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继承人领低保,有儿子算无劳动能力,无生活来源吗

来源:华佗小知识

继承人领低保,有儿子,不一定算无劳动能力,无生活来源。申请低保的条件:

1、无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又无法定赡养人、扶养人或抚养人,以及虽有法定赡养人、扶养人或抚养人但其无赡养、扶养或抚养能力的城市居民;

2、尚有一定收入,但家庭月人均收入低于本市当年城市低保标准的城市居民;

3、持有本市东城等八城区或其他郊区所在地的非农业户口城市居民,与具有本市农业户口或外地户口的人员结婚,并在上述地区定居,家庭月人均收入低于本市当年城市低保标准的家庭成员;

4、原为本市非农业户口、刑满释放后,未及时办理户口手续且家庭月人均收入低于本市当年城市低保标准的人员;

5、其他符合享受城市低保待遇条件的人员。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四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和个人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有权查询缴费记录、个益记录,要求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提供社会保险咨询等相关服务。

个人依法享受社会保险待遇,有权监督本单位为其缴费情况。

第五条

县级以上将社会保险事业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

国家多渠道筹集社会保险资金。县级以上对社会保险事业给予必要的经费支持。

国家通过税收优惠支持社会保险事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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