纠正措施报告1106LJ_01
-、不符合描述:
原材料检验控制方面,公司的“原料检验规程”(YJGY-371006)没有按原料钢管的不同用途(管件、管系)、材质、等级要求等明确验收要求。对于管件用钢管,因为有特种设备(压力管道元件)生产许可的法规要求,所以从检验规程规定了钢管验收要逐批抽样进行理化试验和无损检测,但实际上没有按照规定实施,抽样的钢管检验记录表明在尺寸、外观和质保书验证符合要求就接收。对于管系用材料,原料钢管有等级分类,各类钢管需要船级社检验认可,但没有规定验收时对此项的验证要求;没有规定对焊接材料的验证要求。
二、初步原因分析:
(1)原来制定文件主要按照管件用钢管的验收要求(国家特种设备“压力管道原件”制造许可证制度),没有考虑管系用材料的验收要求,因此没有规定钢管等级分类及其验收准则,没有规定对焊接材料的验收准则。
(2)因为以往管件制造主要用于船用管系,不涉及压力管道使用,因此在管件用钢管验收的时候认为不需要进行理化试验和无损检测,所以没有按规定进行验证。
(3)在钢管验收时,主要评价供方提供质保书材质化学成分、物理性能和无损检测结果,因此检验员在验收时记录比较简单。
三、纠正措施:
批准人:
2011-6-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