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来到华佗小知识。
搜索
您的当前位置:首页借款人承担什么责任吗

借款人承担什么责任吗

来源:华佗小知识

借款人的义务:一、应当如实提供贷款人要求的资料(法律规定不能提供者除外),应当向贷款人如实提供所有开户行、帐号及存贷款余额情况,配合贷款人的调查、审查和检查;二、应当接受贷款人对其使用信贷资金情况和有关生产经营、财务活动的监督;三、应当按借款合同约定用途使用贷款;等等。

一、贷款诈骗罪数额巨大的量刑标准

刑法第175条规定的多种犯罪之一,“以欺骗手段取得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贷款、票据承兑、信用证、保函等,给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造成重大损失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给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造成特别重大损失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综上,骗取贷款罪的处罚跟银行损失有很大的关系,所以,骗取贷款罪数额巨大的处罚根据实际情况才能得出结果。

骗取贷款罪与贷款纠纷的界限

并不是所有的不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通过欺骗手段取得贷款的行为都构成本罪,在司法实践中,有一些行为仅仅是贷款纠纷。中国人民银行颁布的《贷款通则》第71条规定:借款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由贷款人对其部分或全部贷款加收利息;情节特别严重的,由贷款人停止支付借款人尚未使用的贷款,并提前收回部分或全部贷款:

1、不按借款合同规定用途使用贷款的。

2、用贷款进行股本权益性投资的。

3、用贷款在有价证券、期货等方面从事投机经营的。

4、未依法取得经营房地产资格的借款人用贷款经营房地产业务的;依法取得经营房地产资格的借款人,用贷款从事房地产投机的。

5、不按借款合同规定清偿贷款本息的。

6、套取借款相互借贷牟取非法收入的。

《贷款通则》第72条规定:借款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由贷款人责令改正。情节特别严重或逾期不改正的,由贷款人停止支付借款人尚未使用的贷款,并提前收回部分或全部贷款:

1、向贷款人提供虚假或者隐瞒重要事实的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等资料的;

2、不如实向贷款人提供所有开户行、帐号及存贷款余额等资料的;

3、拒绝接受贷款人对其使用信贷资金情况和有关生产经营、财务活动监督的。

二、没有房证可以贷款吗

在一般情形下,在没有房产证的情形下,不能办理贷款。

根据2021年生效的《民法典》第六百六十七条的规定,借款合同是借款人向贷款人借款,到期返还借款并支付利息的合同。

第六百六十九条规定,订立借款合同,借款人应当按照贷款人的要求提供与借款有关的业务活动和财务状况的真实情况。

第六百七十二条规定,贷款人按照约定可以检查、监督借款的使用情况。借款人应当按照约定向贷款人定期提供有关财务会计报告或者其他资料。

三、减轻个人债务纠纷需要注意什么问题

避免个人债务纠纷要注意的问题有:1、借款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对借款种类、币种、用途、数额、利率、期限和还款方式等事项进行明确约定;2、贷款人按照约定可以检查、监督借款的使用情况,借款人应当按照约定向贷款人定期提供有关财务会计报表或者其他资料。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六百六十九条订立借款合同,借款人应当按照贷款人的要求提供与借款有关的业务活动和财务状况的真实情况。

因篇幅问题不能全部显示,请点此查看更多更全内容

Copyright © 2019- huatuo0.cn 版权所有 湘ICP备2023017654号-2

违法及侵权请联系:TEL:199 18 7713 E-MAIL:2724546146@qq.com

本站由北京市万商天勤律师事务所王兴未律师提供法律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