锅炉事故报告制度
1、锅炉发生安全事故应按规定及时如实地立即向公司主
管部门及当地质量技术监督局报告,不得隐瞒不报、谎报或者拖延不报。
2、发生事故时要迅速采取有效措施组织抢救,防止事故扩
大,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同时要保护好事故现场。
3、保护超过4小时要迅速迅速逐级汇报主管领导,如实介
绍事故发生前后的经过,不得瞒报、谎报或延误不报。
4、处理事故时应保持头脑清醒,判断准确,处理果断,要
首先采取有效措施防止事故扩大,处理事故先后顺序原则是“先处理影响安全的重大事故”后“一般事故”。
5、运行人员遇有事故发生时,不得离开工作岗位,事故未
得到有效处理前不得交。
6、处理事故时,同时要加强对其它锅炉的监护以确保安
7、对发生事故按《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特种设备事故的
处理规定》的规定,组织配合事故调查处理。
8、在运行中对于锅炉事故,都应在事故消除后将发生事故
的经过原因、检查情况、处理方法详细如实地填入锅炉事故记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