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钱不还,去债务人住所地或经常居住地或借款合同履行地起诉。如果债权到期且借款人不偿还债务,应向人民起诉。法律规定,对于民间借贷纠纷,被告住所地和合同履行地都有权管辖。起诉流程主要是:准备诉讼材料,带上相关证据去立案庭提起诉讼,等待安排开庭审理并判决。
一、怎么办?借钱不还怎么解决
借钱不还的,是可以向起诉处理的。欠钱去起诉的,应当写好起诉书,然后携带相关证据和起诉书到立案并交诉讼费。一般情况下,起诉时应提交以下材料:
(1)起诉状正副本;
(2)当事人主体资格的证明(包括原告、被告和第三人等);
(3)本院具有管辖权的证据;
(4)其他证据。
如果是民间借贷纠纷,需要提交的证据有:
(1)借款协议或借据;
(2)借贷关系有担保人的,有关担保的证据;
(3)借贷双方交付、收到钱款的凭证;
(4)债务人借款用途的证明;
(5)债务人应当支付利息的证明;
(6)无利息约定,债权人要求债务人偿付逾期利息,或者不定期无息借款经催告不还,债权人要求偿付催告后利息的,应有到期不还或经催告不还的证据;
(7)债务人下落不明的,应有证明债权凭证真实性及清偿债务的相关证据;
(8)付款付息凭证。
二、民间借贷管辖权的确定
1、民间借贷纠纷案件属于合同纠纷的范畴,原告有择地诉讼选择权。
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管辖。
因此,原告可以向其中一个起诉。
2、借贷双方就合同履行地未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事后未达成补充协议,
按照合同有关条款或者交易习惯仍不能确定的,以接受货币一方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
民间借贷案件中所谓的接受货币所在地存在两种可能:一种是诺成性借款合同签订后,出借人并没有实际出借借款,
借款人诉至要求出借人履行出借的合同义务,此时接受货币的一方就是借款人;
第二种情况是借款人收到款项后到期未归还,出借人起诉要求还款,此时该出借人就是接受货币的一方。
三、关于民间借贷的
民间借贷案件管辖:债务人住所地或经常居住地或借款合同履行地起诉。法律规定,对于民间借贷纠纷,被告住所地和合同履行地都有权管辖。起诉流程主要是:准备诉讼材料,带上相关证据去立案庭提起诉讼,等待安排开庭审理并判决。
【法律依据】
《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一条
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管辖。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管辖。同一诉讼的几个被告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在两个以上人民辖区的,各该人民都有管辖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