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来到华佗小知识。
搜索
您的当前位置:首页自然资源与城乡规划管理范例

自然资源与城乡规划管理范例

来源:华佗小知识

自然资源与城乡规划管理范文1

【关键词】城乡规划;存在现状;原因分析;新时期

【中图分类号】TU982.29 【文章标识码】C 【文章编号】1326-3587(2014)01-0084-01

一、引言

为加快两化互动,顺应城乡一体化的时代潮流发展,城乡规划工作应建立起科学严谨的规划体系和实施制度,不断的创新新的途径,正确处理好城乡建设与局部利益、与经济发展、环境和历史文化保护,真正有机融为一体,实现后期地方城乡管理更能体现出适应社会经济快速增长与发展的优越性。因此,笔者凭借多年城乡规划工作经验,在此对目前规划工作存在现状及原因进行了概要性指出,并提出了肤浅实践对策意见,供同行参考交流。

二、城乡规划目前存在的现状及其产生原因

尽管《城乡规划法》颁布出台,近年也促使规划工作取得实质性进步,但工作中还是存在着不少问题,目前现状与产生原因如下:

1、城乡规划统筹理念深入不够。目前,地方在城乡规划工作中,存在郊区和农村地区规划远不及城市规划到位,编制指导思想和实施过程都需有待进一步提升。尤其表现在对乡镇规划管理上,规划人员常用城市规划思维习惯性去解决农村规划发生错位,也尚没形成对农村地区规划建设有效管理方法,还由于人手单薄,对规划农村地区的生活形态与经济发展方式等调研不够深入充分,导致规划定位不能准确反映当地现状与发展规律等。

2、规划面对资源与环境的考验。构建生态环境已在党的十报告中明确提出,一个地区的城乡生态环境是否优美与健康直接关系到人们享有高质量的良好生活环境,也对社会和谐稳定、城乡可持续发展有着重要意义。然而在城乡规划管理中,大多地方都是原有遗留问题还没得到基本解决,规划产生新的问题又接踵而来,致使破坏严重,生态环境失衡恶化。

3、城乡交通规划缺少通盘考虑。在城乡道路规划上,综合协调性差,实施建设重复性多,常有实施的规划道路被移位或取消,从而无相应规划执行技术要求与规范,也与周边生态环境关系不协调、不配套,为后期城乡建设留下隐患。

4、公众参与规划广度拓展不够。虽然近年一些地方对通过积极探索,让公众参与的范围越来越大,参与的形式也是多样,但是,一方面公众对规划了解不深,参与渠道还不够畅通,未能真正建立起良性互动机制,时有矛盾发生,反而给城乡规划工作带来了消极影响。另一方面,规划上吸引公众参与的操作上规范程度还不够,对公众意见不能及时有效加以吸收,同时在实施中监督作用也未能充分体现。

5、专业规划人才出现短缺匮乏。目前,城乡规划专业人才普遍短缺,特别是基层规划部门和乡镇更为突出,导致在实施过程中存在有规不用,有规乱用,甚至不会用。

导致上述现状的因素有多方面的,综合分析来看,主要存在四个方面,一是对城乡规划不得力,一些地方对规划工作重视程度不高,不舍得投入经费,一些软件投入如制度订立与执行不到位,或者实践操作不科学,不严谨,未能发挥出有效监督效能;二是城乡规划社会导向差,虽然大多规划方案都吸收有公民参与,但因宣传不到位,参与公众对涉及自己利益的,出于私心杂念争论不休,对不涉及的,表现出参与意识不强,忽视整体与长远协调,导致矛盾层出不穷,问题不断出现;三是规划机制管理不科学,许多规划部门配置不健全,职责不明确,工作中统筹引导地位差并在管理手段上缺少创新,执行难以到位等。

三、新时期下城乡规划实践的对策措施探讨

城乡规划是一项复杂系统的工程,城乡规划人员要站立在新的历史起点,在建设总体目标指导下,面对存在的实际问题与产生原因,积极探索一条具有地方文化特色、符合“两化互动” 要求实践途径,确保城乡规划更好适应社会经济快速增长与发展需要。

