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火门制作与安装合同
甲方(买方): 乙方(卖方):
为明确甲乙双方责任,保障双方利益,保证工程顺利进行,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原则,经双方友好协商,甲方就 防
火门制作与安装事宜与乙方签订本合同,以资共同遵守。 一、工程内容和承包范围
1、工程名称: 2、工程地点:
3、承包范围:乙方负责 中防火门的供应与安装。 4、工 期:在具备安装条件的情况下,满足甲方工程总体进度要求。 二、质量标准
执行国标GB12955-2008标准,且完全与投标所述质量、规格和性能相符(防火符合国家要求),门的安装按照国家相关规范执行。
1、乙方在供货过程中不得私自降低防火门的等级并应严格按照规范进行安装。
2、乙方应认真按照标准、规范和设计图纸要求施工,随时接受甲方的检查。 3、工程质量达不到国家及合同约定标准的部分,监理及甲方代表一经发现,要求乙方拆除和重新施工,乙方应按要求拆除和重新施工,直到符合约定标准。因乙方原因达不到约定标准,由乙方承担拆除和重新施工的费用外,乙方支付合同总价30%作为罚款。
4、防火合页、防火锁、闭门器、顺序器、门框与门扇之间以及双扇门门扇
之间的膨胀型防火密封条是防火门的重要组成部分,必须为消防产品合格评定中心认证合格的产品。
5、乙方应负责木质防火门项目通过各相关部门的验收工作,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否则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及费用有乙方承担。 三、安装要求
1、门窗安装前应校正规方,如因运输或堆放不慎导致门框、门扇翘曲、变形,应修复后方可进行安装。
2、门框必须与建筑物成一整体,采用木件或铁件与墙体连接;防火门的安装留缝宽度和偏差必须符合国家规范要求。
3、安装门框、门扇时应注意门的开启方向,必须向疏散方向开启;框、扇的线型应符合设计要求,割角、拼缝应严实平整;表面应净光或磨砂,不得有刨痕、毛刺和锤印;内外门板颜色一致;
4、乙方在制作安装之前,应进场对门洞尺寸进行测量复核,确保制作尺寸与现场尺寸相符,否则造成一切损失由乙方负责。
5、乙方应派有专业资格技术人员及时完成安装调试全过程,保证安装质量为优良等级。
6、在调试工作完成后,根据乙方提供的验收方案,由工程部、工程监理会同乙方及有关部门,按照有关要求及标准,对整个工程进行验收。
7、交付使用时要同时向甲方提供详细的技术文件、调试报告、安装记录。乙方须配合做好有关交接工作。 四、合同价款
1、本合同综合单价按:
乙级钢质防火门 元/M2;防火玻璃门 元/M2; 防火卷帘门 元/樘;
本工程总造价为:人民币(大写) , 小写:¥ 元。
2、合同总价为清单综合计价,价目中包括设计、制作、运输、安装、消防报验,工程资料等费用,并含防火门的消防验收工作。
3、若工程量发生变化,则按本合同单价计算,工程量按实际发生的结算。 4、乙方必须提供正规
五、交货期限、地点、方式: 1、交货日期:甲方发出要货通知后 25 日内、提供甲方第一批货物;之后按双方共同商定的供货计划供货。
2、 交货地点: 。 3、 供货方式: 。
4、 甲方对于每批所要货物的数量和规格型号,应在该批货物运至交货地点的日期之前20日以电话形式送达乙方,乙方在收到甲方要货通知之日起20日内,将该通知中所要求的货物交付甲方。
5、由乙方提供的设备在发运前应按标准保护措施包装,其包装应适应远距离运输和防潮的要求。乙方在设备运输及搬运过程中应保持原包装的商标和标识完好。
6、如乙方在运输过程中发生设备损坏,其责任由乙方承担。 7、乙方负责包装和运输,并负担相应包装和运输的费用。
六、双方责任 甲方工作
1、提供相关的图纸、规格、数量、颜色、开向及技术参数。
2、提货增补或工程以及相关责任人签署并加盖有效印章的增补通知单或工程变更单通知乙方。
3、施工期间:根据产品材料与安装设备堆放场地,提供安装材料垂直运输工具和安装电源。
4、按合同规定按期支付工程款。 5、对工程质量、进度进行监督检查;
5、根据工程实际情况,协调工程承包范围内出现的问题; 6、开通施工场地外的道路,保证工期间的畅通, 乙方工作
1、开工前指派驻工地现场代表并书面通知甲方;
2、严格按图纸和甲方要求组织施工,保质、保量、按期完成施工任务,解决由乙方负责的各项事宜;
3、严格执行施工规范、安全操作规程、防火安全规定、环境保护规定,并签订“安全施工承包协议”,做好各项施工记录;
4、遵守国家和地方有关部门对施工现场管理的规定,做好施工现场保卫和垃圾清除工作,处理好与现场其他单位的关系;
5、施工中未经甲方同意或有关部门批准,不得随意拆改原建筑物结构及各种管线;
6、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十五天内向甲方移交工程档案一式肆份,办理移交手续。并在完工后两天做到工完场清。
7、工程竣工未交给甲方之前,负责对现场的一切设施和工程成品进行保护,若有损坏,应在甲方限定的时间内无偿修复;
8、接受甲方施工现场的指示和监督,对甲方管理人员所提出的问题或要求应及时答复处理,对质量问题应及时整改。
