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顺市烟草专卖局(公司)
综合管理体系文件
食堂内部接待管理规定
文件编号:ASYC/ZH-QD-GL-35 版 本:B/0 受控标识:
控制文件
编制:机关服务中心 审核:张桂英 批准: 朱峻
2010年10月15日 发布 2010年10月25日 实施
安顺市烟草专卖局(公司)管理规范 食堂内部接待管理暂行规定 1.0 目的 办公的良好风气.
文件编号 版本 页码 ASYC/ZH-QD-GL-35 B/0 第 1 页 共2 页 进一步完善市局(公司)业务接待管理,从严、从紧控制接待费用开支,树立勤俭
2.0 范围
适用于本局(公司)内部接待管理的控制。
3.0 职责
3.1 机关服务中心负责市局(公司)食堂内部接待的归口管理和监督检查。 3.2 各部门和全体相关人员应严格遵守本规定,服从管理部门的统一管理。
4.0 工作程序
4.1 接待工作原则
4.1.1 接待工作必须有利于工作和事业的发展,提高办事效率为前提,做到热情、周到、文明礼貌,杜绝铺张浪费现象。
4.1.2 统一安排、对口接待、内外有别、各负其责,根据来客的级别、身份、任务、目的确定接待标准。
4.2 接待范围
上级单位检查,同级单位交流,下级单位汇报及其他业务联系等属于公务接待范围。 4.3接待标准
4.3.1 就餐标准自助餐:早餐3元/人,中餐7元/人,按职工标准签字就餐,晚餐7元/人,(不含烟、酒)。
4.3.2 桌餐按对口接部们填写的接待申请单接待,(不含烟洒)原则上中餐不提供白酒。
4.3.3 原则上按接待客人的级别确定,培训及会议按审核的预算确定。 4.3.4 来客一般由机关服务中心统一安排,对口接待,严格控制陪餐认数,根据需要原则上每批客人只宴请一次,超过次数需经局导同意。
4.3.5 在外接待的由办公室统一安排对口接待。 以上接待标准特殊情况由局领导确定。
安顺市烟草专卖局(公司)管理规范 食堂内部接待管理暂行规定 4.4审批程序 文件编号 版本 页码 ASYC/ZH-QD-GL-35 B/0 第 2 页 共2 页 4.4.1 为了有效控制接待费用开支,贯彻公开、节俭的原则,严格签单,填写《公务接待申请表》制度。
4.4.2 来宾超过接待标准的,需要填写《公务接待申请表》呈报局领导批准。 4.4.3中餐接待严禁饮酒晚上酗酒。原则上接待中不用高档酒类。 4.5 经费结算
实行每月结算一次,由机关服务中心食堂会计持“签单”及“审批表”到财务核算中心划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