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计准则解读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521号
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521号——注册会计师对其他信息的责任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本准则规范了注册会计师对被审计单位年度报告中包含的除财务报表和审计报告之外的其他信息的责任,无论其他信息是财务信息还是非财务信息。
被审计单位的年度报告可能是一份单独的文件,也可能是服务于相同目的的系列文件组合。
第二条 本准则以注册会计师执行财务报表审计为背景。因此,本准则规定的注册会计师的目标应以《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101号——注册会计师的总体目标和审计工作的基本要求》第二十五条中描述的注册会计师的总体目标为背景来理解。
注册会计师对财务报表发表的审计意见不涵盖其他信息,本准则也不要求注册会计师获取超过形成财务报表审计意见所需要的审计证据。
第三条 本准则要求注册会计师阅读和考虑其他信息,是由于如果其他信息与财务报表或者与注册会计师在审计中了解到的情况存在重大不一致,可能表明财务报表或其他信息存在重大错报,两者均会损害财务报表和审计报告的可信性。此类重大错报也可能不恰当地影响审计报告使用者的经济决策。
第四条 本准则也可能有助于注册会计师遵循相关的职业道德要求,即要求注册会计师不应当在明知的情况下与以下信息发生关联:含有严重虚假或误导性的陈述;含有缺少充分依据的陈述或信息;存在遗漏或含糊其辞的信息,且这种遗漏或含糊其辞会产生误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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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条 其他信息中,某些金额或其他项目旨在与财务报表中的金额或其他项目相一致,或者对其进行概括,或者为其提供更详细的信息;针对某些金额或其他项目,注册会计师在审计中已经了解到一些情况。
第六条 无论在审计报告日之前还是之后获取其他信息,注册会计师对其他信息的责任(除适用的报告责任外)均适用。
第七条 本准则不适用于:
(一)财务信息初步公告;
(二)证券发行文件,包括招股说明书。
第 本准则对注册会计师设定的责任,不构成对其他信息的鉴证。本准则也不要求注册会计师对其他信息提供一定程度的保证。
第九条 法律法规可能就其他信息对注册会计师提出超出本准则范围的要求。在此情况下,注册会计师应当遵守法律法规的要求。
第二章 定义
第十条 年度报告,是指管理层或治理层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或惯例,一般以年度为基础编制的、旨在向所有者(或类似的利益相关方)提供实体经营情况和财务业绩及财务状况(财务业绩及财务状况反映于财务报表)信息的一个文件或系列文件组合。
一份年度报告包含或随附财务报表和审计报告,通常包括实体的发展,未来前景、风险和不确定事项,治理层声明,以及包含治理事项的报告等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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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年度报告通常以年度为基础编制。然而,当所审计财务报表涵盖的期间短于一年或者超过一年时,年度报告也可以涵盖与财务报表相同的期间。
2.根据法律法规或惯例,以下一项或多项文件可能构成年度报告:
(1)董事会报告;
(2)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法律责任的声明;
(3)公司治理情况说明;
(4)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3.有些报告如作为的文件发布,通常不是组成年度报告的系列文件的一部分(根据法律法规或惯例),因此,不属于本准则范围内的其他信息。
这些报告的例子包括:
(1)单独的行业或监管报告(如资本充足率报告),如可能由银行、保险和养老金行业编制的报告;
(2)公司社会责任报告;
(3)可持续发展报告;
(4)多元化和平等机会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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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产品责任报告;
(6)劳工做法和工作条件报告。
第十一条 其他信息,是指在被审计单位年度报告中包含的除财务报表和审计报告以外的财务信息和非财务信息。
1.以下是在其他信息中可能包含的金额或其他项目的部分举例:
(1)关键财务业绩摘要中的项目,如净利润、每股收益、股利、销售收入及其他业务收入,以及采购和运营费用等。
