罚款可扣除。
计算该企业应纳税所得额=3000-1500-12-200-460-10.5=817.5(万元) (5)计算该企业应纳的所得税额=817.5×25%=204.38(万元) (6)应补缴企业所得税=204.38-190(预交)=14.38(万元) 2.(1)该企业的会计利润总额
企业账面利润=2000+2+60+10-1000-500-300-50-40-32=150(万元) (2)对收入的纳税调整
国债利息属于免税收入,调减所得额2万元
接受捐赠应按价款和合计额计入当年营业外收入,调增所得额11.7万元。 本企业支付的运费,应借记原材料,贷记银行存款,不涉与收入和费用。 (3)对费用和支出的纳税调整
广告费和招待费标准以主营业务收入和其他业务收入为基数,不包括投资收益和营业外收入收入。
广告费限额=(2000+10)×15%=301.5(万元) 广告费超支=400-301.5=98.5(万元),调增所得额=98.5万元 招待费限额:80×60%=48万元,(2000+10)×0.5%=10.05万元 允许扣除10.05万元,调增所得额69.95万元 研究开发费加扣:70×50%=35万元
合计调增管理费用=69.95-35=34.95万元 营业外支出调整额:
捐赠限额=150×12%=18万元,公益捐赠20万元允许扣除18万元,直接捐赠10万元不允许扣除;行政罚款2不允许扣除。调增所得额14万元。
(4)应纳税所得额=150-2+11.7+98.5+34.95+14=307.15万元 应纳所得税=307.15×25%=76.79万元
3.招待费标准100×60%=60万元,9600×0.5%=48万元,调增所得额=100-48=52万元
广告费标准=9600×15%=1440万元,大于500万元,允许全额扣除 研究开发费加计扣除=60×50%=30万元
接受捐赠调整所得额=(50+8.5)=58.5万元,企业负担的允许计入资产成本,不计入收入项目
允许捐赠支出=1000×12%=120万元,实际捐200万元,调整所得额=200-120=80万元
允许三费额=300×(14%+2%+2.5%)=300×18.5%=55.5万元 三费实际额=50+6+8=万元,调增所得额=-55.5=8.5万元 应纳税所得额=1000+52-30+58.5+80+8.5=1169万元 企业所得税=1169×25%=292.25万元
4. 会计利润=8000-2000-200-400-450-500+20-40-30=4400万元
16 / 22
管理费用调整:投资者生活费用不得税前扣除,调增10万元;
业务招待费:20×60%=12万元,8000×0.5%=40万元,允许抵扣12万元,调增8万元 研究开发费允许加扣50%,即60×50%=30万元,调减所得额30万元。 财务费用调整:20-100×8%=12万元,调整所得额12万元。 营业外支出调整:
允许捐赠额=4400×12%=528万元,实际公益性捐赠20万元,允许扣除,不用调整;直接捐赠10万元,不允许扣除,调增所得额10万元。 提取的存货减值准备不允许扣除,调增所得额30万元 营业外收入调整: 调增所得额=50×20%=10万元,
全年应纳税所得额=4400+10+8-30+12+10+30+10=4450万元 应纳所得税=4450×15%=667.5万元
五、分录题
1. (1)2015年当期应交所得税
会计折旧=300万元,税法折旧150万元,调增所得额=150万元 应纳税所得额
=3000+150+500-1200×50%+250+100-300 =3100(万元)
应交所得税=3100×25%=775(万元)
借:所得税费用 775 贷:应交税费——应交所得税 775 (2)2016年度递延所得税
固定资产期末账面价值1200万元,计税基础1350万元,形成可抵扣暂时性差异150万元;
存货计提减值准备,形成可抵扣暂时性差异100万元。
交易性金融资产,账面价值1800万元,计税基础1500万元,形成应纳税暂时性差异300万元,以后期间纳税,调减当年所得额300万元.
