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我国农村田地是1982年开始分田到户的。
法律依据:
《全国农村工作会议纪要》 小段包工定额计酬,专业承包联产计酬,联产到劳,包产到户、到组,包干到户、到组。此后,中国不断稳固和完善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鼓励农民发展多种经营,使广大农村地区迅速摘掉贫困落后的帽子,逐步走上富裕的道路1982年提出包产到户,1984年土地承包期延长为15年不变,1993年,土地承包期再延长30年不变,提倡在承包期内实行“增人不增地,减人不减地”的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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