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来到华佗小知识。
搜索
您的当前位置:首页“营改增”对建筑业税负影响及应对策略研究

“营改增”对建筑业税负影响及应对策略研究

来源:华佗小知识
营改增“营改增”对建筑业税负影响及应对策略研究南京工业大学土木工程学院【摘汪霄潘婷程碧华对于建筑业来说,“营改增”对消要】“营改增”是适应国家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与深化财税改革的一项重要举措。除重复征税、规范行业管理、促进企业转型升级有重要的意义。文章就一般纳税人采用一般纳税方法的税负增减情况进行理论分后建筑业税负增减情况,再通过构建税负测算模型得出建筑业析与测算,从把握建筑业发展整体趋势出发,理论分析“营改增”“营并通过文献分析与实际操作案例中税负增减的因素整理,为建筑改增”税负增减区间。最后用案例分析的方式验证模型的准确性,业企业“营改增”提供应对策略,以降低税负,提高企业效益。【关键词】建筑业;“营改增”;税负影响;应对策略【中图分类号】F272.92【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4-5937(2017)15-0105-052016年5月1日,“营改增”试点范围扩大到全行业,旨在消除行业内重复纳税现象并减轻企业税负。根建筑业、房地产业据国家税务总局提供的有关数据显示,等四大行业全面实施“营改增”试点行业5月至7月累计而2017年1月至7月全行业累计减税高达1260亿元,为建筑业带来减税2107亿元。期间业界人士对“营改增”影响的研究快速升温,其中最主要的莫过于对建筑业税负的影响研究。熊玉红等[1]在假设所有材料能够全部取得进项抵扣的前提下通过敏感性分析得出业务成本中材料和固定资产所占比例分别超过61%和53%就能够达到税负减少的目标,同时提出要把可抵扣成本比例作为建筑业企业绩效管理的一项指标。刘爱明等[2]通过实例认为“营改增”会增加模拟计算建筑企业税负增减情况,建筑企业税负。瞿富强等[3]从投入产出角度出发,认为影响建筑业“营改增”税负的主要因素是税率高低与中间投入比例大小。然而由于“营改增”刚刚执对于一般纳税行,大部分建筑企业都采用简易计税法,人采用一般纳税方法是否能够达到减负效果在实际操作本文就此进行理论分析中还未有大量明确实例进行验证,与测算。【作者简介】汪霄(1962—),女,安徽合肥人,南京工业大学土木工程学院教授,研究方向:工程管理;潘婷(1993—),女,江苏研究方向:工程管理;程碧华(1992—)南京工业大学土木工程南京人,南京工业大学土木工程学院硕士研究生,,女,江苏苏州人,工程管理学院硕士研究生,研究方向:措施。通过财税共享中心,建筑企业总部可根据自身的经包括销项税额、进项营情况,分层级建立税负核算,税额、预缴税金、内部实缴、内部欠缴等多级机构纳税的税务信息,从而帮助建筑企业核算不同利益主体的实际税负情况,降低税负成本,在理清内部税负关系的同时有效统筹收益,实现建筑总承包企业资金流出及相应资金收益最优化。荫【参考文献】王雪丽.试析营业税改征对建筑[1]李贵芬,王钰,业的影响[J].财会月刊,2012(8):48-49.俞秀英.[2]刘爱明,“营改增”对建筑业企业税负及盈利水平的影响:以沪深两市上市公司为例[J].财会月刊,2015(1):15-18.王蓓.浅谈[3]季勇,“营改增”对建筑业的影响及对策[J].北方经贸,2015(4):152.许纪校.[4]唐云慧,“营改增”对建筑业企业财务影响的预测[J].财会月刊,2015(25):58-60.以中国[5]郭琳琳.“营改增”对建筑行业税负影响的研究:建筑为例[J].会计之友,2016(14):109-112.[6]李兰,肖双琼.建筑业“营改增”的税负变化及影响研究[J].商业研究,2014(3):62-67.[7]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2016〕税试点的通知[A].财税36号,2016.[8]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资源综合利用产品和劳务增值〔2015〕税优惠目录[A].财税78号,2015.