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观点荟萃
一是不能正确体现农户与村集体的关系。“村提留”一词原是指村集体经济组织内部经济纯收入的一部分,主要用于集体内部积累和消费。农户承包经营后,农户和村集体作为单独核算的经营主体,他们之间是“承包方”与“发包方”的关系。彼此各自有自己的内部积累和消费支出,即各自有各自的“提留”。如果把农户的“土地承包费”叫做“村提留”,那么,“承包费”又到那里去了呢?另外,如果把农户的“土地承包费”叫做“村提留”,那么村级集体经济组织本身经营性纯收入中的一部分(用于积累和消费的一部分),又该叫什么呢?如果也叫“村提留”,这就出现了“农户的村提留”和“村里的村提留”两种“村提留”了。二是不利理顺、改善村干部与群众的关系。农民对交土地承包费很容易理解,而对交提留费非常不理解,农民经常问我们:“村干部也有田有地,民办老师有教育附加费发工资,为什么还总要我们交提留?”。如果此时用“提留”的本来含义去解释(“因为村委要积累和消费”)农民就很难理解。三是会淡化农民的集体观念,阻碍农村改革与发展。由于农民交的钱不叫“土地承包费”,而只是按土地面积或按人口平均摊派的“村提留”,农民就容易把“合同期限内的家庭承包”错误理解为“长期的分田单干”,产生“承包=分田=长期私用”的错误观念。
进。如果其产出率受到局限,没有提供足够的农产品供深度加工,农业的深度开发就受影响;如果农业深度开发跟不上其广度开发的步伐就阻碍了农业的广度开发,就会出现类似前些年出现的农副产品“灾难”现象。四、正确处理适度规模经营与农户自主发展的关系。必须解决四个问题:首先是做好发动工作,其次是要积极扶持办好一至二个特色农业项目企业以树立典型,三是大力发展和完善各种联合经营形式,四是要用调动广大农民投入特色农业开发的积极性。五、正确处理龙头带动与基地建设的关系。在创办龙头企业时,一是要注意把龙头企业建设与农村对外开放结合起来,二是要把龙头企业建设与老企业挖潜改造结合起来,三是把龙头企业建设与优化乡镇企业结构结合起来。在抓好特色农业商品基地建设时,要按照确立的主导产业结构和生产力布局,有计划、有步骤地加强农产品基地建设,形成资源特点与市场需求相适应的区域化经济格局;并充分发挥各类专业大户、专业村的带动示范作用,走一户带多户,多户带全村,一村连多村,多村成基地的路子。六、正确处理积极开发与科学管理的关系。特色农业开发必须坚持高起点、高标准、高质量、高效益,保证搞一项成一项,搞一块成一块,搞一业成一业,扎扎实实,稳步前进,做到科学地开发与科学管理并重。
发展特色农业必须处理好六个关系
在常规农业过关后,无论是领导还是农民都把发展农业的目光更多地投向了特色农业的发展,各地都在寻求自己的特色,打出自己的“特色牌”。怎样才能发展好特色农业呢?江西万载县农工部汤秀平认为,特色农业发展好坏、成功与否,主要应正确处理好以下六个方面的关系。一、正确处理常规农业与发展特色农业的关系。发展特色农业就是要在常规农业的基础上,开发新的品种、新的资源,挖掘新的潜力,建立新的规模,创造新的效益,打破常规发展。但在强调发展特色农业的同时,不能放任常规农业不管,要稳定好粮食这个基础,解决好吃饭这个大事,做到手中有钱,也有粮。二、正确处理总体规划与分步实施的关系。特色农业作为一项产业,必须有总体规划、有明确的战略目标。各地在发展特色农业时都应制订中长期的总体规划和分年度的工作实施目标,使整个特色农业的发展置于有计划有步骤地发展过程之中。三、正确处理广度开发与深度开发的关系。特色农业的广度开发与深度开发互为前提、互相影响、互相促
年青干部要做到“十应十忌”
王全书在1997年2月28日《人民日报》撰文指出,广大年轻干部怎样才能不辜负党和人民的殷切期望,尽快成长起来,对此必须做到“十应十忌”。应政治清醒,忌是非不分;应好学多思,忌懈怠自满;应勤政为民,忌淡忘宗旨;应清正廉洁,忌见利忘义;应开拓进取,忌畏首畏尾;应无私奉献,忌伸手索取;应令行禁止,忌目无法纪;应团结共事,忌揽功诿过;应一身正气,忌投机钻营;应求真务实,忌虚妄浮躁。
当前实现农民增收的主要对策
增加农民收入,是农村工作的核心。今年能否较高基数上,农民收入再增加320-350元,这是当前各地普遍关注并议论较多的一个热点问题。宜春地区农办副主任谢仁生撰文指出:当前在困难明显加大的情况下,要实现农民增收目标,根本出路在于深化农村改革,转变农业增长方式,把农业的增长真正转移到依靠科技和提高劳动者素质上来,转移到以提高经济效益为中心的轨道上来,向优化结构要效益,向规模
农村发展论丛19973
ACOLLECTIONONRURALDEVELOPMEN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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