递延所得税资产期末余额=(150+100)×25%=62.5(万元) 递延所得税资产期初余额=20万元
递延所得税资产增加额=62.5-20=42.5万元
递延所得税负债期末余额=300×25%=75(万元) 递延所得税负债期初余额=25万元
递延所得税负债增加额=75-25=50万元 递延所得税=50-42.5=7.5(万元)
借:递延所得税资产 42.5 所得税费用 7.5 贷:递延所得税负债 50 (3)利润表中应确认的所得税费用 所得税费用=775+7.5=782.5(万元)
2. (1)计算应缴所得税,并编制会计分录: 罚款不允许税前扣除,调整所得额10万元。
招待费标准:50×60%=30万元,5000×5‰=25万元,允许扣除25万元,调增所得额25万元。
17 / 22
广告费=5000×15%=750万元,实际600万元,允许全部扣除。
公益性捐赠=300×12%=36万元,实际捐赠56万元,允许扣除36万元,调增所得额20万元。
研究开发费加扣70×50%=35万元
商誉减值准备不允许税前扣除,形成可抵扣暂时性差异,调整所得额20万元。
交易性金融会计账面1000万元,计税基础1200万元,形成可抵扣暂时性差异,调增当年所得额200万元,以后期间可抵扣。
估计负债允许税前扣除30万元,当期多估计费用60万元调整当期所得额,以后可抵扣,形成可抵扣暂时性差异。
应纳税所得额=300+10+25+20-35+20+200+60=600万元 应交所得税=600×25%=150万元
借:所得税费用 150万元 贷:应交税费——应交所得税 150万元
(2)计算出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并编制会计分录; 可抵扣差异=20+200+60=280万元
递延所得税资产的期末余额=280×25%=70万元 递延所得税资产的期初余额=60万元
递延所得税资产期末减期初后的增加额=70-60=10万元 递延所得税负债期末余额=0×25%=0万元 递延所得税负债期初余额=25万元
递延所得税负债期末减期初后的增加额=0-25=-25万元 递延所得税=-25-10=-35(万元)
借:递延所得税负债 25万元 借:递延所得税资产 10万元 贷:所得税费用 35万元 (3)计算出利润表中的所得税费用应填报的数额。 所得税费用=150+(-35)=115万元 六.筹划题
1. 提示:盈利期间,在税法允许的情况下尽量多提折旧额,可以节省前期所得税支出,利用货币时间价值。故应采用最短的折旧年限。
2.提示:税收优惠期间,前期少提取折旧,后期多提取折旧,可以节省所得税支出。故应采用前期累计提取折旧较少的方法。
3.提示:使实际发生招待费的60%恰好等于营业收入的0.5%,此时税负最轻。
第六章 个人所得税答案
一、单选题
1. C 解析:A属于工资薪金所得;B属于特许权使用费所得;D属于股息红利所得;上述都应缴纳个人所得税。C属于对个人损失的补偿,不属于收入,所以免税。
2. B 解析:AD 不属于纳税人工资薪金收入,是个人所得税不予征收的项目;C不属于工资薪金项目,属于利息股息红利项目;B属于工资薪金项目。 3. C 4. C 5. C
6. A 解析: 华侨适用附加减除,华侨指⑴长期或永久居留权,连续居留两年且累计居留
18 / 22
不少于18个月;⑵取得连续5年以上合法居留资格,且累计居留不少于30个月。出国留学在外学习期间,或因公务出国在外工作期间,均不视为华侨。
7.C 解析:只有经营所得和承包所得,不适用代扣代缴方式纳税。
8. D.解析:职工困难补助、供暖费补贴、职工异地安家费均属于无需缴纳个人所得税的职工福利。
9. D.解析:自2014年1月1日起,单位缴付的部分,在计入个人账户时,暂不缴纳个人所得税;个人在不超过计税基数 4%以内的缴付的部分,暂从当期的应纳税所得额中扣除。不符合上述规定的部分,应并入工资、薪金所得,征税。
10.D 解析:个人将购买2年以上的住房对外销售,暂免征收,仅适用于除北上广深以外的地区
二、多选题
1. AD 解析:居民纳税人的判定条件一是住所---习惯性居住;二是居住时间---在一个纳税年度内在中国境内住满1年。 2. ABC
3. AC 解析:中奖所得全部计入应纳税所得额;转让房屋收入允许据实扣除成本、费用。 4. AB 解析:有奖中奖800元以下的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学生勤工俭学收入属于劳务报酬所得应征收个人所得税;邮政储蓄存款利息属于储蓄存款利息所得,自2009年10月9日起,免个人所得税;保险赔款免税。 5. ABCD
6. ABD 解析:股份制企业为个人股东购买住房而支出的款项和股份制企业的个人投资者在年度终了后既不归还,又未用于企业生产经营的借款,均视同利润分配,缴纳企业所得税。 7. ABC 解析:2008.10.9以后,储蓄存款利息收入,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 8. ABCD