[9]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新型墙体材料〔2015〕的通知[A].财税73号,2015.[10]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纳税人资产重组有关问题〔2011〕的公告[A].国税函13号,2011.105营改增一、建筑业发展现状及趋势预估(一)建筑业总产值与从业人数现状从某建筑业作为国民经济的支柱产业,对于国家GDP的发展有着决种意义上说,《2015年建筑定性作用。根据住建部发布的业发展统计分析》报告中数据显示,在国家大力推动建筑产业现代化,加快建筑业转型升级的背景下,2015年建筑业完成总产值180757.47亿元,与2014年相比增长2.29%。建筑业增加值与国内生产总值的比重自2009年开始到2014年一直处于上升却在2015年出现了下跌,趋势,其增加值增速也在6年(具体数据见内首次出现了低于国内生产总值增速的现象住建部《2015年建筑业发展统计分析》);建表1,数据来源:筑业从业人数占比基本上维持在5%左右,其增长率在2014年大幅度下跌之后又出现回升,从2015年开始建筑业信息化发展迅速,国家大力推动装配式、BIM技术、3D打印技术的应用,建筑业从业人数不仅有现场施工人员,又由于2016年5月更增加了各种技术探索与应用人员,这对企业内部财务管理要求建筑业“营改增”的实施,据此估更高,需要更多的建筑业财务管理人员加入进来,计未来建筑业从业人数还将增多。图12009—2015年建筑业利润总额这对于行业利润的影响是月开始实施建筑“营改增”,,不容忽视的。尽管在2015年建筑业还未实行“营改增”但根据纳税特点,可以预估未来行业利润发展情况。是针对产品销售环节所产生的增加值进行征收的税款,环环相抵扣,由于建筑业上下游产业链较长,若不将会出现能将上一环节征收的税款在下一环节进行抵扣,重复征税现象,不利于建筑业的转型升级[4]。挂靠等现象屡见不鲜,原来营业税税制下,偷税漏税、无法开出发许多砂石等小规模材料供应商均是当地采挖,“营改增”票,自然会比那些正规渠道获得的材料成本低,后,材料采购、劳务分包等建筑服务要想进行进项抵扣必单位:%2015年6.866.96.8表12009—2015年建筑业增加值增速与国内生产总值增速2009年建筑业增加值占国内生产总值比重国内生产总值增速建筑业增加值增速6.549.218.92010年6.6510.613.92011年6.7.59.82012年6.837.79.82013年6.867.79.72014年7.047.39.1须取得专用,倒逼此类建筑企业规范内部管理,从而提高了产品“营改增”成本;同时由于后,采取价税分离的原则,的计税基础是除去的销售额,若按照(二)建筑业利润现状及趋势预估纵观整个建筑业发展的历史数据,2011年建筑业实现利润4241亿元,比上年增长24.4%;2012年实现利润4776亿元,比上年增长12.6%;2013年实现利润5575亿元,比上年增长16.7%;2014年实现利润6913亿元,比比上年增长24%;2015年建筑业实现利润6508亿元,下降6.22%2014年减少405亿元,(具体数据见图1)。究其原因,仅隔一年时间,建筑业利润下降如此之多,这与国家大力推进供给侧改革以及房地产去库存有据统计,莫大关联。2015年建筑业房屋施工以及房屋竣工面积这两项指标相比于前几年首次出现负增长,国家大力去库存力度的加大对于这两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推动建项指标无疑是雪上加霜。为消除行业内重复征税,筑业转型升级,促进建筑业企业科技创新,于2016年510611%的税率计算,收入相比于营业税条件下下降后成本的增加和收入的9.9%。可以预估建筑业“营改增”减少必然带来利润的减少。二、基于进项抵扣税率模型建筑业“营改增”税负平衡点分析(一)营业税和对比分析1.营业税适用营业税税制下,营业税计税依据为含税销售额,含税销售额为100元,因税率为3%,假定“营改增”之前,此所需缴纳营业税税金=100×3%=3(元)。2.营业税建筑业“营改增”后,全行业开始征收,已经不复存在,的销项税额依据为不含税销售额,会计之第期下会之友友20112017年年第615期营适用税率为11%,假定“营改增”后含税销售额不变仍为100元,则销项税额=100×11%/(1+11%)=9.9(元)。