1、提高城乡规划统筹能力,盘活城乡一体化建设水平。地方、要高度重视城乡规划特别是农村规划工作,重新梳理评价现有规划实施体系,构建起总-分或总-分-再分层次分明体系,将乡镇产业发展,基础设施建设和资源利用、环境保护等一并纳入到城市规划中整体编制,体现在一张图纸上,。要认真开展实地调研,进一步改革规划内容与成果形式,将城乡用地布局、空间管制和城乡功能发展作出安排,在按照规划公共向农村福射、倾斜,设施向农村延伸,服务向农村覆盖的引导控制,突出新农村建设理念和地方特色,放眼目光,因地制宜,不过分看重眼前利益,尊重当地历史文化,自然生态和农愿,进一步深化完善功能布局,促进城乡间前后连贯,基础对接等。并对编制好规划方案,经反复论证后方才进入到建设实施阶段,让人民群众真正得实惠。

2、全面开展资源节约利用,保护城乡自然与生态环境。根据区位用地规模及交通等条件,加强城市用地建设强度管理,积极鼓励公共开放空间建设,力争建成“疏、高、退”空间模式,有效提升人居环境品质和提高土地资源利用率;要广泛吸引各方投资,盘活老工业基地产业转型闲置资源,发展与城市功能、生态环境相协调新型工业园区;要在全面构建城乡一体化规划布局上,集中以城区为核心拓展城镇辐射,进一步整合乡村选址布局、空间资源和生态要素,尽量依托自然生态格局实现城镇空间发展。同时以城区充沛交通网络为基点,强化周边交通走廊配套建设,实现与市政设施“一盘棋”。

3、健全法律制度建设宣传,畅通渠道公众参与和监督。在《城乡规划法》纲领性指导下,一方面加快对城乡法律配套法规出台,完善具体操作实施细则,建设出更多合理、科学、符合当地文化特色的城乡功能。同时加大对城乡法律法规宣传力度,让更多的人对规划工作重视并积极参与,树立起《城乡规划法》法律观念,牢固法律意识,并严格遵守。另一方面要形成良性互动监督机制,积极探索和拓展公众参与深度,保持公众参与方式多样化,参与途径扩大化,除原有规划草案公示,座谈会,论证会等形式外,进一步通过听证会或互联网手段,让公众参与活动渗透到城乡规划中来,确保规划的民主性。并对信息后的意见收集,处理和反馈等每一过程增加透明度,提高除常有监督机构外社会监督作用的发挥。

自然资源与城乡规划管理范文2

关键词:城乡规划建设土地管理

规划是城乡发展的凭据,土地是经济建设的基石。城乡建设与经济发展互相依存相辅相成,因而土地管理在城乡规划中举足轻重。城建部门与土地部门在考虑城乡经济发展的基础上,本需要通力合作,以严谨的工作态度,务实的合作精神,协调配合,共同为城乡建设与经济发展添砖加瓦,然而事实上,很多地方在这两方面并不能协调进行,因而产生了很多问题。

1城乡规划建设中土地管理的重要性分析

土地资源作为我国综合国力发展的主要动力,随着近几年来城市建设以及城市规划建设的重要性被日益提高到国家建设发展的整体规划过程当中。城市的建设工作需要大量的土地资源作为基础支持,因此只有加强土地管理水平才能不断促进城乡建设发展的有效进行有效的土地管理工作,能够帮助城乡建设取得更加优质的土地资源。不断推动城乡建设可持续发展的具体要求,不断为人们提供更加良好的生活品质和生活环境,这项工作的进行,对于国家经济的整体发展与国民生活水平的提高具有着非常重要的意义。

