缓刑监护人只是对缓刑的罪犯承担监督的责任,而且对成年人来讲,监护人,一般是至当地的机关或者是基层的组织,仅仅是督促管教的责任,更多的是监管。如果缓刑期间缓刑的罪犯再犯错误的,监护人是不承担责任的。
一、缓刑的撤销程序内容
《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办公室最高人民最高人民司法部关于加强和规范监外执行工作的意见》.规定被宣告缓刑、假释的罪犯在缓刑、假释考验期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与原裁判人民同级的执行地机关提出撤销缓刑、假释的建议:
(1)人民、监狱、看守所已书面告知罪犯应当按时到执行地机关报到,罪犯未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到,脱离监管三个月以上的;
(2)未经执行地机关批准擅自离开所居住的市、县或者迁居,脱离监管三个月以上的;
(3)未按照执行地机关的规定报告自己的活动情况或者不遵守执行机关关于会客等规定,经过三次教育仍然拒不改正的;
(4)有其他违反法律、行规或者门有关缓刑、假释的监督管理规定行为,情节严重的。
缓刑称暂缓量刑,也称为缓量刑,是指对触犯刑律,经法定程序确认已构成犯罪、应受刑罚处罚的行为人,先行宣告定罪,暂不执行所判处的刑罚。由特定的考察机构在一定的考验期限内对罪犯进行考察,并根据罪犯在考验期间内的表现,依法决定是否适用具体刑罚的一种制度。
根据刑事诉讼法,关于缓刑撤销的程序。缓刑撤销程序因缓刑被撤销的原因不同而有所不同:
其一,对于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再犯新罪或者被发现判决宣告以前还有其他罪没有判决而应当撤销缓刑的,由审判新罪的人民在审判新罪时,对原判决宣告的缓刑予以撤销;如果原来是上级人民判决宣告缓刑的,审判新罪的下级人民也可以撤销原判决宣告的缓刑。审判新罪的人民对原审判决宣告的缓刑撤销后,应当通知原宣告缓刑的人民和执行机关。
其二,对于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违反法律、行规或者门有关缓刑的监督管理规定而应当依法撤销缓刑的,原作出缓刑判决的人民应当自收到同级机关提出的撤销缓刑建议书之日起一个月内依法作出裁定。
二、监护人与抚养人的区别是什么
监护人是对无民事行为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的人(如未成年人或精神病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合法权益负有监督和保护责任的人。抚养人,是指对有血亲关系的未成年人供养的人。
监护人与抚养人的区别是:
1.对象不尽相同。
2.监护人的概念大于抚养人,抚养只是监护的一种表现形式,一个人可能是另一个人的监护人,但并不承担抚养义务,法律上的抚养人一定是监护人。
3.监护人与扶养人没有必然的联系。一般监护人即是扶养人,但是,并不是说监护人就是扶养人,扶养人也不一定是监护人,他们之间并不是统一的关系,可以是两个不同的人或组织。
三、监狱缓刑的执行期间影响政审吗
缓刑期间影响政审。缓刑指对被判处一定刑罚的罪犯,在一定期限内附条件地不执行所判刑罚的制度,是对刑罚的暂缓执行,其执行形式为对触犯刑律,经法定程序确认已构成犯罪、应受刑罚处罚的行为人,先行宣告定罪,暂不执行所判处的刑罚。缓刑不是一种刑罚,而是一种刑罚的执行方式。如果家人被判缓刑,承担刑事责任,构成了犯罪,子女的公务员政审会受到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