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来到华佗小知识。
搜索
您的当前位置:首页处理建筑工程工伤事故的方法

处理建筑工程工伤事故的方法

来源:华佗小知识

建筑承包必须按照资质等级和经营范围进行,不得无证承包、越级承包或超范围承包。承包工程必须自行完成或按规定分包,不得非法转包。分包需得到发包方同意或在合同中另有约定。转包合同无效,损失由双方共同承担。雇佣人员受伤,除雇主责任外,转包方也需承担赔偿责任。建筑施工企业、勘察单位、设计单位和工程监理单位需具备注册资本、执业资格、技术装备和业绩等资质条件方可从事建筑活动。专业技术人员需取得执业资格证书。

法律分析

根据建设部、国家工商局《建筑市场管理规定》第16条的规定,承包方必须按照其资质等级和核准的经营范围承包任务,不得无证承包或者未经批准越级、超范围承包。第19条规定,承包工程施工,必须自行组织完成或按照有关规定分包部分工程,不得非法转包。《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管理办法》第13条第3款规定,承包方经征得发包方同意,或在施工合同中另有约定,才准将部分工程分包,签订分包合同。转包合同无效,无效合同造成的损失双方共同承担责任。招雇的人员受伤,除雇主承担一定责任外,转包方应负有同等的赔偿责任。

相关法律知识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有关内容的规定

第十二条从事建筑活动的建筑施工企业、勘察单位、设计单位和工程监理单位,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有符合国家规定的注册资本;

(二)有与其从事的建筑活动相适应的具有法定执业资格的专业技术人员;

(三)有从事相关建筑活动所应有的技术装备;

(四)法律、行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第十三条从事建筑活动的建筑施工企业、勘察单位、设计单位和工程监理单位,按照其拥有的注册资本、专业技术人员、技术装备和已完成的建筑工程业绩等资质条件,划分为不同的资质等级,经资质审查合格,取得相应等级的资质证书后,方可在其资质等级许可的范围内从事建筑活动。

第十四条从事建筑活动的专业技术人员,应当依法取得相应的执业资格证书,并在执业资格证书许可的范围内从事建筑活动。

结语

根据建设部、国家工商局《建筑市场管理规定》的相关规定,承包方在承接任务时必须按照其资质等级和经营范围进行承包,不得无证承包或越级、超范围承包。同时,承包工程施工必须自行组织完成或按照规定进行分包,不得非法转包。根据《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管理办法》的规定,承包方在征得发包方同意或合同约定的情况下,方可进行部分工程的分包,并签订分包合同。转包合同无效,双方应共同承担无效合同造成的损失。此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的规定,从事建筑活动的企业和单位应具备相应的注册资本、执业资格人员、技术装备等条件,并按照资质等级从事建筑活动。专业技术人员也应取得相应的执业资格证书,且在许可范围内从事建筑活动。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2019修正):第五章 建筑安全生产管理 第四十 建筑施工企业应当依法为职工参加工伤保险缴纳工伤保险费。鼓励企业为从事危险作业的职工办理意外伤害保险,支付保险费。

因篇幅问题不能全部显示,请点此查看更多更全内容

Copyright © 2019- huatuo0.cn 版权所有 湘ICP备2023017654号-2

违法及侵权请联系:TEL:199 18 7713 E-MAIL:2724546146@qq.com

本站由北京市万商天勤律师事务所王兴未律师提供法律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