变电所副所长工作标准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变电所副所长的岗位职责、基本技能、工作内容与要求、检查与考核,适用于香都变电所副所长。 职责
对本所值班人员的值班纪律、倒闸操作的正确性,以及本所基础资料、各种记录报表、报告的完整性、准确性负责,对“两票”执行的正确性负责。
对本所人员发生的责任事故负责。
对本所发生的人为事故和误操作事故负领导责任。
努力完成上级交给的各项任务,负责本所力所能及的维护、事故抢修、缺陷处理的组织和领导工作。 基本技能
具备《一线生产人员的通用工作标准》所规定的任职条件。 掌握变电运行专业知识。
熟悉变电站设备的构造、原理及在生产运行中的应用。 从事运行工作四年以上。 工作内容与要求
1.执行《一线生产人员通用工作标准》。
2.督促全所职工严格执行各种规章制度,加强安全思想教育,组织安排本所安全活动,参加本所事故障碍调查分析。
3.遇有较大停、送电工作和较复杂的操作应参加现场监督,并作大型操作的二次监护。
4.主持所安全网的日常工作每周对所防误装置,消防设施防小动物措施检查二次并负责所安措、反措落实。 5.负责全所设备维护及文明生产等工作的执行。
6.根据现场状况和人员分布情况,有权临时调整各岗位人员,有权对工作人员具体表现实施奖惩或建议上级予以奖励。
7.全所的大型操作,要亲自到现场监督、指导,把好操作关,保证操作正确。 检查与考核
本标准具体检查与考核按宜昌三峡全通涂镀板股份有限公司相关考核制度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