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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市本级公共机构节能工作绩效考评细则 - 副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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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度市本级公共机构节能工作绩效考评细则

报送单位(盖章):百色市特殊教育学校指标名称目标要求及评分标准1、未健全管理机构、管理制度的最高扣1分。2、统计数据不完整、不准确、不匹配的最高可扣0.5分。3、未健全统计原始台账的最高扣1分。4、未按时报送能耗报表每次扣0.2分,最高扣1分。5、未按时做年度能耗分析报告的最高扣0.5分。6、未完成车均节油指标的扣1分7、未完成人均节水指标的扣1分。自评分考核分0.5111110.50.50.50.50.5扣分说明公共机构节能(10分)8、未完成人均节电指标的扣1分。9、未完成单位建筑面积水节约指标的扣0.5分。10、未完成单位建筑面积电节约指标的扣0.5分。11、未召开会议、培训的最高扣0.5分。12、未实施合同能源管理的最高扣0.25分。(重点考察能0.5耗大、耗能高需要实施合同能源管理的单位)13、未运用新能源、新技术的最高扣0.25分。14、节能改造经费少于0.5万元的最高扣0.5分。15、工作经费少于0.2万元的最高扣0.5分。0.50.5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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