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犯罪逃跑30多年后追究责任吗

来源:华佗小知识

看情况,如果立案了,会被追究。依据我国刑法的规定,命案最高是判处死刑,最长追诉时效是经过二十年,但如果仍要追究刑事责任的,可以请最高人民核准,如果案件已经立案的,不受追诉时效,是有可能坐牢的。

罪犯虽然已经潜逃30年,但如果属于下列情形之一的,仍应追究刑事责任:

1.法定最高刑为无期徒刑、死刑,经最高人民核准须追究刑事责任的。

2.在人民、机关、机关立案侦查或者在人民受理案件以后,逃避侦查或者审判的。

3.被害人在追诉期限内提出控告,人民、人民、机关应当立案而不予立案的,不受追诉期限的。

4.犯罪行为有连续或者继续状态的,从犯罪行为终了之日起计算并未超过追诉时效性的。

法律依据:

《刑法》第87条:【追诉时效期限】犯罪经过下列期限不再追诉:

(一)法定最高刑为不满五年有期徒刑的,经过五年;

(二)法定最高刑为五年以上不满十年有期徒刑的,经过十年;

(三)法定最高刑为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的,经过十五年;

(四)法定最高刑为无期徒刑、死刑的,经过二十年。如果二十年以后认为必须追诉的,须报请最高人民核准。

第八十 【追诉期限的延长】在人民、机关、机关立案侦查或者在人民受理案件以后,逃避侦查或者审判的,不受追诉期限的。

被害人在追诉期限内提出控告,人民、人民、机关应当立案而不予立案的,不受追诉期限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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