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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展集体经济工作计划范例

来源:华佗小知识

发展集体经济工作计划范文1

企业竞争力提升行动计划及创业投资示范载体建设工程动态管理和申报认定工作的通知

 

各区改革委、江北新区经发局,各有关单位:

一、 行动计划和建设工程动态管理

(一) 动态管理范围

全市范围内所有已获认定的省级创业投资品牌领军企业、示范企业、优秀团队,及省级创业投资集聚发展示范区、综合服务基地。

(二) 动态管理考核内容

2.省级创业投资集聚发展示范区、综合服务基地主要考核内容包括集聚创投机构情况、创业投资发挥作用情况、创业投资扶持举措落实情况,以及区域内创业投资服务科技创新、科技成果转化、产业链供应链提升的典型案例等。

(三)动态管理考核组织安排

1.总结自评。。请市属单位将总结自评表于6月23日前直接报我委。

2.现场考察。省发展改革委根据2021年度行动计划和建设工程工作总体安排,会同我委对已获认定单位运行情况开展全覆盖检查或“双随机”抽查。

3.综合评议。省发展改革委根据总结自评和现场考察情况,研究确定动态管理考核结果。由于涉及非法集资等违法违规行为,受到严重行政处罚、被追究法律责任或严重失信联合惩戒的,考核结果定为不合格;由于市场环境变化等因素导致部分考核指标未能达到行动计划和建设工程认定标准的,给予一年观察期,连续两年未能达到认定标准的,考核结果定为不合格。

4.公示。省发展改革委按规定公示考核不合格名单,经公示无异议后,发文取消相应称号。

二、2021年度行动计划和建设工程申报认定

(一)申报要求

1.认定范围和条件、认定程序和要求均按照《暂行办法》规定执行。

2.各区拟申报的创投企业、团队和载体按照《暂行办法》准备申报材料并装订成册,提交所在区发展改革委、江北新区经发局;市属单位申报材料报送我委。申报载止日期为6月18日,以送达日期或邮戳为准,逾期不再受理。

3.发起募集或管理创投资本规模符合条件的创投企业可同时申报省级创业投资示范企业或品牌领军企业。创业投资载体可同时申报省级创业投资综合服务基地或集聚发展示范区。

已获认定的省级创业投资示范企业可申报省级创业投资品牌领军企业。已获认定的创业投资综合服务基地可申报创业投资集聚发展示范区。

4.发起募集或管理的创投资本规模未达到省级创业投资品牌领军企业或示范企业申报条件,但细分领域投资成效突出的创投企业,可申报省级创业投资优秀团队。

创业投资企业中细分领域投资成效突出,且相对运作、具有明确团队负责人的各管理团队,可分别申报省级创业投资优秀团队。

(二)申报认定工作组织安排

请各区发展改革委、江北新区经发局对辖内申报材料进行齐备性审查,符合《暂行办法》及本通知有关申报要求的,请于6月23日前将正式行文出具的推荐意见及各申报单位的申报材料(一式六份)报我委,我委将配合省发展改革委按《暂行办法》开展有关工作。

 

2.省级创业投资品牌领军企业、示范企业跟踪考核总结自评表

3.省级创业投资优秀团队跟踪考核总结自评表

4.省级创业投资集聚发展示范区、综合服务基地跟踪考核总结自评表

 

发展集体经济工作计划范文2

二、工作目标

一是全面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依法保障农民土地承包经营的各项权益,促进农业、农村经济发展和农民增收,保持农村社会稳定;二是稳定合理的农税负担,深入开展专项治理,防止农民负担反弹,严格依法行政;三是今年农民人均纯收入增长6%以上;四是农村村社财务会计管理是农村工作重点,是干群关系的焦点,探索与农村税费改革相配套的农村财务管理改革的重要任务;五是深化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规范化建设。

三、主要工作

1.农村土地承包管理工作

一是做好二轮土地承包的后续完善工作,全县土地经营权证发放及承包合同规范率达到100%;二是规范镇级土地承包合同管理,要求村建立土地承包合同档案,各村社率达100%;三是建立土地纠纷咨询登记、调查及处置程序;四是开展《农村土地承包法》培训,组织各镇农经人员集中培训;五是开展土地流转规范管理试点工作,以村为单位,在2个村开展试点工作,拟定试点方案;六是开展农村土地管理专题调研;七是编发关于农村土地管理工作简报2期。

