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VG在线监测装置设备采购合同
合同编号:AMS20210109001
需方(甲方): 供方(乙方): 一、订货清单:(如果下面空间不够可以单独附页并加盖骑缝章) 产品名称 SVG在线监测装置 品牌 规格 数量/套 1 单价/元 金额/元 备注 13% 合计含税金额(RMB大写): ¥元 (开专用) 二、交货时间及地点
1.交货时间:合同签订后2天内发货。 2.交货地点:需方指定。 三、货款结算方式: 电汇。 四、质量保证、检验:
1. 产品应当符合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及双方约定的标准。供方必须随货提供以下文件:出厂检验报告、检验合格证等相应检验合格标志。2. 检验标准: 按技术要求检验,以需方检验结果为准。3. 质量保证期:验收合格后壹年4.产品应当符合山东电网的一切要求。
五、违约责任:
1、 需方在接到设备时,应及时验收,如有异议应在15个工作日内向供方提出。
2、 需方应仔细清点设备清单内所列的相关物品,如有异议应在15个工作日内向供方提出。 3、 验收合格后,需方出具货物接收及验收证明并附盖单位公章交于供方。
4、 验收过程中,需方提出的设备不符合约定标准的地方,供方应无条件限期更换或者调试,调试或更换完毕
后重新验收直至合格,由此产生的费用由供方承担,如验收严重不符合约定技术检验标准,限期调试或更换后还不合格,需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供方退还收取的款项并赔偿需方因此造成的损失。
5、 供方应采用合理运输方式,并根据货物的价值及运输风险情况自行办理相应保险,由此产生的费用由供方
承担。
6、 供方须负责货物运输,并承担货物运输过程中发生合理损耗及毁损灭失风险。
7、 货物均应当随货提供产品合格证书、出厂合格证、质量检测报告等质量证明文件及产品使用说明书等内业
资料,供方没有提供的,将视为货物不合格,需方有权拒收。
8、 在货物安装完毕并正式移交需方之前,供方应负责管理、保管货物、安装机具、安装的成品与半成品,若
发生物品遗失或毁损、灭失的,由供方自行承担责任。
9、 货物安装施工过程中,特别是遇到交叉施工界面时,因供方或供方工作人员造成其他施工单位已完工程或
物品损坏的,供方应承担赔偿责任。
10、 质保期内出现质量问题的,供方负责免费维修、不能维修的需提供更换服务,并承担由此产生的费用;质
保期届满后,供方提供终身维护、维修服务,可以按照成本价收取零配件、设备更换费用,不得收取其他任何费用。
11、 供方须提供24小时内售后响应服务,并在接到需方(或实际管理方)的通知后,及时派员到场进行维保。 12、 质保期内,供方经需方通知仍不及时履行售后服务义务的,需方有权委派第三方进行维保,由此产生维保
费用由供方承担,需方委托第三方进行维保,不能免除供方继续提供售后服务的义务。
13、 供方将按本合同约定向需方提供符合要求的设备,免费负责设备的安装及日常运行中的维护服务。 14、 供方免费负责现场设备的安装、接线(标准柜体内)、调试、技术指导等相关服务。 15、 供方不负责施工现场数据接口对接费用、施工队费用及可能牵扯到的民事费用。 六、争议解决方式:
凡因本合同的效力、履行、解释等发生的一切争议,双方均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应向供方所在地具有管辖权的人民提起诉讼。
七、生效及其它:
1.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并盖章之日起生效,全部条款履行完毕后自行失效;本合同一式贰份,双方各执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传真件有效;若单方随意变更、撤消合同,则应向合同另一方支付20%违约金。
2.如有未尽事宜或履行中双方需要达成新的协议,由双方共同协商,签订书面补充协议,该书面补充协议经双方签字并盖章后生效,方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八、知识产权权属及保密:
双方对合同及依据其内容签订的任何合作内容均负有保密责任,未经对方书面许可任何一方不得向第三方泄露本合同及与本合同相关的技术协议内容。
需方 名 称: 地 址: 税 号: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电 话: 开户银行: 账号: 签订时间:
名 称: 地 址: 税 号: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电 话: 开户银行: 账号: 签订时间: 供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