2城乡规划建设中土地管理所面临的问题

2.1缺乏有效城乡规划

城乡规划是我国目前经济建设过程当中十分重要的一项工作,因为它直接关系到土地的使用和居民的实际生活情况,同时与国家整体的经济发展有着息息相关的影响。解决城乡规划建设问题都有国社会经济发展与国民经济实力的增强有着比较好的促进作用,但是根据目前各部门反映和研究的情况来看,我国目前在城乡规划建设过程当中缺乏一份的系统性和科学的规划性。在城乡建设部门实际的工作过程当中,许多开发者对如何更好地规划城市建设仍然缺乏比较客观的,公正的认识,从而使得城乡规划建设局缺少理论基础的支持,导致了大量的国土资源浪费情况非常严重。

2.2土地管理水平低下

。但是,我国仔,当前土地规划管理过程当中工作水平较低,实际的人员组成较为松散,从而使得城乡规划的实际建设过程当中缺乏一定的人力资源支持。

2.3城乡规划缺乏稳定性

在实际的城乡规划建设过程当中,部分开发商没有真正认识到土地的稳定性近灵活性会引发一系列的问题发生在开展城乡规划建设的过程当中,制定了一定的规划管理目标,但不逢开发利用没有很好的理解到的实际意图。造成一定的社会资源浪费,最终导致土地资源没有被合理使用。

3对建设土地管理改善措施的建议

3.1对土地规划管理建立完善法律保障机制

在进行土地规划管理的过程当中,各个地方应根据自身的发展情况,制定一定的法律或者相关的法规进行约束性的制定,所制定的法律条文要根据城市的整体发展及当地的经济发展需求是没块土地的利用,尽量做到合理开发和利用,同时,需要明确土地的使用责任人和相关的法人代表公开透明,土地的使用及支配途径,从而使得城市的每个居民都能够参与到城市的规划建设过程当中来,为城市的建设发展及国家的经济发展贡献集体的力量。

3.2完善土地利用合理度的评价机制

土地再批准利用的过程当中负责人一定要对土地的利用价值和土地的实际使用情况进行一定的调查和了解。。从而使的土地使用空间得到更好的科学的规划和开发。

3.3加强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和行业管理规范

我国地大物博,但是人口基数十分庞大,土地资源是有限的,所以在平常的规划管理过程当中,需要加强对土地的合理利用,对于商业用地和居民居住用地要进行合理的规划,在规划的过程当中,要依据国家的相关法律法规,和当地实际的经济条件以及发展的具体需求,尽最大可能减少对人们正常生活的影响,同时还要兼顾经济的发展。

3.4城市绿化建设不能少

由于社会经济的发展和社会资源的不断消耗,土地的污染逐步加深,所以在以后的实际规划过程当中必须要平衡环境的各方面影响因素。

4结束语

总的来说,土地管理的统筹性原则,主要是配合城市的整体规划发展,从而使得城乡发展具有更好的科学性和完整性,所以在以后城乡发展规划的同时,一定要具有前瞻性和计划性,在城乡规划的过程当中,要根据当地的实际经济条件以及以后的发展方向和国家整体的战略部署,做到因地制宜的规划工作,同事要协调城建和土地规划部门个方面的工作。对于规划的长久性和明确性,要定进行一定的科学预测。。

单位:天津市宁河区农村土地管理监察所

参考文献:

[1]汪宗彦.城乡规划建设与土地管理探讨[J].住宅与房地产,2016,21:10.

[2]于雪.谈城乡规划建设与土地管理[J].居业,2016,08:128+130.

[3]苏国建.城乡规划建设与土地管理的分析[J].赤子(上中旬),2016,23:110.

自然资源与城乡规划管理范文3

Abstract: Village and town construction has the significant meaning. To do well in the new period's village and town construction,great importance should be given to planning,because planning is creed and scheme for action. The paper briefly introduces the village and town planning development at village and town planning act and puts forward some suggestions for village and town planning from aspects such as town and country overall estimate、orientation of cultural creation in capital training,appearance of villages and towns and operation principles.

