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半成品管理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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半成品管理规定

1.

1.1. 1.2. 1.3.

总则

制定目的

为提高半成品管理水准,规范各项作业,特制定本规定。

适用范围

适用本公司生产之半成品的各项管理作业。

权责单位

1) 2)

总经理室负责本规定制定、修改、废止之起草工作。 总经理负责本规定制定、修改、废止之核准。

2.

2.1. 管理规定 定义

本规定指称之半成品,系指经过本公司制造单位加工、生产、装配之部分环节,尚未完成客户之所有要求,不能直接销售的产品,又称在制品。半成品之范围包括了除原材料与成品之外的所有物料状态:

1) 2)

2.2.

各大制程之完成品。

装配半成品,即仅欠缺部分附属品而未能完成之产品。

检验作业

对本公司各大制程(除最后之装配部门外)之完成品,其检验作业依公司《最终检验规定》办理,流程如下:

1) 2) 3) 4) 5)

2.3.

1) 2) 3) 4) 5)

2.4.

制造单位依制造命令、生产计划安排生产。

分批次由制造单位将本制程完工之关成品送品管部检验。 品管部依相关检验规定检验。

检验结果有合格(允收)、不合格(拒收)、特采(让步接收)三种。 判定不合格之半成品由制造单位重检处理后,再交品管部检验。

判定合格或特采之半成品,由制造单位物料人员送往半成品仓库办理入库手续。 仓管人员核对入库单及待检卡上是否有品管的合格签章。

仓管人员核对入库单上的制造命令、客户、规格、编号、数量与实际物料、待检卡是否一致。

仓管人员核对该制造命令应入库数、已入库数,以确认本批物料可否入库。

如送交物料尚属可入库数量范围,仓管人员与物料人员当面点收并办理入库手续;如送交物料多于可入库数量,则仅接收可入库数以内之物料。

入库作业

保管作业

1) 2) 3) 4) 5) 6)

为方便各种半成品的保管,应尽可能将不同制程之完成品存入对应之不同半成品仓库。 确因客观条件所限,需存于同一仓库之不同制程的完成品(半成品),应严格按仓库区域予以区分,并将物料名称、编号、规格予以明确标示,以防混淆。 同一制程之完成品,应按客户别、制造命令别区分保管。 遵循先进先出的原则整理和保管半成品。

将半成品仓库之定置图,悬挂于仓库醒目位置,以利管理方便。 应注意物料之防潮、防晒、防腐、防火等各项安全保护。 依下一制程的《领料单》发放物料。

相近之半成品发放时应注意避免错发,要核对名称、规格、编号、客户、制造命令等项目。

2.5.

出库作业

1) 2)

3)

2.6.

1) 2)

2.7.

其他事项依《物料领发管理规定》处理。

半成品仓库于每月底下实施盘点,编制库存月报表,分送相关单位。 年终盘点依《仓库盘点办法》或公司其他盘点规定处理。

盘点作业

装配半成品管理规定

装配车间在装配成品时,因欠缺部分附属品,而未能完成成品之全部组装工作,其产生之产品亦属半成品范畴,称为装配半成品。其管理规定如下:

1) 2) 3) 4) 5) 6) 7) 8)

未经生管部及制造部主管同意不可生产装配半成品。

装配半成品应交品管部检验,品管部在检验报告中注明半成品所缺物料状况,对可以检验之项目应全数检验。

装配半成品补充成成品后应再交品管部检验,品管部检验时重点检查原欠缺物料之相关项目及半成品检验之不良项目。

装配半成品未经生产副总同意不可入库,应暂存于制造现场。

存于制造现场之装配半成品应有明确标示,并注明检验“合格”或“不合格”。 装配半成品被品管判定不合格时,可暂不执行重检作业,在装配半成品补充包装成成品时一并进行重检作业。

装配半成品(检验合格)经生产副总以上人员核准,可准予暂时入至成品仓库,但仓库仅作保管工作而不予登记入账。

产生装配半成品系因所欠物料断料或品质异常引起的,生管部应负责追查原因及相关责任,并提出改善对策。

入库单

入库单位: 年 月 日

物料名称 规 格 制造命令 料 号 客 户 应入库数 品管部填写 检验结果 填 单 主 管 检 验 仓库填写 实收数 主 管 点 收 入库单位填写 本次入库数 主 管 装配半成品一览表

年 月 日

序号 客 户 制造命令 产品名称 欠缺物料 半成品数量 备注

审核:_________填表:___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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