主要措施:1.开展培训,提高业务水平;2.4月份开展检查并写出总结;3.对农民上访的土地纠纷要及时调查、处理,要有记录和处理意见。

2.负担监督管理及维护农民合法权益

;二是农村教育收费专项调查,全面实行农村地县中小学义务教育“一费制”;三是加强对村内“一事一议”筹资筹劳的监督管理;四是加大专项治理力度;五是切实履行职责。

主要措施:1.3月份起草减负工作意见;;3.8-11月份开展减负监督检查1次并写出总结;4.农村教育收费专题调研;5.编发农民负担管理工作简报2期。

3.农村集体财务与资产管理工作

一是继续抓好农村财务公开工作,确保公开工作的经常化、规范化、制度化,提高公开的质量和效果,村务公开率达到100%;二是推广实施《村集体经济组织会计制度》,规范村社财务管理制度,实行村社级财务制及电算化点,在曾家镇开展试点的基础上,专门组织力量进行一次检查,要进一步做好规范和完善工作;三是开展农村信息化试点工作,建立完善农村经济数据库,为各级领导及有关部门提供快捷、优质服务。

主要措施:1.参与县民政局牵头的村务公开检查,重点指导农村财务公开工作;2.开展财务培训,提高业务素质;3.5月份与财政局会管科开展村级财务检查并写出总结或简报;4.开展相关调研。

4.加强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指导工作

一是积极宣传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的重大意义,提高认识,统一思想;二是加强农民专业合作组织的指导,提高农民专业合作管理、营运水平。

主要措施:1.农民专业合作组织相关知识培训;2.指导完善各种管理制度,规范管理行为;3.开展专题调研并编发简报。

5.农业(农经)统计工作

一是及时、准确、全面完成各种统计报表及分析;二是20*年度增加农业季报汇总工作;三是加大统计执法力度,确保统计数字真实可靠。每季度进行一次农村经济运行情况通报。

6.加强农经信息和调研工作

主要措施:1.农村承包地保护及利用;2.农村集体资产管理调研;3.农经体系建设调研;4.村级财务制调研。

四、主要措施

(一)进一步提高认识,切实加强领导。农经工作事关农村改革、发展和稳定的大局,要充分认识到,农经工作是把党的农村落到实处,并使之制度化、经常化和长期稳定的需要,是解决当前农村矛盾,保持农村稳定的需要,是调动农民生产积极性,保护广大农民和集体经济组织合法性权益的需要,因而要努力取得各级领导对农经工作的重视,主动地、创造性地开展工作,使农经工作成为各级、的重要参谋助手。

(二)坚持农经工作制度化、规范化、经常化,建立一套行之有效的工作机制和考核体系。首先,建立工作责任制度,根据工作目标和任务,明确岗位责任和工作职责,将各项任务及指标分解到站上每位工作人员。各镇农技中心也要按照县里的总体安排结合本镇实际制定农经工作计划,并要细化、量化,责任到人。其次,建立健全考核体系,依据分配给各镇和站上每位工作人员的指标任务,制定考核细则,年末对各项工作进行检查验收,检验各个镇和站上每位工作人员的工作成效。第三,建立健全工作规章制度。农村土地承包、减轻农民负担和农村财务管理已经有一整套规章制度,在今后工作中要不断完善,加以改进,使之更加合理有效,逐步形成科学的操作规程和有效的工作方法。

(三)加强调查研究。农经工作已上了轨道,对一些重大问题和深层问题进行系统的调查研究是非常必要的。要力求在理论和实践的结合上,提出经营管理工作的新思想、新措施,探索建立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相适应的经营管理工作新机制。

发展集体经济工作计划范文3

一、指导思想

以服务“三农”、支持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为己任,以“三千三百惠农工程”为目标(全省农村信用社累计发放支农贷款1000亿元,创建1000个省有标准信用村,重点支持1000个能带动农村致富的县域经济企业,创建300个信用市场,扶持300个农民专业合作社,为300万户以上的农户提供信贷服务),改进工作作风,加强组织领导,强化金融服务,创造激励机制,加大支持力度,加快实施步伐,确保既定目标任务如期实现。

