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换工作五险一金如何交接

来源:华佗小知识

法律主观:

换工作后五险一金要进行转移,根据省内换工作和跨省内换工作的情况有不同的注意点。 一、本省市内换工作五险一金转移: 职工在本市统筹范围内流动时只转移五险一金关系和个人帐户档案,不转基金。其中: 1、变动工作单位的,个人帐户随同本人转移; 2、与原单位解除劳动关系后失业的,帐户转至原单位所在地的社保中心; 3、与原单位解除劳动关系后重新就业的,从就业之月起帐户转入新单位,由所在地社保中心受理审核后继续记帐。 二、跨省市内换工作五险一金转移: 对于跨省流动就业的参保人员,其五险一金关系应随同转移到新参保地,必须获取由原参保所在地社保经办机构开具参保缴费凭证。

法律客观:

《社会保险法》第五十 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内为其职工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未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核定其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 自愿参加社会保险的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社会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应当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 国家建立全国统一的个人社会保障号码。个人社会保障号码为公民身份号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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