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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摩托车2023规定

来源:华佗小知识

2023年天津摩托车规定:

1、驾驶摩托车需在规定区域道路行驶。天津市于2021年12月27日发布了《关于确定摩托车禁止通行区域的通告》,禁止摩托车在外环线以内道路(由外环东路、外环南路、外环西路、外环北路组成的环形道路内道路,不包含外环线)通行,但执行任务的特种摩托车除外。

2、上道路行驶的摩托车需依法登记并悬挂机动车号牌。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等相关规定,上道路行驶的机动车未悬挂机动车号牌的,交管部门应当扣留机动车,并依法对驾驶人予以200元罚款,驾驶证记9分。

3、驾驶摩托车需取得相应驾驶资格。对于无证驾车的驾驶人,交管部门将依法予以罚款可并处15日以下拘留。

4、驾乘摩托车需规范佩戴安全头盔。未佩戴安全头盔不仅是交通违法行为,而且存在严重交通安全隐患,一旦发生交通事故,将加重事故后果。

5、摩托车驾驶人严禁出现饮酒驾驶、超速行驶等交通违法行为。

摩托车使用年限的规定:

摩托车报废年限为13年。但行驶里程达到10万公里的轻便二轮摩托车、轻便三轮摩托车、二轮摩托车和边三轮摩托车,累计行驶里程达到8万公里的正三轮摩托车也需要报废。

综上所述,广大摩托车驾乘人员,驾乘车辆外出要守法出行,安全行车。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四十五条

机动车遇有前方车辆停车排队等候或者缓慢行驶时,不得借道超车或者占用对面车道,不得穿插等候的车辆。在车道减少的路段、路口,或者在没有交通信号灯、交通标志、交通标线或者交通指挥的交叉路口遇到停车排队等候或者缓慢行驶时,机动车应当依次交替通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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