9、乙方必须提供《产品合格证》、《检测报告》、《产品保修单》、等相关材料,乙方必须保证木质防火门及防盗门项目通过相关部门消防验收和竣工验收,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否则因此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乙方承担,验收若发生费用由乙方自理。
10、提供验收、竣工资料。
11、负责产品设计、制作及售后服务,并保证产品符合国家行业技术标准。 12、按甲方要求的供货进度及时供货,按甲方要求安装进度及时安装。 13、协助甲方消防验收并保证合同上述产品验收合格。 七、产品质量和技术要求
1、乙级、丙级木质防火门:防火等级为:乙级(≥0.9h),丙级(≥0.6h ),在防火等级时间内保持其耐火完整性(不破坏、不窜火)。门框、门扇材料所用木材应符合JG/T122-2000中对II(中级木材材质要求),并与投标文件及提供的样品样头相符合。相应五金锁具配件等质量及防火要求必须达到消防产品合格评定中心认证合格的产品,并与投标文件一致,必须出具经国家法定检测部门检测合格的产品鉴定证明;防火门材质及五金配件的耐火性能必须符合国家相应规范规定,并经国家认可授权检测机构检验合格。
2、木质防火门表面刷油漆,应符合《建筑装饰装修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中的规定;木质防火门油漆颜色为:乳白色。
3、防火门生产厂家必须是经当地消防部门批准,并颁发生产许可证的厂家。 4、木质防火门必须在显著位置设置永久性标志铭牌。注明生产厂家、产品名称、耐火等级、产品代号及出厂日期。
5、木质防火门发货时必须将出厂检验单随同发货单提供给甲方。
防火门的质量符合GB14101-93《木质防火门通用技术条件》及《门和卷帘的耐火试验方法》。 八、付款方式
1、本工程材料预付工程款一万元整,经监理及工程部确认所有外框安装完毕后付至供应货款的30%;经监理及工程部确认所有内扇(含油漆工程完工)付
至供应货款的50%(门锁的安装由工程部确认安装时间为准),所有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且完成备案,七个工作日内支付至该工程总价款的90%并扣除材料预付款额;15天内办理完结算付至该工程总价款的95%,乙方同时向甲方交付所有钥匙,余款5%为质保金,二年质保期满无质量问题后七个工作日内无息一次性付清,质保期从本期楼栋整体交房日起计;乙方应在付款前向甲方提供相应。 九、工程竣工验收
1、工程符合竣工验收条件,乙方应按国家工程竣工验收有关规定,在工程竣工后7天内向甲方提供完整竣工资料及竣工验收报告进行审查。
2、甲方收到竣工验收报告后10天内组织验收,并在验收后10天内给予认可或提出修改意见。乙方按要求修改,并承担自身原因造成修改的费用。
3、本工程非乙方原因造成的停工返工,经甲方现场工程师确认签证,工期顺延。
4、乙方应于全部工程完工后二十天内向甲方提供完整竣工资料和竣工验收报告,甲方收到报告后十日内协助乙方组织有关部门验收。
5、经验符合国家有关质量标准及消防部门验收合格后五日内,乙方向甲方移交完毕,若甲方未按时接管而导致已验收工程损坏,造成经济损失,由甲方承担。
十、质量保证和保修
1、自工程验收合格之日起,乙方对产品免费保修一年。保修期内,因产品质量问题,乙方应在接到修理通知之日后7天内派人修理,乙方不在约定期内派人修理,甲方可委 派其他人员修理,保修费用从质量保修金内扣除。若属用户使用不当造成的损坏,乙方只收取材料费。
2、乙方对产品实行终身维修服务,保修期后的维修费用由甲方承担。 3、工程的质量若达不到合格标准,乙方应立即无条件返工或更换,一切费用由乙方负担。
十一、违约责任: 1、 甲方须按本合同付款方式的规定向乙方支付货款,否则即为违约,每延迟付款一日,应向乙方支付未付货款的 0.2 %作为违约金,但违约金总额不超过货款总额的3%,计入货款总额。甲方未按本合同的规定向乙方支付预付款,乙方有权推迟供货。
2、 乙方须按本合同的规定向甲方交付货物,否则即为违约,每延付货物一日,应向甲方支付未付货物款项的 0.2 %作为违约金,但违约金总额不超过货款总额的3%,从应收的货款中扣除。乙方对未达到本合同规定的标准的所供货物负责更换,并承担相应的一系列费用。 十二、争议处理方式
凡因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争议,双方应当协商解决。当事人不愿和解、调解或和解、调解不成时,双方均应当向甲方项目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提起诉讼。
十三、合同效力 1、本合同正本一式 肆 份。其中甲方执 贰 份,乙方执 贰 份。 2、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货款结清后失效。 甲方(买方): 乙方(卖方) 代表: 代表: 地址: 地址: 电话: 电话: 日期: 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