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成立业主委员会办理备案手续需要的材料有:管理规约、业主大会议事规则与决定的其他重大事项、业主大会成立和业主委员会选举的情况说明。业主委员会办理备案手续后,可持备案证明向机关申请刻制业主大会印章和业主委员会印章。
法律依据:《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指导规则》 第三十三条 业主委员会应当自选举产生之日起30日内,持下列文件向物业所在地的区、县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和事处、乡镇办理备案手续:(一)业主大会成立和业主委员会选举的情况;(二)管理规约;(三)业主大会议事规则;(四)业主大会决定的其他重大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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