关键词:村镇建设;建设规划;意见建议

Key words: village and town construction;construction plan;suggestion

中图分类号:TU98 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6-4311(2010)21-0193-01

1村镇规划的发展情况

1982年国家建委及农委颁布了《村镇规划原则》,我国开始了“从只抓农房建设发展到对村镇进行综合规划建设”的新阶段。1993年《村庄和集镇规划建设管理条例》,同年建设部《村镇规划标准》GB50188-93,1995年《建制镇规划管理办法》。各个地方也制定并完善了相应的地方法规及标准,至1996年底,全国78%的镇,59%的集镇,18%的村庄对规划进行了修编或调整完善。在1996年所有省(自治区,直辖市),98%的县(市)和67%的镇(乡)设立了村镇建设管理机构。2007年《村镇规划标准》GB50188-2007,2008年实施了《城乡规划法》,使城乡规划进入了完整规划体系的新时期。2008年新实施的城乡规划法已明确,城乡规划中的村镇规划也要遵循城乡统筹、合理布局、节约土地、集约发展和先规划后建设的原则。

2村镇规划意义

为了扎实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明确提出: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必须规划先行。科学规划是经济社会发展和任何重大建设事项的前提和基础。城市的发展离不开科学合理系统的规划,农村的发展更离不开规划的指导。规划是指导城乡建设和发展的法律依据及履行经济调节、市场监管、社会管理、公共服务职责的重要手段,具有配置空间资源、保护公共利益和协调社会利益的重要职能,关系到整体国民经济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的大局,具有综合性、全局性和战略性的影响作用。通过规划可以深入了解村镇存在的实际问题、农愿、村镇发展动力,确保新农村建设符合村镇的实际发展需求。

3村镇建设规划建议

3.1 注重产业的定位研究

产业是城乡可持续发展的动力,是经济、社会发展的基础,也是村镇规划的依据。因而我们要注重产业定位研究,做好产业分析,找到产业发展的规律、特点及重点。村镇在产业定位研究时,应优先发展现代农业,形成产业发展新格局,优化农村经济结构,发展特色优势产业,转变经济增长方式,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非农产业也应为农村经济的发展提供空间,也包含在"生产发展"的要求之中。发展农产品加工业,拉长产业链,可以使农民在加工增值的过程中增加收入。

3.2 注重城乡统筹发展

。农村的发展,离不开城市的辐射和带动,城市发展也离不开农村的促进和支持。因此,必须统筹城乡经济社会发展,充分发挥城市对农村的带动作用和农村对城市的促进作用,才能实现城乡经济社会一体化发展。城乡统筹的主要内容:统筹城乡规划;建立城乡统一的行政管理;建立覆盖城乡的基础设施建设及其管理;建立城乡均衡化的公共服务保障;建立覆盖城乡居民的社会保障体系;建立城乡统一的户籍制度;健全基层自治组织;统筹城乡产业发展。这就要求村镇规划时,要充分发挥规划对城镇化和城镇建设的引导和作用,需要继续发挥市场在推进城镇化进程中的基础性作用,加强各级对城乡空间的规划管理,把资源节约和环境保护放在城镇化发展的重要战略地位,突出节地、节能、节水、节材,促进城镇的可持续发展。在区域层面划定禁止建设区、建设区、适宜建设区,将基本农田、重要自然人文资源和生态保护区、环境脆弱区作为禁止和开发的地区,严格控制这些地区的建设活动,切实加强对重要水源涵养地、自然生态资源保护区、历史文化保护区、基本农田的保护;划定城镇增长边界,提高城镇建设用地使用效率,促进城镇紧凑布局,集约发展。城乡统筹的落实与推进,也就使村镇纳入城乡一体化的规划,使城乡走上的道路。

3.3 注重村镇面貌塑造

近年来,城市设计的定义逐渐吸纳了“制造场所”和“公共领域”的概念,将城市设计作为“为人创造场所的艺术”。城市设计涵盖了空间作用的方式和诸如社区使用安全及外观在内的诸多因素。调整人与空间、行为与城市环境、自然与人工环境的关系,并寻求能创造成功的村落与城镇的方案。当代的城乡环境普遍品质不高,缺少总体质量的概念,存在着种种批评。因此,将环境和场所视为产品,并推动环境和场所的设计进程就十分必要。。因此,城市设计的目的就是为了调和这些矛盾,将不同领域和专业的意见综合起来,从场所和环境营造的角度去设计空间,从而提升城乡空间的质量。为村镇解决这些存在的问题,也就可以利用城市设计的方法,并贯穿于整个村镇规划设计过程中。通过适宜社会特征的空间组织方式,尊重原生态特征的空间设计,重视村镇特色空间塑造,使当地自然资源与人文环境结合,创造出宜人独特的村镇形象。另外,民居建筑的引导与选择也是村镇规划中城市设计的主要内容之一。

