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JHGF 04 G 0727-2009 A版/0次
劳动防护用品管理办法
1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硫酸厂劳动防护用品管理范围、职责、管理内容与方法、文件与记录、附则。 本标准适用于硫酸厂劳动防护用品管理的制定与实施。
2职责
2.1安环科为硫酸厂劳动防护用品管理的归口部门。 2.2各单位对劳动防护用品管理办法认真实施。
3管理内容与方法
3.1总则
3.1.1劳动防护用品,是指为从业人员配备的,使其在劳动过程中免遭或者减轻事故伤害及职业危害的个人防护装备。劳动防护用品分为特种劳动防护用品和一般劳动防护用品。特种劳动防护用品目录由生产监督管理总局确定并公布;未列入目录的劳动防护用品为一般劳动防护用品。 3.1.2特种劳动防护用品实行安全标志管理。特种劳动防护用品安全标志管理工作由生产监督管理总局指定的特种劳动防护用品安全标志管理机构实施,受指定的特种劳动防护用品安全标志管理机构对其核发的安全标志负责。
3.1.3按照《劳动防护用品选用规则》(GB11651)和国家颁发的劳动防护用品配备标准以及有关规定,为从业人员配备劳动防护用品。
3.1.4应当安排用于配备劳动防护用品的专项经费。不得以货币或者其他物品替代,应当按规定配备的劳动防护用品。
3.1.5为员工提供的劳动防护用品,必须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不得超过使用期限。并应当督促、教育员工正确佩戴和使用劳动防护用品。
3.1.6应当建立健全劳动防护用品的采购、验收、保管、发放、使用、报废等管理制度。 3.1.7各单位不得采购和使用无安全标志的特种劳动防护用品;购买的特种劳动防护用品须经本单位的安全生产技术部门或者管理人员检查验收。
3.1.8各部门必须严格把好各类劳动防护用品质量关,严禁使用不合格的劳动防护用品。 3.1.9安环科对全厂劳动防护用品实施综合管理,并行使监督检查职责。负责劳动防护用品发放范围及各工种标准制订,由安环科负责管理,严格按硫酸厂核定的标准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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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10员工在作业过程中,必须按照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劳动防护用品使用规则,正确佩戴和使用劳动防护用品;未按规定佩戴和使用劳动防护用品的,不得上岗作业。
3.1.11各单位对岗位作业环境、作业性质和特殊作业的不同情况,根据岗位的危害程度和作业人员的防护需要,必须配备各种防护用品及防护器具。
3.1.12岗位作业人员根据本岗位所作业的性质和危害程度,岗位作业人员在作业之前必须佩戴好劳动防护用品及劳动防护器具。 3.2劳动防护用品发放
3.2.1凡本硫酸厂从事化工生产、检修、电气及其他岗位的职工(包括各类形式的用工),按《硫酸厂劳动防护用品发放标准》的规定发放劳动防护用品。
3.2.2职工脱离原岗位一个月以上,参加各类进修、学习的,停发所有劳动防护用品,因病伤产假、事假满一个月者停发当月的劳动防护用品或按实际脱产时间延长劳动防护用品使用期。
3.2.3职工在厂内部调动,劳动防护用品一律不交,由原单位随劳动关系转移调入单位。调离硫酸厂的职工应将公用劳动防护用品及时交清,其他个人防护用品一律不交。
3.2.4各单位应对劳动防护用品做好日常管理工作,并按照防护用品的使用要求,在使用前对其防护功能进行必要的检查及日常检查,使防护用品达到随时完好备用状态。
3.2.5凡对新建、扩建、改建项目单位,作业人员劳动防护用品标准,由安环科参考相应的工种标准制定具体办法后执行。
3.2.6外来施工人员的劳动防护用品,由施工单位自己提供劳动防护用品。
3.2.7各单位岗位定员作业的民工,防护用品的发放依据劳动合同签订规定执行。其它防护用品及器具根据岗位防护性质而定,防护用具必须做好统一保管统一使用。 3.3劳动保护服制作
3.3.1劳保服一律由公司安技部门负责监制,统一由有资质单位制作,本各单位不得擅自到外单位加工或购买。
3.3.2劳保服的制作应严格执行审批制度。由安环科按时向公司安技部门申报计划,办理申批手续。具体时间:棉衣在每年7月底前,春秋服在上年10月底前,夏服在每年2月底前报出。 3.3.3劳保服的式样由公司统一设计。 3.4防毒面具管理
3.4.1各单位必须根据作业性质、条件,正确选用防毒面具种类、型号。
3.4.2本厂所有防毒面具均由公司气体防护部门负责统一计划、采购、发放、检查及维修。 3.4.3防毒面具使用人员须经培训、考核,熟知面具结构、性能、使用和维护保管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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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4.4各种面具应定点存放在安全、便利的地方,车间、工段、岗位上公用的防毒面具要设置标准化的专用箱,并由专人保管。箱内除防护器具外,不得存放堆放其他物品,每班检查、交接。 3.4.5各单位有毒有害岗位重点要害岗位应配备氧气呼吸器、空气呼吸器、过滤式面具,面具应与毒物的性质和人员的头型相适应。单位安全员要定期或不定期进行检查,使之处于完好状态。 3.4.6各单位应对各种防毒面具建卡造册、责任到人、定期检查。
3.4.7任何防毒面具使用前、后均需仔细检查,防止误用失效的防毒面具而造成事故。
3.4.8氧气呼吸器、空气呼吸器、过滤式面具的使用、检查、校验、维护应严格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4、文件与记录
4.1硫酸厂劳保用品发放标准 4.2劳动防护用品发放台帐
4.3劳动防护用品的采购、验收、保管、发放、使用、报废等管理制度。
5、附则
5.1本标准如与上级有关规定相抵触,按上级有关规定执行。 5.2本标准由安环科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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