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法同居的认定标准是男女双方未在婚姻登记机关进行婚姻登记手续却以夫妻名义共同居住生活;一方有配偶者或者明知对方有配偶而与之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的,构成重婚罪,但也是非法同居。
【法律依据】
《关于人民审理未办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案件的若干意见》1
1986年3月15日《婚姻登记办法》施行之前,未办结婚登记手续即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群众也认为是夫妻关系的,一方向人民起诉“离婚”,如起诉时双方均符合结婚的法定条件,可认定为事实婚姻关系;如起诉时一方或双方不符合结婚的法定条件,应认定非法同居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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