3.4 用经营城市的理念经营村镇

村镇规划必须借鉴经营城市的理念,遵循市场经济规律,做到城乡资源的优化配置,为城乡经营创造良好的生活环境和经营环境。城乡规划与经营是相辅相成的关系,城乡规划利用其综合的观点和整合的能力,规划好城市的空间布局,就有助于防止城乡经营中某些不顾大局片面追求经济利益的短期行为;而城乡经营则发挥其驾驭市场的能力,成为贯彻实施城乡规划的重要手段和保证。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城乡规划的实施,通过正确的经营策略,既保证城乡长远的整体利益,又使得当前的局部利益得到满足。

参考文献:

自然资源与城乡规划管理范文4

关键词:土地资源 城乡规划 利用

中图分类号:TU98文献标识码: A

1、引言

城乡规划是指对一定时期内城乡的经济和社会发展、土地利用、空间布局以及各项建设的综合部署、具体安排和实施管理,其核心内容是城乡功能区的科学组织和土地的合理利用。城乡规划既是科学建设和管理城乡的重要依据,又是实现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保证和内容。目前,我国处于新型城市化、新型工业化和农业现代化的快速发展时期,城市经济的快速发展与稀缺的土地资源之间的矛盾日益加剧,促使城市土地开发利用范围不断扩展。而在农村,土地是农民赖以生存和发展的最基本的生产资料,也是发展农业所需要的最基本的生产要素,不仅是支撑农村经济发展的桥梁也是提高农民收入的基础。土地不仅为城镇发展提供布局与建设的空间,而且是融资的重要工具。经验研究表明:城市健康有序的发展与充分控制和分配土地收益密切相关。因此,合理利用土地资源是保障城乡规划成功进行的前提条件,对城乡规划中土地的合理利用进行研究具有重要的理论和现实意义。

2、城乡规划中土地利用方式及其存在问题

2.1城乡规划中的土地利用方式

。土地征用是农村集体土地向城市用地合理转换的合法途径。。二是以“招拍挂”的方式出让土地。对土地以招标、拍卖、挂牌的方式进行城市建设的配套开发以及城市土地的综合管理利用。将城市土地以拍卖的方式卖给房地产开发商,以招标的方式将城市基础建设的任务分配到有能力的单位,从而综合利用土地资源,提高土地开发利用率。

2.2城乡规划中土地利用存在问题

2.2.1土地征用行为不规范

征用是国家运用强制性的行政手段有偿征用农民土地的方式。目前我国土地征用的补偿费用远远低于土地出让的价格,土地的收益分配混乱,严重损害了农民利益。由于市场价格和土地征用价格的巨大反差,土地不规范流转,带来了一系列的问题,如用地产权不清晰、土地资源滥用等,土地浪费现象严重。

2.2.2利用招标拍卖等方式对土地进行分配利用

土地竞拍的价格一般较高,尤其是房地产商为了追逐自身的经济利益在高价得到土地使用权后,对土地进行配套建设开发,造成房屋价格上涨、炒房现象严重。

2.2.3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协调困难

土地利用规划和城乡规划都是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为依据,在实现土地资源的可持续利用和城市的可持续发展这一根本目标上是一致的。[1]城乡规划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协调和衔接的中心内容是用地规模和用地发展方向。。规划部门着眼点是城镇的发展,根据经济的发展需求决定城镇的功能、规模及发展方向,且要求用地上有足够的弹性。土地部门的着眼点在于“十分珍惜和合理利用每一寸土地,切实保护耕地”这一基本国策,强调对用地的严格控制,指标落实、地块落实且责任到人。二是两者编制技术与标准的差异。比如人口规模含义、用地分类、规划人均用地指标及规划时限等技术指标的测算标准不一致。三是土地用途管制方面也存在差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中将小城镇用地和城市用地归为一类,规划中往往突出城市用地而忽略了小城镇用地,在用地空间安排上也了小城镇的发展。