的一大特点是可以将进项成本按照一定比例进行抵扣,建筑业进项可抵扣成本税负分析进项成本抵扣比例/%综合进项税率/%改增表2不同进项成本抵扣比例所对应的综合进项税率2038.354019.1845176012.78809.591007.67进项税率>进项税率>进项税率>进项税率>进项税率>进项税率>38.35%,税19.18%,税17%,税负12.78%,税9.59%,税7.67%,税负减少负减少减少负减少负减少负减少(1)内主要来源于:人工费,包括内部人工和外购的劳务,部人工工资在最新“营改增”里规定不可抵扣,而劳务(2)分包和劳务派遣分别适用11%和6%的抵扣税率;材沙、石等地材以及料费,包括沙、石、钢筋、混凝土等材料,(3)包括机械商品混凝土均适用3%的抵扣税率;机械费,人工费大概设备租赁等适用17%的抵扣税率。一般而言,占整个工程造价的20%~30%,材料及机械设备费大概占比为60%~70%。假定材料及机械设备费占比70%,且全部取得专用,由于现行“营改增”规定进项税率大致分为四个档位,因此假设适用的综合进项税率为M,则进项税额=100×M/(1+11%)×100%,税额=100×11%/(1+11%)-100×M/(1+11%)×100%。3.基于进项抵扣税率模型建筑业“营改增”税负平衡点分析在所有进项款项均可取得若想“营改增”之后专用的前提下,则需满足:建筑业税负只增不减,100×3%≥100×11%/(1+11%)-100×M/(1+11%)×100%计算得出M≥7.67%,意味着当综合进项抵扣税率≥7.67%时才能够达到税负减少的效果。但由于建筑业涉及造成许多进项难以抵上下游产业链较长,涉税关系复杂,扣。例如工程所用材料沙、石、砖等大多是由工程所在地的小规模纳税人提供,一般难以提供有效的专用发无法开出票。商品混凝土则适用于简易计税方法,施工、房屋专用。并且许多建筑企业采取的是集设计、销售为一体化的经营方式,其取得专用的问题和难度也大不相同,因而进项款项不可能完全抵扣。根据不同的进项成本抵扣比例,计算相应的进项税率,见表2。在现行建筑业“营改增”中规定进项抵扣税率最高为17%,因此只有当进项成本抵扣比例>45%时,才有可能分析进项税负增减,即使进项款项全部取得专用,所要求的进项税率需>6.67%才能达到税负减轻的效果,而在规定的进项抵扣税率中小于7.67%的仍然占比很高。在折线图中直观清晰地展现出不同进项成本抵扣比见图2。在例下的综合进项税率,同时标出税负增减区间,所要求税图中可以发现,进项可抵扣成本所占比例越低,在进项成本可抵扣比例负平衡点处的综合进项税率越高,由于“营改不同的情况下,所要求的进项税率也有所不同,增”规定的多档税率最高为17%,因此,当进项可抵只有当计扣成本比例<45%时,建筑业的税负一定增加,算出的综合进项税率位于图中的阴影部分时,才能够达到税负减轻的目的。图2不同进项成本可抵扣比例下的综合进项税率(二)案例分析———以A公司为例1.A公司基本概况装饰装修、钢结构等为一A公司是一家集施工、安装、体的施工总承包建筑企业,其拥有国家特级施工总承包资质以及多项专业承包资质。公司成立以来坚持以技术创新公司为宗旨,促进企业发展,在行业内一直处于领先优势,曾获得500多项国家级、省部级荣誉奖项。A公司的主营安装、装饰装修、钢结构,房业务范围包括建筑工程施工、地产开发,道路、市政工程,机械设备的安装与租赁等。在国家大力推进总承包模式背景下,A公司的经营模式以工程总承包为主。2.税负计算大部分企业还处在项目由于“营改增”刚刚执行,对于一般纳税人的过渡期,基本上都使用简易计税方法,一般计税方法只能使用以前的数据进行模拟计算。2014年A公司的主营业务总收入为2574378.87万元(含107营改增有一些隐藏于企业内部管理中的问题,在营业税税制下不建筑企业内部对存在进项抵扣,偷税漏税现象屡见不鲜,“营改增”后,于财务管理人员的设置并未有强制性规定,由于建筑企业内部财务管理人员缺乏等财务管理知识,影响其取得的积极性[6]。(2)劳务成本抵扣率低劳务成本在一项工程中大约占20%~30%,已经成为根据现行建筑业“营改增”政不可忽视的一部分成本费用。策进项抵扣率表中规定,建筑企业内部员工工资不得抵扣,劳务分包和劳务派遣可按照11%和6%的进项税率分智能化步伐的加快,未来别进行抵扣。随着建筑业信息化、这就意味着其他可抵建筑业人工成本占比将会越来越高,表3具体成本项目进项抵扣情况项目1.