诉讼代理人是通过委托,代理一方当事人进行诉讼的人。
一、调解需要带律师吗
调解如果当事人委托了律师作为诉讼代理人,需要带律师去参加调解。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五十,当事人、法定代理人可以委托一至二人作为诉讼代理人。下列人员可以被委托为诉讼代理人:
(一)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
(二)当事人的近亲属或者工作人员;
(三)当事人所在社区、单位以及有关社会团体推荐的公民。
第九十四条规定,人民进行调解,可以由审判员一人主持,也可以由合议庭主持,并尽可能就地进行。人民进行调解,可以用简便方式通知当事人、证人到庭。
二、一方患精神病,另一方能提出离婚吗
一方患精神病,另一方能提出离婚。一方患精神病,另一方提出离婚的,需要在审判前先给患病一方指定其他具有监护资格的人为诉讼代理人。诉讼代理人确认后,即可以对离婚案件进行审判,确认夫妻双方是否离婚、财产如何分配,孩子由谁抚养。需要说明是,此时的诉讼代理人只有程序权利,而无实体权利,即不能替患病一方作出是否同意离婚的表示,不能放弃财产权益。
三、离婚诉讼代理子女出庭是否可以
离婚诉讼代理子女出庭是可以的,但是当事人必须同时出庭。在我国诉讼代理人可以是律师、近亲属或者其他诉讼代理人,当事人可以委托一至二人作为诉讼代理人起诉离婚,但必须向人民提交由当事人签名或者盖章的委托授权书,并必须记明委托事项和权限。
根据2021年实施的《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第一、二、五款规定,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六十一条规定:民事主体可以通过代理人实施民事法律行为。依照法律规定、当事人约定或者民事法律行为的性质,应当由本人亲自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不得代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六十二条规定:代理人在代理权限内,以被代理人名义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对被代理人发生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