(2)选定的经营数据,如对主要经营领域持续经营活动产生的收益,或按地域分部或产品线划分的销售收入。
(3)特殊项目,如资产处置、诉讼准备金、资产减值、纳税调整、环境治理准备金、改制和重组费用。
(4)流动性和资本来源信息,如现金、现金等价物和有价证券、股利、以及债务、融资租赁及少数股东权益。
(5)对被审计单位管理商品、外汇或利率风险的或方法的阐述,如通过使用远期合约、利率掉期或其他金融工具。
(6)战略概述。
(7)影响被审计单位在特定领域盈利能力的特定因素的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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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在某些情况下,适用的财务报告编制基础可能要求作出特定披露,但是允许这些披露在财务报表之外。由于这类披露是适用的财务报告编制基础所要求的,它们属于财务报表的组成部分。因此,就本准则而言,它们不构成其他信息。
3.可扩展商业报告语言(XBRL)标记不构成本准则界定的其他信息。
第十二条 其他信息的错报,是指对其他信息作出不正确陈述或其他信息具有误导性,包括遗漏或掩饰对恰当理解其他信息披露的事项必要的信息。
第三章 目标
第十三条 注册会计师的目标是,在已经阅读其他信息的情况下:
(一)考虑其他信息与财务报表之间是否存在重大不一致;
(二)考虑其他信息与注册会计师在审计中了解到的情况之间是否存在重大不一致;
(三)当注册会计师识别出此类重大不一致似乎存在时,或者注册会计师知悉其他信息似乎存在重大错报时,予以恰当应对;
(四)根据本准则的规定进行报告。
第四章 要求
第一节 获取其他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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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四条 注册会计师应当:
(一)通过与管理层讨论,确定哪些文件组成年度报告,以及被审计单位计划公布这些文件的方式和时间安排;
(二)就及时获取组成年度报告的文件的最终版本与管理层作出适当安排。如果可能,在审计报告日之前获取;
(三)如果本条第(一)项中确定的部分或全部文件在审计报告日后才能取得,要求管理层提供书面声明,声明上述文件的最终版本将在可获取时并且在被审计单位公布前提供给注册会计师,以使注册会计师可以完成本准则要求的程序。
1.如果使用者只能通过被审计单位的网站获取其他信息,则从被审计单位获取的、而不是直接从被审计单位网站获取的其他信息的版本,是注册会计师应当根据本准则对其执行程序的相关文件。
注册会计师没有责任去收集其他信息,包括可能在被审计单位网站存在的其他信息,也不需要执行任何程序以确认其他信息在被审计单位网站得到恰当显示,或者已经以电子形式得以恰当传递或显示。
2.如果注册会计师没有获取部分或全部其他信息,本准则不禁止注册会计师在审计报告中签署日期或出具审计报告。
3.针对只能在审计报告日后获取的其他信息,要求注册会计师获取书面声明,以支持注册会计师有能力完成本准则要求的、与这类信息相关的程序。
此外,注册会计师可能认为要求其他书面声明是有用的,例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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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管理层已经告知注册会计师预期发布并可能构成其他信息的所有文件;
(2)注册会计师在审计报告日前获取的任何其他信息和财务报表相互之间是一致的,其他信息不存在任何重大错报;
(3)对于注册会计师在审计报告日前未获取的其他信息,管理层拟编制并发布这些其他信息,以及预计发布的时间。
第二节 阅读并考虑其他信息
第十五条 注册会计师应当阅读其他信息。在阅读时,注册会计师应当:
(一)考虑其他信息和财务报表之间是否存在重大不一致。作为考虑的基础,注册会计师应当将其他信息中选取的金额或其他项目(这些金额或其他项目旨在与财务报表中的金额或其他项目相一致,或对其进行概括,或为其提供更详细的信息)与财务报表中的相应金额或其他项目进行比较,以评价其一致性;
1.评价其他信息中所选择的金额或其他项目与财务报表的一致性时,注册会计师不需要对其他信息中的所有金额或其他项目(旨在与财务报表中的金额或其他项目相一致,或对其进行概括,或为其提供更详细的信息)与财务报表中的金额或其他项目进行比较。
2.选择哪些金额或其他项目进行比较属于职业判断事项。与本判断相关的因素包括:
(1)金额或其他项目在列报中的重要程度,可能影响使用者对该金额或其他项目的重视程度(例如,一项关键比率或金额);
(2)如果是定量方面的信息,该金额与财务报表中的账户或项目,或者该金额与其他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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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的其他信息的相对规模;
