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关中学特(重)大安全事故应急
处理预案
为了及时有效地做好特(重)大安全事故的应急处理工作,最大限度地减少损失,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全生产法》和《关于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的规定》(302号令)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制定本预案:
一、应急处理工作原则和特(重)大安全事故分类
(一)应急处理工作的基本原则是:学校统一领导积极配合,运转协调有序;快速作出反应,妥善进行处置。
(二)特(重)大安全事故分类:
1、特(重)大火灾事故;
2、特(重)大交通安全事故;
3、特(重)大建筑质量安全事故;
4、民用爆炸物品和化学危险品特(重)大安全事故;
5、特种设备特(重)大安全事故;
6、大型活动突发特(重)大意外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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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旅游特(重)大安全事故;
8、严重急性职业中毒事件;
9、严重食物中毒事件。
特(重)大安全事故的具体标准,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确定。
二、应急处理领导小组的组成与职责
(一)通关中学应急处理领导小组组成人员
组 长:(校长)
副组长:副校长
成员由支部办公室、行政办公室、政教办公室、工会办公室负责人和各班主任组成。
(二)应急处理领导小组办公室及其职责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政教处,办公室主任有 政教主任兼任,负责处理日常事物。
办公室主任职责
1、督导做好特(重)大安全事故应急处理的各项准备工作,组织处理演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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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发生特(重)大安全事故时,发布和解除应急处理指令信号;
3、组织指挥救援队伍实施救援行动;
4、向上级报告事故和救援情况,指定有关部门配合上级部门进行事故调查处理工作;
5、必要时向有关方面发出救援请求;
6、完成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事项。
三、特(重)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程序
(一)特(重)大安全事故发生后,事故单位应在1小时内立即向县教育局办公室报告。
报告内容包括:发生事故的单位,事故发生的时间,详细地点、事故类别,简要经过,伤亡人数以及现场处理所需的专业人员和抢险设备等。
(二)领导小组各成员负责人接到县教育局办公室指令后,要按本预案分工迅速组织本部门救援人员,抢险设备器材、物资到达现场,由领导小组统一调度指挥,按分工立即开展施救工作。
四、特(重)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工作的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全局各单位和部门要站在“三个代表”的高度充分认识安全工作的重要性,加强领导,做好特(重)大安全事故的预防和应急处理工作,最大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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度地减少事故损失和人员伤亡,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和财务安全。
(二)制定方案,组织落实。各单位要根据县教育局特(重)大安全事故应急处理的要求,制定本校特(重)大安全事故应急处理预案,保证本校抢险救援人员、物资、设备、器材的落实到位。
(三)熟悉预案、组织演练。学校要组织有关人员熟悉县教育局特(重)大安全事故应急处理预案。明确各自的职责和处理任务,并组织好训练和演习。
(四)特(重)大事故发生后,全体师生要服从命令,听从指挥,真正做到反应敏捷、行动迅速、运转协调,处理有力。凡因处理工作不力,造成事故损失扩大的,按有关规定追究其法律责任。
(五)特(重)大事故发生后,必须严格按国家有关规定保护事故现场,并迅速采取必要措施抢救人员和财产。
(六)在抢险救灾过程中紧急调用的物资、设备、人员和专用场地,任何组织和个人都不得阻拦或拒绝。
(七)特(重)大事故发生后,学校应及时准确地向县教育局办公室提供真实情况,由办公室负责接待新闻媒体,媒体的报道应统一安排,统一口径。
通关初级中学
2010年8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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