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来到华佗小知识。
搜索
您的当前位置:首页离婚协议中的抚养权争夺

离婚协议中的抚养权争夺

来源:华佗小知识

根据协议离婚抚养权的规定,重新争取抚养权的情形包括以下几种情况:首先,如果直接扶养孩子的一方无力承担抚养责任或患有严重疾病;其次,如果直接扶养孩子的一方不履行抚养义务,并对子女造成不利影响;最后,如果八岁的孩子自愿与另一方生活,并且对方有足够的扶养能力。在这些情况下,可以重新争取抚养权。

法律分析

协议离婚抚养权满足如下情形,就能够重新争取到:

1、直接扶养的一方无力抚养孩子或者患病严重;

2、直接扶养的一方不履行抚养义务的,对子女造成不利影响的;

3、八岁的孩子自愿与对方生活,且对方有扶养能力的。

拓展延伸

离婚协议中的抚养权分配策略

离婚协议中的抚养权分配策略是指在离婚过程中,双方就子女的抚养问题达成一致的安排。根据法律规定和实际情况,离婚协议中的抚养权分配策略可以包括以下方面:确定子女的监护人,明确抚养费的支付方式和金额,规定探视和交流的安排,制定教育和健康保障方面的规定等。在制定抚养权分配策略时,双方应充分考虑子女的最佳利益,并尽量达成公平合理的协议。此外,如果双方无法达成一致,将依法判决抚养权的归属。因此,离婚协议中的抚养权分配策略对于维护子女权益和保障离婚双方的权益具有重要意义。

结语

离婚协议中的抚养权分配策略是保障子女权益的重要保障措施。根据法律规定和实际情况,双方应就子女的监护人、抚养费支付、探视交流、教育健康等方面达成公平合理的协议。如果无法达成一致,将根据法律判决抚养权归属。因此,制定合理的抚养权分配策略对于维护子女权益和双方权益至关重要。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关于适用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五十六条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父母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人民应予支持:

(一)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者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

(二)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尽抚养义务或有虐待子女行为,或者其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身心健康确有不利影响;

(三)已满八周岁的子女,愿随另一方生活,该方又有抚养能力;

(四)有其他正当理由需要变更。

因篇幅问题不能全部显示,请点此查看更多更全内容

Copyright © 2019- huatuo0.cn 版权所有 湘ICP备2023017654号-2

违法及侵权请联系:TEL:199 18 7713 E-MAIL:2724546146@qq.com

本站由北京市万商天勤律师事务所王兴未律师提供法律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