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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口货物承运合同

来源:华佗小知识

甲方: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双方就进口货物的运输预约保险议定下列各条件以资共同遵守:

(1) 保险范围  甲方从国外进口的全部货物,不论运输方式,凡贸易条件规定由买方办理保险的,都属 本合同范围之内。甲方应根据本合同规定,向乙方办理投保手续并支付保险费。  乙方对上述保险范围内的货物,负有自动承保的责任,在发生本合同规定范围内的损失时均按本合同的规定负责赔偿。

(2) 保险金额  保险金额以进口货物的到岸价格(CIF)即货价加运费加保险费为准(运费可用实际运费,亦可由双方协定一个平均运费率计算)。

(3) 保险险别和费率  各种货物需要投保的险别由甲方选定并在投保单中填明。乙方根据不同的险别规定不同的费率。现暂定如下:货物种类、运输方式、保险险别、保险费率。

(4) 各种险别的责任范围,按照所属乙方制定的“海洋货物运输保险条款”“海洋货物运输战争条款”“航空运输综合险条款”和其他有关条款的规定为准。

(5) 投保手续  甲方一经掌握货物发运情况,即应向乙方寄送起运通知书,办理投保。通知书一式五份,由保险公司签认后,退回一份。如果不办理投保,货物发生损失,乙方不予理赔。

(6) 保险费  乙方按甲方寄送的起运通知书照前列相应的费率逐笔计收保费,甲方应及时付费。

(7) 索赔手续和期限  本合同所保货物发生保险范围以内的损失时,乙方应按制定的“关 海运进口保险货物残损检验和赔款给付办法”迅速处理。甲方应尽力采取防止货物扩大受损的措施,对已遭受损失的货物必须积极抢救,尽量减少货物的损失。向乙方办理索赔的有效期限,以保险货物卸离海轮之日起满一年终止。如有特殊需要可向乙方提出延长索赔期。

(8) 合同期限  本合同自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开始生效。

甲方:_________乙方: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年___ 月____日 日期:_________年___ 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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