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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大学编制外人员聘用管理暂行办法

来源:华佗小知识

福州大学创建于1958年,是国家“双一流”建设高校、国家“211工程”重点建设大学、福建省与国家教育部共建高校、福建省与国家国防科技工业局共建高校,现已发展成为一所以工为主、理工结合,理、工、经、管、文、法、艺等多学科协调发展的重点大学。因事业发展需要,现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制外工作人员8名,详情如下:

一、基本条件和要求

1.拥护党的路线、方针和,有较强的政治敏锐性和鉴别力;德才兼备,乐于奉献,热爱高等教育事业;品行端正,遵纪守法,未受过任何纪律处分及刑事处罚。

2.具有较强的事业心、责任心和奉献精神,善于与人沟通合作,具有较强的文字写作能力、组织协调能力和解决实际问题能力。

3.身体健康,符合福建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标准要求。

4.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在1986年3月至2004年3月期间出生)。

5.具有研究生学历、硕士及以上学位。

6.政治面貌:党员(含预备党员)。

7.身心健康,具备与岗位相匹配的专业技能。

8.取得境外学历学位报考者应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认证书等各项资格认定截止时间为2022年7月31日。

拓展资料:1.待遇按照《福州大学编制外人员聘用管理暂行办法》相关规定执行。

2.应聘人员报名时,须认真阅读招聘启事及岗位要求,按要求如实填写相关信息,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其考试或录用资格。

3.本次招聘岗位为非事业编制合同用工人员,聘期一般为三年,其中试用期6个月(初次就业试用期为12个月)。

4.应聘人员参加考试往返交通费及食宿等费用自理。

5.应聘人员按照属地疫情防控要求,提前做好考试准备工作。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

第三十一条 招录机关根据考试成绩确定考察人选,并进行报考资格复审、考察和体检。体检的项目和标准根据职位要求确定。具体办法由公务员主管部门会同卫生健康行政部门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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