判决离婚后,不需要去民政局领离婚证。因为生效离婚判决的效力等同于离婚证。即自离婚判决生效后,夫妻双方的婚姻关系随之解除,当事人无需再向婚姻登记机构申请出具离婚证。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五条
最高人民的判决、裁定,以及依法不准上诉或者超过上诉期没有上诉的判决、裁定,是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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