二、基本原则

(一)因地制宜,分类指导。各乡(镇)要根据辖内实际情况,将创建目标进行科学分解,确保全面完成。

(二)循序渐进,讲求实效。在创建工作中,要严格标准,扎实推进,不得搞形式主义,确保创建工作的质量。

(三)典型引路,以点带面。要善于发现、培育典型,对有推广价值的,要及时总结经验,在辖内全面推广,提高创建工作效率。

(四)防范风险,注重效益。在创建过程中,各农村信用社一定要严格防范风险,确保信贷资金的安全;要对贷款进行科学定价,既要保持农民的借贷成本合理,又要保护农村信用社的合理收益。

三、组织领导

为全面完成“三千三百惠农工程”目标,县成立推进“三千三进惠农工程”领导组。领导组组成人员如下:

领导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信用联社,办公室主任由侯龙同志担任。

各乡(镇)要分别成立由分管领导任组长的“三千三百惠农工程”领导组,加强组织领导,加大创建力度,落实工作责任,确保创建工作的全面完成。县把此项工作做为干部年度目标责任考核的主要内容之一,年终进行总结评比。各领导组要负责制定辖内“三千三百惠农工程”具体实施细则,并督促完成。要明确各创建领导组组长是辖内实施“三千三百惠农工程”的第一责任人,全面负责辖区的创建工作,对完不成创建目标的要给予通报批评。

四、工作目标

根据《运城市“三千三百惠农工程”实施方案》,在充分调查的基础上,确立我县惠农工程目标和任务:

(一)累计发放支农贷款7亿元

全县农村信用社要为农户、农村个体工商户、农业经济组织和各类从事农产品加工、运输、销售等项目的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及县域企业,包括农民进城创办的各类企业和经济组织,提供资金扶持,全年计划累计发放支农贷款7亿元。

(二)创建11个省级标准信用村

在巩固、规范现有信用村的基础上,按照省级信用村的标准,提升不少于11个信用村的等级和内涵,带动信用工程建设,推进乡风文明,改善农村信用环境。各创建领导组要选准目标、严格标准、积极扶持、大力培育,确保省级标准信用村在全县起到典型示范作用。

省级信用村的主要标准:

1、村支两委班子健全,支持信用社工作;

2、信用村管理委员会积极协助信用社组织资金,清收利息,清理旧贷。

3、全村80%以上农户被评为信用户。

4、信用户合理的信贷需求100%得到农村信用社的信贷支持;

5、全村信用户不良贷款率低于5%(按五级分类标准);村集体经济实力较强,农民人均纯收入高于所在乡(镇)平均水平。

(三)支持15个能够带动农民增收的县域经济企业

。充分利用信用社资金、技术、人员、网点的优势和存款、贷款、结算、等业务功能,为目标企业提供优质服务。

(四)创建5个信用市场

由农村信用社牵头,工商等部门配合积极开展评定信用商户工作,并选择5个具有一定发展规模,从事商品批发零售的商城、市场和物流中心纳入信用工程建设范围,在评定信用等级的基础上,加强信贷支持,促进县域经济发展。

信用市场的标准:

1、市场内的信用商户约占全部商户的50%以上;

2、市场经营主体(含全部商户)资格合法、经营状况良好,在信用社的存款、贷款、利息收入均占有一定比例;

3、市场组织管理明晰、规范、高效,管委会能正常发挥作用。

4、市场管理者能够积极主动地支持信用市场创建,协助信用社组织存款,清收贷款。

5、市场交通便利、经济繁荣、诚信公平、商誉良好。

(五)扶持5个农民专业合作社

在全县选择5个规模较大,组织化、规范化程序较高,经营管理能力和市场拓展能力较强,诚信度较高,能够带动农民增收的农民专业合作社,在贷款额度、评级授信、优惠等方面给予积极支持,使农民专业合作社起到带动农民致富和促进农村信用社经营效益提高的作用。

(六)为4万个农户提供信贷服务

在全县范围内通过评定信用户,营造“穷可贷,富可贷,不讲信用不可贷”的氛围,积极运用农户小额信用贷款,联保贷款和其他贷款方式,为农户的生产经营和生活消费提供信贷支持,支持户数不低于4万户。

