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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鸿沟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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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商务部的“数字鸿沟网”把数字鸿沟概括为:“在所有的国家,总有一些人拥有社会提供的最好的信息技术。他们有最强大的计算机、最好的电话服务、最快的网络服务,也受到了这方面的最好的教育。另外有一部分人,他们出于各种原因不能接入最新的或最好的计算机、最可靠的电话服务或最快最方便的网络服务。这两部分人之间的差别,就是所谓的‘数字鸿沟’。处于这一鸿沟的不幸一边,就意味着他们很少有机遇参与到我们的以信息为基础的新经济当中,也很少有机遇参与到在线的教育、培训、购物、娱乐和交往当中。”这一定义主要从经济、技术角度入手,虽然没有包括文化、民族、性别、代际方面的差异,但是道出了数字鸿沟的主要原因和表现,因而具有一定的代表性。

一些学者也认为,所谓的“数字鸿沟”应当被称为“知识鸿沟”或者“教育鸿沟”。在互联网时代,个人计算机的主要用途已经由计算转化为信息搜索、信息交换和信息处理了。所谓\"知识鸿沟\",就是一方面闲置着大量的劳动力,另一方面,这些劳动力却因为知识储备不足而无法被吸收到最具价值创造潜力的、占国民经济比重高于70%的经济过程中去,从而不得不拥挤在只占国民经济价值总额30%以下的传统农业和工业部门内。

同我国的地形梯级分布相似,我国不同地区使用数字技术的程度也曾梯级分布,只不过方向刚好相反,表现为东部沿海城市数字化程度相对来说比较高,而中西部地区数字化程度较低。无论是实际上网人数,还是上网人数所占人口比例,东部省区都大大超过中西部地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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