9. ACD 解析:退休人员在外兼职取得的收入按照“工资薪金所得”计税。 10.AC 解析:我国根据住所和居住时间是否超过1年为标准。
11.ACD 解析: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而取得的一次性补偿收入,不能按全年一次性奖金纳税。
12.BC 解析:在职人员兼职收入,按照劳务报酬纳税;退休人员再任职取得的收入,按照工资纳税;在本单位取得的所有收入,都按照工资纳税;到外单位服务取得的报酬,按照劳务报酬。
13.AD 解析:转让个人书画作品取得的收入,按照财产转让所得计税;个人开设小超市取得的收入,按照经营所得征税。 三、判断题
1. 对
2. 错 解析:应作为两次收入分别计税。
3. 错 解析:个人购买国家发行的金融债券的利息免税,但购买企业债券的利息照章纳税。
4. 错 解析:承包经营、承租经营的承租人取得的所得,按其承包收益方式不同,在计算个人所得税时有两种情况:其一是按照个人所得税法中的五级超额累进税率计算其应纳税额;其二是按照个人所得税法中的七级超额累进税率计算其应纳税额。 5. 对
6. 错 解析:按税法规定,个体户与生产经营无关的各项应税所得,应分别适应各应税项目的规定计算征收个人所得税。个体户从联营企业分得的利润,应按“利息、股息、红利”
19 / 22
所得项目征收个人所得税。
7.错 解析:居民纳税人从中国境内和境外取得的工资薪金所得,应合并计算应纳税额。 8.错 解析:捐赠额在应纳税所得额30%以内,可以在计算个人所得税时扣除。 9. 错 解析:劳动分红按照工资薪金所得征收个人所得税。 10.对
四、计算题
1. (1)住房补贴2000元应并入工资薪金所得计征个人所得税。 应税工资所得=8500+2000+5000=15500(元)
工资应纳个人所得税=(15500-3500)×25%-1005=1995(元); (2)年终奖金应纳个人所得税:
24000÷12=2000,10%的税率,速算扣除数105元; 应纳税额=24000×10%-105=2295(元)
(3)省颁发的科技奖10000,免征个人所得税。 (4)2008年10月9日后,储蓄存款利息免税;
(5)除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以外的其他企业的个人投资者,以企业资金为本人购买住房的支出,视为企业对个人投资者的红利分配,依照“利息、股息、红利所得”项目计征个人所得税。
被投资单位为其购买汽车应纳个人所得税=20万×20%=4(万元) 2. 工资纳税=(10 000-3500)×20%-555=745元 年终奖纳税:120 000/12=10 000元,税率25% 纳税=120 000×25%-1005=28 995元
出场费应纳税所得额=50 000×(1-20%)=40 000元
允许捐赠30%=40 000×30%=12 000元,大于实际捐赠10 000元 允许税前扣除额=10 000元,
扣除后应纳税所得额=40 000-10 000=30 000元, 适用税率30%,扣除数2000元
出场费纳税=30 000×30%-2000=9 000-2 000=7 000 2008年10月9日后,储蓄存款利息,免税。 利息纳税=8 000×20%=1600元 3. 单位组织演出属于工薪所得,
工薪纳税=(10000+6000-3500)×25%-1005=2120元 演出劳务:
应纳税所得额=30 000×(1-20%)=24 000,税率30%,扣除数2000 纳税=24 000×30%-2000=5200元 中奖:
允许捐赠=50 000×30%=15 000元,实际捐赠20 000元,只能扣除15 000元 纳税=(50 000-15 000)×20%=7000元 国债利息和储蓄存款利息,免税
股息纳税=4000×50%×20%=400元
4. 工资纳税=(10000-3500)×20%-555=745元 兼职收入按劳务纳税
兼职收入纳税=8000×(1-20%)×20%=1280元 讲课费纳税:
20 / 22
应税所得额=20 000×(1-20%)=16000元 应纳税=16000×20%=3200元
稿酬纳税=10 000×(1-20%)×20%×(1-30%)=8000×14%=1120元 转让房产纳税=(100-40-2)×20%=58×20%=11.6万元 5. 退休金免税,兼职按照工资纳税,商业保险并入工资纳税。 兼职工资纳税=(10000+1000-3500)×20%-555=945元 劳务纳税=(3000-800)×20%=440元
稿酬纳税=(1000-800)×20%×(1-30%)=28元 6.(1)小说稿酬纳税的计算。
①出版小说和小说加印应合并为一次收入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
(50000+10000)×(1-20%)×20%×(1-30%)=6720(元)。 ②小说连载应纳个人所得税:
(3800-800)×20%×(1-30%)=420(元)
(2)审稿收入属于劳务报酬所得,应纳个人所得税: 15000×20%×(1-20%)=2400(元)