(3)其他信息中特定的金额或其他项目的敏感性,例如,向高级管理人员授予的股份支付。
(二)在已获取审计证据并已得出审计结论的背景下,考虑其他信息与注册会计师在审计中了解到的情况是否存在重大不一致。
1.其他信息可能包括与注册会计师在审计中了解到的情况相关的金额或项目。这些金额或项目的例子可能包括:
(1)对产量的披露,或者按地理区域汇总产量的表格;
(2)对“公司本年度新推出产品X和产品Y”的声明;
(3)对被审计单位主要经营地点的概括,例如“被审计单位的主要经营中心在X国,同时在Y国和Z国也有经营场所。”
2.在考虑其他信息和注册会计师在审计中了解到的情况之间是否存在重大不一致时,注册会计师可以重点关注其他信息中相当重要的事项,该事项足够重要以至于与其相关的其他信息的错报可能是重大的。
3.对于其他信息中的许多事项,注册会计师回顾在审计中获取的审计证据和得到的结论,可能足以使注册会计师考虑其他信息和注册会计师在审计中了解到的情况之间是否存在重大不一致。
第十六条 当根据本准则第十五条阅读其他信息时,注册会计师应当对与财务报表或注册会计师在审计中了解到的情况不相关的其他信息中似乎存在重大错报的迹象保持警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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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节 当似乎存在重大不一致或其他信息似乎存在重大错报时的应对
第十七条 如果注册会计师识别出似乎存在重大不一致,或者知悉其他信息似乎存在重大错报,注册会计师应当与管理层讨论该事项,必要时,实施其他程序以确定:
(一)其他信息是否存在重大错报;
(二)财务报表是否存在重大错报;
(三)注册会计师对被审计单位及其环境的了解是否需要更新。
1.由于其他信息可能的重大错报范围广泛,注册会计师为判断其他信息是否存在重大错报而可能执行的其他审计程序的性质和范围,属于注册会计师在具体情形下的职业判断事项。
2.当注册会计师无法确定重大不一致似乎不再存在或者其他信息似乎不再存在重大错报时,注册会计师可以要求管理层向有资格的第三方(如管理层的专家或法律顾问)咨询。
3.在某些情况下,考虑管理层咨询的结果后,注册会计师可能无法得出其他信息是否存在重大错报的结论。注册会计师可以采取以下一项或多项措施:
(1)从注册会计师的法律顾问处获取建议;
(2)考虑对审计报告的影响,例如,如果管理层施加,是否在审计报告中描述这一情况;
(3)在相关法律法规允许的情况下解除业务约定。
第四节 当注册会计师认为其他信息存在重大错报时的应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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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 如果注册会计师认为其他信息存在重大错报,应当要求管理层更正其他信息:
(一)如果管理层同意作出更正,注册会计师应当确定更正已经完成;
(二)如果管理层拒绝作出更正,注册会计师应当就该事项与治理层进行沟通,并要求作出更正。
第十九条 如果注册会计师认为审计报告日前获取的其他信息存在重大错报,且在与治理层沟通后其他信息仍未得到更正,注册会计师应当采取恰当措施,包括:
(一)考虑对审计报告的影响,并就注册会计师计划如何在审计报告中处理重大错报与治理层进行沟通;
(二)在相关法律法规允许的情况下,解除业务约定。
1.在少数情况下,当拒绝更正其他信息的重大错报导致对管理层和治理层的诚信产生怀疑,进而质疑审计证据总体上的可靠性时,对财务报表发表无法表示意见可能是恰当的。
2.当拒绝更正其他信息的重大错报导致对管理层和治理层的诚信产生怀疑,进而质疑审计过程中从其获取声明的可靠性时,解除业务约定可能是适当的。
在公共部门,解除业务约定也许不可能。在这些情况下,注册会计师可以向立法机关出具报告,详细说明该事项,或采取其他恰当措施。
第二十条 如果注册会计师认为审计报告日后获取的其他信息存在重大错报:
(一)如果其他信息得以更正,注册会计师应当根据具体情形实施必要的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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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如果与治理层沟通后其他信息未得到更正,注册会计师应当考虑其法律权利和义务,并采取恰当的措施,以提醒审计报告使用者恰当关注未更正的重大错报。
如果其他信息的重大错报仍未更正,在法律法规允许的情况下,注册会计师可能采取的、设法提醒审计报告使用者适当关注未更正错报的措施包括,例如:
(1)向管理层提供一份新的或修改后的审计报告,其中包括根据本准则的规定修正后的其他信息部分。同时要求管理层将该新的或修改后的审计报告提供给审计报告使用者。
在此过程中,注册会计师可能需要考虑对新的或修改后的审计报告的日期产生的影响。
(2)提醒审计报告使用者关注其他信息的重大错报,例如,在股东大会上通报该事项;
(3)与监管机构或相关职业团体沟通未更正的重大错报;
(4)考虑对持续承接业务的影响。
第五节 当财务报表存在重大错报或注册会计师对被审计单位及其环境的了解需要更新时的应对
