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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亲走了名下的土地怎么继承

来源:华佗小知识

父亲走了名下的土地继承具体如下:

1、对于有遗嘱的遗产,按照遗嘱约定的继承;

2、如果遗嘱人对遗嘱继承份额没有详细说明的,由遗嘱继承人平均分割,依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土地所有权是不能交易的,所以父母去世后,土地所有权归集体或者国家所有,而使用权或者承包权可以由子女继承。农民只拥有土地的承包权、使用权、经营权,并没有土地的所有权,不存在子女继承土地的问题,应该是继承土地的使用权问题。

父母的土地可以继承其承包地或建设用地的使用权,承包地继承的,继承人需要到农业部门办理承包经营权的变更手续。建设用地使用权继承的,则需要到土地管理部门办理土地使用权变更登记手续。土地的使用权和所有权的登记,依照有关不动产登记的法律、行规执行。依法登记的土地的使用权和所有权受法律保护,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犯。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二条

遗产是自然人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

依照法律规定或者根据其性质不得继承的遗产,不得继承。

第一千一百二十四条

继承开始后,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应当在遗产处理前,以书面形式作出放弃继承的表示;没有表示的,视为接受继承。

受遗赠人应当在知道受遗赠后六十日内,作出接受或者放弃受遗赠的表示;到期没有表示的,视为放弃受遗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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