(3)临时翻译收入属于劳务报酬所得,应纳个人所得税: (3000-800)×20%=440(元)
(4)境外收入分国分项计算税款抵扣限额,再计算在我国应纳税额。
①A国讲学收入属劳务报酬收入,按我国税法规定计算的应纳税额(即抵扣限额),注意畸高收入加征计算:
抵扣限额=30000×(1-20%)×30%-2000=5200(元)
因其实际境外纳税5000元未超限额,境外已纳税款可全额抵扣,并需在我国补税:应补税=5200-5000=200(元)
②B国书画展卖收入属劳务报酬收入,按我国税法规定计算的应纳税额(即抵扣限额),注意畸高收入加征计算:
抵扣限额=70000(1-20%)×40%-7000=15400(元)
因其实际境外纳税18000元超过限额,境外已纳税款只可抵扣15400元,并不需在我国补税,超限额部分的2600元不得影响A国计算,也不得在本年度应纳税额中抵扣,只能在以后5个纳税年度内,从来自B国所得的未超限额的部分中抵扣。
(5)孙某2007年应纳个人所得税=6720+420+2400+440+200=10180(元) 六.筹划题
1. 自己租房:每月应纳个人所得税=(5500-3500)×10%-105=95(元) 实际收入=5500-95=5405元
公司提供住房:3500元的收入免税。
工资、薪金福利化筹划后,X先生可以节省个人所得税95元,而公司也没有增加支出。 2. 如果X先生和该公司存在稳定的雇佣和被雇佣关系,则应按工薪所得缴税, 应纳税额为:(50000-3500)×30%-2755=11195(元)
如果X先生和该公司不存在稳定的雇佣和被雇佣关系,则应按劳务报酬缴税, 应纳税额为:50000×(1-20%)×30%-2000=10000(元)
因此,如果X先生与该公司不存在稳定的雇佣和被雇佣关系,则他可以节省税收1195元。
第七章 财产税和行为税答案
一、单选题
1. D 解析:房屋出典的,由承典人纳税;农村不是房产税的开征区域,农村农民不是
21 / 22
房产税的纳税人;无租使用房产的,由使用人纳税;产权未确定的,由代管人或使用人纳税。 2. D 解析:100×(1000-200)÷1000×(1-30%)×1.2%+20×12%=3.072(万元) 3. D 解析:学校非经营用房均免税。
4. A 解析:A属于房屋,其他不属于房屋。
5. B 解析:县城军事仓库用地免税;煤矿仓库用地属于企业经营用地,应纳税;村不属于土地使用税的征税X围;镇标志性广场用地属于公共用地,免税。 6. A 解析:按照新准则规定,接受捐赠计入营业外收入。
7. D 解析:无息、贴息贷款合同属于印花税应税凭证,但享受免税优惠;企业内部管理设置的登记簿不属于印花税应税X围。
8. A 解析:国家指定部门与农民签订的农副产品收购合同免纳印花税
9. D 解析:A免税;BC不属于契税征税X围;D属于获奖方式取得房屋土地权属,应征收契税。
10. C 解析:由付出差价的A缴纳差价部分应纳契税。
应纳契税=(500-400)×3%=3(万元)
二、多选题 1. BC
2. AB 解析:厂区围墙和露天游泳池不具备房屋特征。 3. BCD 解析:融资租赁的房屋,以房产余值为计税依据。
4. ABC 解析:个人对外出租的自有住房,属于经营性租赁,应缴纳房产税。
5. ABC 解析:出租房屋取得收入的单位和个人都是纳税人,但乡村不在纳税X围内。 6. ACD 解析:行政单位附属招待所用房属于经营性用房,需要纳税。 7. ABD 解析:农村的土地属于集体所有,不属于土地使用税征税X围。 8. BCD 解析:学校教师食堂用地属于免税单位自身经营用地。 9. BD 解析:直接用于农林牧渔业用地免税;公园和名胜古迹园区内游览和办公用地免税,但附设的茶水部用地征税;对社会营业的学校食堂有经营性质,其用地应征税。 10 AD 解析:即便施工单位总承包合同贴花了,分包或转包合同作为新的凭证也要贴花;会计咨询合同不属于技术咨询,所立合同不贴印花;贴息贷款属于印花税免税项目;未列明金额的购销合同应按合同所列数量和国家牌价计算金额贴花,没有国家牌价的按市场价格计算贴花。
11. ABC 解析:子女继承父母房产属于法定继承人继承土地房屋权属,不征契税。 12. ABCD
13. BC 解析:等价交换房屋免契税;受赠房屋参照市场上同类价格计征契税。 14. ABCD 15. ABCD 三、判断题
1. 错 解析:纳税单位无租使用免税单位的房产应由使用人代缴房产税。 2. 错 解析:融资租赁合同应按借款合同万分之零点五计算贴花。
3.错 解析:城镇土地使用税的征收X围是城市、县城、建制镇、工矿区X围内的国家所有和集体所有的土地。 4. 对 5.对
22 / 22
因篇幅问题不能全部显示,请点此查看更多更全内容
Copyright © 2019- huatuo0.cn 版权所有 湘ICP备2023017654号-2
违法及侵权请联系:TEL:199 18 7713 E-MAIL:2724546146@qq.com
本站由北京市万商天勤律师事务所王兴未律师提供法律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