2.3城乡规划中土地合理利用的对策建议

土地资源的合理利用在城乡规划中有着重要作用,是做好城乡规划的基础。。

2.3.1进一步规范土地征用行为

在对征收的土地给予征收补偿费用时,应有所区分,根据地块带来的效益决定。对于在可预测范围内有良好发展前景且用途非常广泛的地块,在征用补偿费的确定时应区别于劣质地块。同时,逐步实行从“征”到“购”,促使土地征用与土地市场接轨。耕地补偿费应基本接近于土地征收后出让金,或不低于等质等量的耕地造地成本。

2.3.2加强对土地“招拍挂”制度的管制

我国允许对经营性土地利用招标、拍卖和挂牌的方式进行出让,此制度的严格推行和执行,为建立公平、公正、公开的土地市场秩序和有效遏制土地出让中的暗箱操作提供平台。土地是一种特殊商品,地价是转让产权后的经济收入,招标、竞拍、挂牌会获得土地使用权,因此为了保证招标、竞拍、挂牌的顺利进行以及土地资产价值的充分体现应该先从制定基准地价以及转让土地的产权着手,根据转让产权的不同、土地使用期限、土地的位置、基础设施完善程度、人口密度、地区经济结构、城市周边农用地的生产状况以及交易成本等因素来制定基准地价,从源头上加强对土地招标、拍卖和挂牌制度的管制。

2.3.3坚持以规划为龙头,做好各类规划的协调与衔接

土地资源是经济发展的保障,城乡规划是城乡建设的基础。。

一是完善“两规”在法律层面的系统性。《城乡规划法》与《土地管理法》规定了“两规”的衔接关系,但是没有明确建立两者之间的约束关系,也没有对两者如何衔接做出具体的规定。因此实现城乡规划与土地利用规划的协调,需要建立配套的管理办法对具体的衔接协调工作开展引导和约束。

二是加强“两规”技术层面的互通性。城乡规划行政主管部门与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应建立高效协调机制,促进“两规”在规划期限、统计口径、标准规范等一系列技术指标上的互通,实现成果间的可比互通。

三是要把保护耕地和合理用地作为贯穿始终的指导思想。城乡规划中的城镇建设规模应控制在土地利用规划确定的建设用地范围内,且尽量少占耕地。道路规划、广场规划等要与人口规模、经济规模相适应,注重提高土地利用率。规划城镇功能分区时,要优化土地利用结构。

3、结语

城乡规划是指导城乡建设、统筹城乡发展的重要依据和手段,土地资源如何在城乡规划中得到合理利用是当下社会经济发展面临的突出问题。现在每个城市都面临着土地资源的紧张的局面,特别是一些大中城市形势更为严峻,所以城市规划需要从长远的目标出发,综合部署各项建设和管理规划,使城乡建设中土地资源得到合理的利用。

参考文献

[1]赵蕾,皇甫玥,陶德凯.《土地利用规划与城乡规划差异分析及协调途径探索》[J].现代城市研究,2012(4):47-52.

自然资源与城乡规划管理范文5

关键词:城乡规划 土地征用 级差地租

一、城乡规划的意义

城乡规划是以促进城乡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为根本任务、促进土地科学使用为基础、促进人居环境根本改善为目的,涵盖城乡居民点的空间布局规划。我国正处于城市化、工业化快速发展时期,城市经济的快速发展与稀缺的土地资源之间的矛盾持续加剧,使得城市土地开发利用范围不断扩展。而在农村,土地是农民拥有的除劳动力之外的有效“致富”资产,是支撑农村经济发展和提高农民收入的基础。土地不仅为城镇发展提供布局与建设的空间,而且是融资的重要工具,土地增值收益的公平分配在一定程度上是社会公正、社会稳定的体现。国外经验表明:城市健康有序的发展与充分控制和分配土地收益密切相关。因此,合理利用土地资源是保障城乡规划成功进行的前提条件,对城乡规划中土地的合理利用进行研究具有重要的理论和现实意义。

