井口接待站管理制度
第一条 为了让井口接待站成为群众组织安全生产指挥所;成为工会联系群众安全生产监督的前沿哨所和工会掌握煤矿作业现场安全状况的窗口,特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 向员工宣传党和国家的安全生产方针、和有关劳动保护方面的法规、。对员工进行安全思想、安全知识和遵章守纪教育。
第三条 强化群众安全监督检查工作,及时消除各类事故隐患。每月自主地开展一次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并把检查出的隐患进行筛选、分类、下单、存档。
第四条 负责群监员的上岗考勤、安全汇报的建档登记等工作。
第五条 按时整理、筛选、汇总安全工作信息,向工会及行政有关部门通报。向事故隐患单位下发“隐患整改通知单”,对隐患的处理情况进行跟踪、督促,并把群监员查处的隐患及时存档。
第六条 对检查中发现的重大事故隐患和安全管理中存在的问题,督促有关单位限期解决。
第七条 负责群监员的日常管理、考核、调整等工作,对责任心不强的群众监督员有权解聘和撤换。
第 完成工会交办的其它工作。
第九条 本制度解释权归属大众公司。 第十条 本制度自下发之日起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