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河镇小水完小奖惩方案 为了全面贯彻落实《国家中长期教育发展规划纲要》,激励我校广大教职员工敬业爱岗,勤奋工作,增强职业自豪感、使命感,调动工作积极性,提高教育教学质量,特制订如下奖惩方案:
一、德育评估奖:每年九月,被评为全镇的优秀班主任、优秀教师、优秀教育工作者、师德标兵,每人奖金400元。每学期被评为校内优秀班主任的奖100元。 二、教研评优奖
1、学期末分科目评选优秀教学案,按(教师数÷2-1,去尾数)确定获奖名次和等次:一等奖100元、二等奖80元、三等奖60元。评选方案另行制定。 2、校内组织的公开研讨课、示范课,上课一节奖80元,参与听课和评课一节的奖50元。 三、常规管理奖
常规管理评比包括常规检查和上级布置的各种任务、报表完成情况,分值分别占80%、20%。常规检查每学期期初检查占20%,期中检查占30%,期末检查占50%。上级或学校布置的各种任务、报表完成情况,没按时保质完成的每次扣1分,没完成的每次扣3分。扣完为止。每学期评选一次,按(教师数÷2-1,去尾数)确定获奖名次和等次:一等奖200元,二等奖160元,三等奖奖120元。第一名定为一等奖,第二、三名定为二等奖,其余为三等奖。 四、质量检测奖
(一)小学毕业会考奖罚 1、按质检奖罚同步执行。
2、单科优秀生奖:语、数单科奖取得全镇前150名,前20名每生奖60元,第21—40名每生奖50元,第41—60名每生奖40元,第61—80名每生奖30元,第81—150名每生奖20元。 (二)教师单科综合名次奖罚
1、获得全镇第一名奖300元,第二名奖290元,第三名奖280元,第四名奖270元,第五名奖260元,依次类推。
2、教师综合分数高于全镇平均分15分(不包括15分)按每分10元奖到科任教师。教师综合分数低于全镇平均分25分以上(不包括25分),按每分5元罚到科任教师。
(三)班级单项比率奖(只奖励上学期)
1、总分优生个数奖:按全镇参考的25%计算,按考试科目数每生每科奖10元。 2、总分合格率奖:以参考科目为对象,以总分的60%为标准,总分合格率达到80%以上开始计奖,每提高一个百分点,按考试科目数每科奖10元;未达到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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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低一个百分点,按考试科目数每科罚1元。 (四)班主任管理排名奖
获得全镇前6名,第一名奖300元,第二名奖290元,第三名奖280元,第四名奖270元,第五名奖260元,第六名奖250元。
五、行政管理奖:按学校所获奖金总额的20%予以奖励,校长占其中的50%。 六、其他有关奖惩
1、辅导学生个人获得一、二、三等奖或一、二、三名,上级部门发放的奖金、奖品如数归指导教师,学校奖励给教师的标准为:
级别 一等奖 二等奖 三等奖 国家 130元 110元 90元 省级 90元 80元 70元 市级 70元 60元 50元 县级 50元 40元 30元 镇级 30元 20元 10元
2、教师参加教育教学论文评比活动(以证书为准),同一篇论文,参加不同级别评比,以最高级别标准进行奖励。
级别 一等奖 二等奖 三等奖 国家 150元 130元 110元 省级 100元 90元 80元 市级 80元 70元 60元 县级 60元 50元 40元 镇级 40元 30元 20元
3、凡在全镇统一组织的考试中弄虚作假、徇私舞弊、泄漏秘密的,视其情节,给予党纪政纪处分,并赔偿一切经济损失。当年年度考核评为不合格。
4、凡擅自订阅教辅资料的老师,没收其非法所得,罚款50-500元,情节严重的送纪检、监察部门处理。
5、因工作失职,造成重大安全事故的报上级部门处罚。
6、向学生乱收费,责令退还所有款项,情节严重者,交上级纪检监察部门处理。
7、本条例从2013年上学期起开始执行。
西河镇小水完小
2013年3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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