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款合同进行诉讼的:
1、合同双方当事人约定的与争议有联系的地点的;
2、当事人没有约定的,在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的人民进行诉讼。
一、欠款诉讼管辖如何确定
借贷纠纷的管辖权应当依照民事诉讼法的规定。依照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三条规定,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管辖。同时,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三十四条规定,合同或者其他财产权益纠纷的当事人可以书面协议选择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签订地、原告住所地、标的物所在地等与争议有实际联系的地点的人民管辖,但不得违反本法对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的规定。由此可知,欠款起诉时,可以选择已约定的与争议有实际联系的地点的,若无约定,则可以在被告住所地所在的人民起诉。
二、民事诉讼合同纠纷时管辖权如何规定?
通过民事诉讼处理合同纠纷时,对的管辖权主要有以下规定:
1、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管辖权属于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的人民;
2、若当事人依法订立了协议约定由标的物所在地等与争议有实际联系的地点的人民管辖的,管辖权属于当事人约定的。
三、同一当事人多个合同起诉怎么办
同一当事人多个合同起诉的,如果诉讼标的是相同的或者是同类的,认为可以合并审理的,并经当事人同意的,可以合并审理。合同的管辖当事人依法有约定的,按其约定,无约定的,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的管辖。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三条规定,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管辖。
第三十四条规定,合同或者其他财产权益纠纷的当事人可以书面协议选择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签订地、原告住所地、标的物所在地等与争议有实际联系的地点的人民管辖,但不得违反本法对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的规定。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民事诉讼法》第二十四条
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管辖。
第三十五条
合同或者其他财产权益纠纷的当事人可以书面协议选择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签订地、原告住所地、标的物所在地等与争议有实际联系的地点的人民管辖,但不得违反本法对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