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讲述了责任承担的相关规定。若两人以上没有共同故意或者共同过失,但其分别实施的数个行为间接结合发生同一损害后果的,应当根据过失大小或者原因力比例各自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法律分析
责任承担需要结合双方过错来定,若两人以上没有共同故意或者共同过失,但其分别实施的数个行为间接结合发生同一损害后果的,应当根据过失大小或者原因力比例各自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拓展延伸
公交司机与乘客互殴,责任如何划分?
根据我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规定,公交司机与乘客互殴的行为属于违反治安管理行为,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首先,公交司机与乘客互殴属于违反治安管理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相关规定,应当受到行政处罚,包括罚款、行政拘留等。
其次,公交公司作为用人单位,应当对员工进行管理和教育,确保员工遵守交通规则,避免发生乘客与司机之间的争执和冲突。如果公交公司未能履行管理职责,导致乘客与司机互殴,那么公交公司也可能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最后,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的相关规定,乘客在公共交通工具上应当遵守规定,文明乘车,不得干扰司机正常操作。如果乘客违反规定,与司机发生争执,那么乘客也需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综上所述,公交司机与乘客互殴,责任应当由相关人员承担。同时,公交公司也应当加强管理,确保乘客文明乘车,避免发生乘客与司机之间的争执和冲突。
结语
尽管责任承担需要考虑双方过错,但如果没有共同故意或共同过失,数个行为间接结合导致同一损害后果时,应当根据过失大小或原因力比例各自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这样的规定有助于公平、合理地分配责任,避免过度追究或减轻责任。
法律依据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十一章 执法监督 第一百零三条 机关警务督察部门可以依法对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及其交通处理道路交通事故工作进行现场督察,查处违纪违法行为。
上级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对下级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理道路交通事故工作进行监督,发现错误应当及时纠正,造成严重后果的,依纪依法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十一章 执法监督 第一百零七条 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对查获交通肇事逃逸车辆及人员提供有效线索或者协助的人员、单位,应当给予表彰和奖励。
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及其交通接到协查通报不配合协查并造成严重后果的,由机关或者上级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追究有关人员和单位主管领导的责任。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七章 认定与复核 第二节 复 核 第七十三条 除当事人逾期提交复核申请的情形外,上一级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收到复核申请之日即为受理之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