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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法同居的判定标准

来源:华佗小知识

所谓非法同居,是指男女双方未办结婚登记手续即公开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非法同居的认定主要可以分为三种情形,符合其中一种,即可认定为非法同居。

1.双方均有配偶者的非法同居;

2.有配偶者的一方与没有配偶者的一方之间的非法同居;

3.双方均没有配偶者之间的非法同居。

一、非法同居一般判几年

非法同居是指男女双方未办结婚登记手续即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群众也认为是夫妻关系的一种同居行为。非法同居一般是不会被处罚的。当然要看同居的双方的具体情况的,如果一方是已婚并且处于婚姻存续期间而以夫妻名义进行公开同居的话,是要承担法律责任的,即重婚罪。这样的罪名是属于不告不受理的,也就是说需要由原告的起诉才会受理。

二、非法同居构成重婚吗,非法同居是否属于重婚

无配偶者之间的非法同居不属于重婚;如果有配偶而重婚的,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属于重婚。重婚是指有配偶者又与他人结婚的违法行为即一个人在同一时间内存在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婚姻关系。当是人一方或者双方己存在有效的婚姻关系。这是构成重婚的前提条件。如果双方之间均没有婚姻关系的存在,是未婚、离婚或丧偶的人,不能构成重婚。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二条禁止包办、买卖婚姻和其他干涉婚姻自由的行为。禁止借婚姻索取财物。

禁止重婚。禁止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

禁止家庭暴力。禁止家庭成员间的虐待和遗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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