五、具体要求

(一)明确职责,齐抓共管

1、各乡(镇)及有关部门要营造公开、公平、公正的金融市场竞争环境,坚决纠正有关禁止本单位、本部门及其下属机构到信用社开立存款结算帐户的做法。允许财政预算外资金、社保资金、涉农部门资金存入信用社,允许信用社开办工资、代扣水电费等中间业务,支持农村信用社组织资金。

要积极协调组织各方力量帮助农村信用社盘活不良贷款:一是要继续抓好公职人员拖欠农村信用社贷款的清收工作。对欠贷逾期不还的公职人员,要坚决落实“三停”。二是相关部门拖欠信用社贷款的,要采取多种措施积极归还,不能故意悬空贷款,逃避债务。三是要加大司法执行力度,维护农村信用社合法利益。应当对农村信用社依法的贷款案件,快审快结。对已胜诉的案件要加大依法执行力度,力争年内执行率达90%以上。对于恶意逃废、悬空农村信用社贷款的企业和个人,协调公检法有关部门依法予以打击,切实保护农村信用社的合法权益。四是鼓励农村信用社创新不良贷款处置方式,支持农村信用社争取打包出售、集中处置、招标盘活、利益激励等办法,多渠道、多形式盘活不良贷款。

通过支持吸收存款、盘活贷款壮大农村信用社信贷资金规模,提高创建“三千三百惠农工程”实力。各信用社作为“三千三百惠农工程”主办单位,要以此为契机,充分发挥主观能动性,确实把惠农工程做实、做好。

2、农业(农经)部门要发挥农民专业合作社业务指导和主管部门的作用,加快推进农民专业合作社规范化建设,促进农民专业合作社健康发展,要在自愿的基础上引导农民专业合作社优先在农村信用社开户进行资金结算,要积极协助信用社开展对入社社员和合作社的信用等级评定工作。工商部门要做好商户和市场的指导管理工作。规范各类市场,积极支持配合农村信用社开展信用商户、信用市场的评定工作。宣传部门要充分发挥自身职能,加大对“三千三百惠农工程”的正面宣传力度,通过宣传农村信用社和各职能部门在地方经济建设中发挥的作用,提高、农村信用社的社会公信力,为创建“三千三百惠农工程”工作营造良好的环境。

3、各乡(镇)要从全面建设“生产发展、生活宽裕、乡风文明、村容整洁、管理民主”的社会主义新农村和构建“信用**”的战略高度,把农村信用工程建设作为改进农村金融生态环境的重要内容,与创建“三千三百惠农工程”密切结合起来,加强组织领导,组织相关部门支持与配合农村信用社开展创评“信用农户”、“信用商户”、“信用村”、“信用市场(街道)”、“信用乡(镇)”活动。

(二)调查研究,制定细则

各乡(镇)创建领导组要深入调查研究,在全面掌握辖内信用村、信用户、各类市场、农民专业合作社和县域重点优质企业发展现状的基础上,根据本实施方案,制定各辖区的实施细则。。要明确提出自己的创建目标,并将目标任务层层分解。二是创建步骤。(一季度完成调研阶段的工作,二季度进入安排部署和试点阶段),三季度实施推广,四季度进行检查验收和总结。总体要求是全县要于2007年11月30日前全面完成。三是工作责任。要将责任进行分解,明确组织、创建、检查、验收等环节责任,各创建领导组、各部门的工作责任,各创建领导组成员、部门负责人及具体工作人员的责任,做到职责明确,责任落实。

(三)抓好试点,典型引路

各乡(镇)要选取具有代表性的项目,搞好试点,树立典型。特别是支持农民专业合作社、创建信用市场工作,一定要选准对象,扎实细致。同时,上下要加强互动和交流,通过传经送宝、现场观摩等方式不断探索新办法、新途径,确保试点工作顺利开展。

(四)建章立制,确保质量

1、建立专项统计制度。各乡(镇)创建领导组办公室要确定专人,及时反映辖区实施惠农工程的进展情况,并按有关要求,高质量、高标准按时完成各项统计报表和书面报告的上报工作,做到数据真实、准确,书面报告详实、具体,下一步工作计划切实可行。各乡(镇)创建“三千三百惠农工程”领导组办公室从7月份起,每年向县“三千三百惠农工程”领导组办公室上报关于农村信用社实施“三千三百惠农工程”进展情况,特别是支持新农村建设试点村、治理村和重点推进村等典型经验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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