外购材料(主材和辅材)(含2.外购设备融资租赁)3.修理费4.经营性设备租赁费5.办公用品6.其他非生产性用品7.外购自来水8.劳务分包9.运输费10.研发费11.咨询费12.检验试验费13.广告费14.设计费15.信息服务费合计累计发生额(含税)1351132.7721255.8411523.4232311.296019.4315612.6221872.26523982.2811677.121075.361113.756661.13232.21918.4912.112005400.08累计发生额(不含税)1154814.3318167.3849.0827616.495144.8113344.1219355.98472056.1110519.931014.491050.716284.08219.07866.5011.421740314.51进项税率/%171717171717131111666666理想状态下进项税额196318.443088.461674.344694.80874.622268.502516.2851926.171157.1960.8763.04377.0513.1451.990.69265085.57税),还原为不含税收入为2319260.24万元,按照3%所按照11%计算销项税额需缴纳的营业税为77231.37万元,为255118.63万元。具体成本项目进项抵扣情况见表3。根据表3计算得出的理想状态下A公司2014年应不足交为-9966.95万元,即当期不用缴纳,的部分可以转到下期进行抵扣。然而实际可抵扣进项税额为108239.56万元,实际应缴纳的为146879.07万根元,相比营业税增加了697.7万元,涨幅为90.18%。后税负大幅度上升。据以上税负测算分析,建筑业“营改增”3.进项抵扣税率模型验证将A公司发生的在所有进项成本都可抵扣的情况下,进项成本项目按照适用税率不同进行分类处理,分别将适用税率对应的成本项目进行累加,并计算出每一种税最后通过加权率下成本费用所占比例,(见表4)平均法计算出综合进项税率,再依据之前所构建的模型进行分析,求得的进项税率是否在阴影部分。与模型计算出的所有成本可抵扣的情况下要求达到7.67%的进项税率相比,计算出A公司的综合进项税率15.23%,大于税负平衡点所要求的税率,因此理论状态下A公司税负应是减少的,这与按照投入产出方式计算出的税负增减情况相一致。然而实际状态下却增加了697.7万元,到底为何,以下为主要原因分析。4.原因分析(1)许多砂石等地材难以取得专用建筑业“营改增”旨在解决行业内部重复征税现象,减轻行业内部税负负担,减轻税负负担的重要途径即取得足够的进项抵扣,此途径的实现需要有效的专用这一前如提做保证。然而建筑原材料的取得,砂、石、木材等,一方面可能从项目所在地就地取材,自然而然无法取得专用;另一方面这些材料可他能由当地的小规模供应商来提供,们均无法提供专用,甚至这些材料由当地农民提供[5]。以上是存还在于材料采购过程中的客观原因,108万元单位:实际可抵扣进项税额101303.511175.0825.8251.626.165.4814.484424.52591.1331.251.06139.740.2138.690.42108239.56表4综合进项税率税率/%1713116累计发生额12236.2119355.98482576.049446.271740314.51总成本所占比例/%70.621.1127.730.54单位:万元综合进项税率15.23%>7.67%会计之第期下会之友友20112017年年第615期扣材料设备机械的比例越来越低。在A公司的成本结构中,劳务成本占据26.13%,若按照11%的税率计征销项税额,按照11%的进项抵扣税率进行抵扣,相比“营改增”之前增加了8%的税收负担[3]。(3)建筑企业内部会计制度不健全,管理不规范建筑业“营改增”目的之一是规范建筑市场管理,健全建筑企业内部会计制度,规范企业内部人员管理。建筑市场人员较多,流动性较大,涉及范围较广,导致建筑企业内部人员管理缺乏规范性,内部制度不够完善。如有些建设单位不按照法律所规定的招投标流程来确定施工单位;有些业主未拿到施工许可证就开始进入场地施工;有些业主不能够如期支付工程进度款导致工期拖延等。这些不规范的内部管理增加了企业税收负担的风险[7]。