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死刑判决虽然是法律的一种严厉惩罚措施,但并不是一定会执行的。在中国,死刑必须经过两个层面的审查,并且被国家最高最终审查通过后方可执行。除了被国家最高否决的案件外,还有一些特殊情况,比如犯罪嫌疑人在审判期间自杀、家属请求减轻或改变死刑判决等。在这些情况下,死刑判决也不会被执行。
法律依据:
1.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三条规定:“判决书送达当事人后,如果被告人没有上诉的,三个月内不履行死刑,由执行死刑的地方请其上级人民核准;经核准后,报请最高人民核准。”
2. 《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关于死刑复核案件几个问题的规定》第二条规定:“被告人或其近亲属、辩护人或法律代表书面提交请求改判或减轻死刑的,对于质疑人的实际犯罪事实或证明手段的,起诉人应当负有举证责任。”
3.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五十一条规定:“判处死刑及缓期执行死刑的,由最高人民核准,并报最高人民批准后,由执行死刑的地方人民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