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来到华佗小知识。
搜索
您的当前位置:首页催收函可不可以拒绝签收

催收函可不可以拒绝签收

来源:华佗小知识

法律分析:催收函可以拒绝签收。律师函只是委托法律专业人士知会对方以法律途径处理双方之间的矛盾,可以拒签。律师函的本质是一种委托代理进行意思表示的法律行为,对于诉讼人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具有重要的作用,但律师函并不是真正有效,具体还要的认可。不认可,则是无效的律师函。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二十五条 人民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五日内将起诉状副本发送被告,被告应当在收到之日起十五日内提出答辩状。答辩状应当记明被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联系方式。人民应当在收到答辩状之日起五日内将答辩状副本发送原告。被告不提出答辩状的,不影响人民审理。

因篇幅问题不能全部显示,请点此查看更多更全内容

Copyright © 2019- huatuo0.cn 版权所有 湘ICP备2023017654号-2

违法及侵权请联系:TEL:199 18 7713 E-MAIL:2724546146@qq.com

本站由北京市万商天勤律师事务所王兴未律师提供法律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