第二十一条 如果注册会计师通过实施本准则第十五条至第十六条所述的程序,认为财务报表存在重大错报,或者注册会计师对被审计单位及其环境的了解需要更新,注册会计师应当根据其他审计准则作出恰当应对。
在阅读其他信息时,注册会计师可能知悉影响下列方面的新信息:
(1)注册会计师对被审计单位及其环境的了解,因而可能表明需要修改注册会计师对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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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评估;
(2)注册会计师评价已识别的错报对审计的影响和未更正错报(如有)对财务报表的影响的责任;
(3)注册会计师关于期后事项的责任。
第六节 报告
第二十二条 如果在审计报告日存在下列两种情况之一,审计报告应当包括一个单独部分,以“其他信息”为标题:
(一)对于上市实体财务报表审计,注册会计师已获取或预期将获取其他信息;
(二)对于上市实体以外其他被审计单位的财务报表审计,注册会计师已获取部分或全部其他信息。
第二十三条 如果根据本准则第二十二条的要求,审计报告应当包含其他信息部分,该部分应当包括:
(一)管理层对其他信息负责的说明。
(二)指明:
1.注册会计师于审计报告日前已获取的其他信息(如有);
2.对于上市实体财务报表审计,预期将于审计报告日后获取的其他信息(如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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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说明注册会计师的审计意见未涵盖其他信息,因此,注册会计师对其他信息不发表(或不会发表)审计意见或任何形式的鉴证结论。
(四)描述注册会计师根据本准则的要求,对其他信息进行阅读、考虑和报告的责任。
(五)如果审计报告日前已经获取其他信息,则选择下列二者之一进行说明:
1.说明注册会计师无任何需要报告的事项;
2.如果注册会计师认为其他信息存在未更正的重大错报,说明其他信息中的未更正重大错报。
审计报告中的其他信息举例
[例1]审计报告日前已经获取所有其他信息,且未识别出其他信息存在重大错报
(四)其他信息
管理层对其他信息负责。其他信息包括[X报告中涵盖的信息,但不包括财务报表和我们的审计报告]。
我们对财务报表发表的审计意见并不涵盖其他信息,我们也不对其他信息发表任何形式的鉴证结论。
结合我们对财务报表的审计,我们的责任是阅读其他信息,在此过程中,考虑其他信息是否与财务报表或我们在审计过程中了解到的情况存在重大不一致或者似乎存在重大错报。基于我们已经执行的工作,如果我们确定其他信息存在重大错报,我们应当报告该事实。在这方面,我们无任何事项需要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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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例2]审计报告日前已获取部分其他信息,且未识别出其他信息存在重大错报,并预期能够在审计报告日后获取剩余其他信息 (适用上市实体)
(四)其他信息
管理层对其他信息负责。其他信息包括X报告(但不包括财务报表和我们的审计报告)和Y报告。我们在审计报告日前已获取X报告,而Y报告预期将在审计报告日后提供给我们。
我们对财务报表的审计意见并不涵盖其他信息,我们也不对其他信息发表任何形式的鉴证结论。
结合我们对财务报表的审计,我们的责任是阅读上述其他信息,在此过程中,考虑其他信息是否与财务报表或我们在审计过程中了解的情况存在重大不一致或者似乎存在重大错报。
基于我们已经针对审计报告日前获取的其他信息执行的工作,如果我们确定该其他信息存在重大错报,我们应当报告该事实。在这方面,我们无任何事项需要报告。
第二十四条 如果注册会计师根据《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502号——在审计报告中发表非无保留意见》的规定发表保留或者否定意见,注册会计师应当考虑导致非无保留意见的事项对本准则第二十三条第(五)项要求的说明的影响。
第七节 审计工作底稿
第二十五条 根据《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131号——审计工作底稿》中与本准则相关的要求,注册会计师应当就下列事项形成审计工作底稿:
(一)按照本准则的规定实施的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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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注册会计师按照本准则的规定执行工作所针对的其他信息的最终版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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