三、建筑业企业“营改增”应对策略(一)调整企业业务经营模式“营改增”的实施极大地推动了建筑业的更新与改革,原有粗放式经营模式已经不能适应整个产业的发展与升级,必须向精细式经营管理模式调整。对于企业现有的业务经营范围,在“营改增”之后,将各项业务的盈利能力仔细分析,对于盈利能力较低的业务适当降低其在整个业务中的比重,同时扩大盈利能力较高的业务,并且开发适应市场发展的新业务。另外,企业应加强供应商的管理,尤其是材料设备供应商,应当选择那些能够提供专用的一般纳税人,尽量避免选择个体户以及小规模纳税人作为材料供应商[8]。(二)增加进项可抵扣比例,改变产业结构据统计,截至2016年上半年,国内57家上市建筑企业毛利率为11.25%,同比降低1.08%,建筑业毛利率降低可能是由于“营改增”所造成的。目前建筑业人工成本高、利润率低已经成为行业发展不可否认的事实,而在“营改增”中所规定的人工工资又是不可抵扣的一部分,这成为进项税抵扣不足的关键原因之一,相当于营业税增加9%的税收负担。因此,建筑企业应当增加进项可抵扣比例,一方面增加进项可抵扣比例,响应国家提倡工程总承包模式的号召,改变企业的产业结构[9];另一方面加快企业技术创新步伐,增加技术投入这一部分的进项抵扣,同时加大机械设备的更新换代,部分机械设备可以代替人工部分进项抵扣,从而增加进项可抵扣成本比例。(三)加强规范化管理,促进的取得“营改增”对于建筑企业的要求不仅仅在于规范建筑市场的管理,更多要求规范企业内部管理。一方面,企业在与各个合同主体签订合同时,必须事先核实合同签订对方的纳税人身份[10],而且施工主体与合同签订主体必须一营改增致,签订过程中需按照法律规定的流程进行。在合同签订之后,必须保证从对方收取的具有法律效力。另一方面,规范企业内部人员管理。第一要设置合理的财务管理人员岗位,“营改增”之前对于财务要求并不高,也不要求的取得进行抵扣从而减轻税负,“营改增”后,要想减轻税负,必须有合适的财务管理人员进行财务问题的处理与分析;第二要加强培训企业内部财务管理人员“营改增”知识,“营改增”后财务会计人员的专业知识将成为更大的挑战。四、结语通过对建筑业整体环境的把握和分析,预测“营改增”后对建筑业未来利润趋势的影响,再将进项税率作为未知数建立税负理论测算模型,得出税负增减平衡区间,并以实例来验证模型的准确性,分析实际情况下的取得、劳务成本占比较高等可能是导致公司税负增加的主要原因。最终根据税负增加原因为建筑企业提出“营改增”具体应对策略,如取得足够的专用,提高可抵扣成本比例等。荫【参考文献】[1]熊玉红,梁萍.建筑业“营改增”后的税负影响及其应对策略分析[J].会计之友,2014(17):103-105.[2]刘爱明,俞秀英.“营改增”对建筑业企业税负及盈利水平的影响:以沪深两市上市公司为例[J].财会月刊,2015(1):15-18.[3]瞿富强,吴静.“营改增”对建筑业税负的影响:基于投入产出表[J/OL].土木工程与管理学报.http://www.cnki.net/kcms/detail/10.13579/j.cnki.2095-0985.2016.04.008.html.[4]王晓琳.试论营改增对施工企业税负的影响[J].中国管理信息化,2015(19):25-26.[5]周琳.“营改增”对建筑企业影响分析:以A企业为例[J].铜陵学院学报,2015(5):46-48.[6]周晓静,刘婷.“营改增”对建筑业税负影响及建议的研究[J].中国集体经济,2016(1):103-105.[7]许世玉.建筑企业“营改增”税负增加原因分析及应对策略[D].首都经济贸易大学硕士学位论文,2014.[8]傅多.“营改增”对建筑企业影响研究[D].重庆大学硕士学位论文,2014.[9]王雪.“营改增”对建筑施工企业的影响及应对研究[D].兰州财经大学硕士学位论文,2015.[10]乔恒鑫.“营改增”对建筑业税负影响分析及对策[D].沈阳大学硕士学位论文,2016.109

因篇幅问题不能全部显示,请点此查看更多更全内容

Copyright © 2019- huatuo0.cn 版权所有 湘ICP备2023017654号-2

违法及侵权请联系:TEL:199 18 7713 E-MAIL:2724546146@qq.com

本站由北京市万商天勤律师事务所王兴未律师提供法律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