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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人延误工期公司会赔偿吗

来源:华佗小知识

实际施工人延误工期要赔偿。根据法律规定,工程承包方转包工程,而实际施工方延误工期的,属于合同违约的情形,建设单位可以要求承包单位承担违约责任,造成损失的按实际损失赔偿。

一、工程转包的法律责任有哪些?

工程转包的法律责任:

1、合法分包的情况下,建筑工程总承包单位按照总承包合同的约定对建设单位负责;分包单位按照分包合同的约定对总承包单位负责;

2、承包人非法转包、违法分包建设工程或者没有资质的实际施工人借用有资质的建筑施工企业名义与他人签订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行为无效。

二、建筑工程施工合同关键点是有哪些

建筑工程施工合同关键点是:

1、注意审查合同招标要求和承包商主体资格;

2、注意项目承包范围的审查;

3、注意标明开工日期的成立标志;

4、注意合同文件审查的顺序;

5、注意监理工程师和发包人派遣工程师的权限的设置;

6、注意审查安全文明施工的协议;

7、注意审查工期延误的协议;

8、注意隐蔽工程和中间验收程序的审查;

9、注意审查合同价格的确定方法。

三、承包商施工索赔有哪些情形

承包商施工索赔的情形有:1、不利的自然条件与人为障碍引起的索赔。2、工期延长和延误索赔。3、加速施工的索赔。4、因非承包商的任何责任和原因引起施工临时中断和工效降低引起索赔。5、业主不正当地终止工程而引起索赔。6、业主风险和特殊风险引起索赔。7、物价上涨引起索赔。8、拖欠支付工程款引起索赔。9、法规、货币及汇率变化引起的索赔。10、因合同条文模糊不清、错误引起索赔。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第五百八十二条

履行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按照当事人的约定承担违约责任。对违约责任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据本法第五百一十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受损害方根据标的的性质以及损失的大小,可以合理选择请求对方承担修理、重作、更换、退货、减少价款或者报酬等违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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