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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者被迫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有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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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用人单位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如超过工资发放日期仍未支付工资,少支付加班费等。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用人单位未缴纳社会保险费或者缴纳标准低于法定标准的,均为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

(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比如在规章制度中规定加班不支付加班费,未经公司批准不得辞职等规定。

(五)主要是用人单位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愿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免除自己的法定责任、排除劳动者权利的;用人单位违反法律、行规强制性规定的。

(六)法律、行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注意:劳动者根据用人单位以上违法情形解除劳动合同的,应当通知用人单位。

(七)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

一、没签合同被解雇赔偿金怎么算

用人单位没有与员工签合同而辞退员工,赔偿金是按照员工每月的双倍工资来计算的,一般是从单位用工之日起的第二个月计算至一年为止。即支付双倍工资最多不超过十一个月。

二、解雇员工提前多久通知

辞退员工大概要在三十日之前书面通知员工。并且需要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那么用人单位就可以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又或者是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就可以解除劳动合同。比如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以及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并且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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