二、土地利用的方式及其问题

(一)城乡规划中土地利用方式。。对城市土地以拍卖的方式卖给房地产商,以招标的方式将城市基础建设的任务分配到有能力的单位,从而综合利用土地资源。

(二)城乡规划中土地利用存在的问题。。征用是国家运用强制性的行政手段有偿征用农民土地的方式。在我国,征用农民土地后给农民较少的经济补偿,土地征用费占土地出让价格的比重很低,土地的收益分配混乱,加之对土地补偿费的截留,严重损害了农民利益。此外,市价和土地征用价格的巨大反差,土地在集体经济组织以及其他类型经济组织之间的不规范流转大量存在,这种自发性的流转由于没有纳入统一的土地市场,带来诸多问题。如用地权不清晰、产生由价格和产权问题而发生的争端、土地资源的滥用等;其次,利用招标拍卖等方式对土地进行分配利用。土地竞拍的价格一般较高,尤其是房地产商为了追逐自身的经济利益,在高价得到土地使用权后,对土地进行配套建设开发,造成房屋价格上涨、炒房现象严重。

三、城乡规划中土地合理利用的建议

土地资源的合理利用在城乡规划中有着重要作用,是做好城乡规划的基础。为充分利用土地资源,促进城乡规划中土地的合理有效利用,应首先从土地价格的规范出发,一方面对农村土地征用进行管制;另一方面对土地的招标、竞拍、挂牌给予合理规制。

(一)对农村土地征用的管制

1、征地补偿费、土地增值收益分配。根据地租理论,地租有级差之分,应根据土地的优劣程度来确定地租。换言之,对征收的土地给予征地补偿费时,应有所区分,根据地块带来的效益确定。对于在可预测范围内有良好发展前景,并且用途非常广泛的地块,在征用补偿费的确定时,应区别于劣质地块。此外,在对失地农民的同期损失给予补偿时,应该加入土地使用后的预期利益,动态提高补偿标准,从而既可以降低农民对征地的不满情绪,又提高了土地征用的成效。

按照马克思的地租分配理论,级差地租Ⅰ应由土地所有者所有,级差地租Ⅱ应由土地所有者和经营者共同所有。对土地征用后产生的增值部分,应充分考虑被征地者的利益。而据国家有关统计资料显示,土地用途转变增值的土地收益中,农民约得5%~10%,村一级得25%~30%,及部门得60%~70%。因此,规范征用土地的收益分配是改善现行制度的重要方面,是切实保障农民权益的重要举措。

2、征用土地的购地费确定。。尤其对于个人承包集体土地的农户,在承包期还未到达的前提下,承包的土地已被征用,他们的预期利益更应得到保护。

自然资源与城乡规划管理范文6

关键词:城市规划区;绿地系统;分类;布局方法

中图分类号: TU984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自2002年实施《城市绿地系统规划编制纲要(试行)》和《城市绿地分类标准》以来,我国城市绿地系统规划工作逐步规范与完善。在坚持绿地系统规划是城市总体规划的深化与细化的基础上,结合规划实践,尝试在《城乡规划法》权限下,通过增加城市规划区绿地系统规划层次来统筹中心城区与绿地建设,以期达到构建城乡一体化绿地系统的目的。

一、城市规划区绿地系统内涵及规划目标导向

我国城市规划区绿地系统内涵可理解为城市规划区域内以自然植被和人工植被为主要存在形态,用于改善城乡生态、保护环境、为居民提供游憩场地、起到美化城乡作用的各种类型和规模的绿化用地组成的整体。其主要目的应是从城乡一体化角度出发、构建支撑乡村区域与中心城区的绿地体系框架与结构、弥补中心城区内城市绿地系统在生态与游憩功能上的不足,并引导城市规划区范围内绿地健康有序的发展,促进城乡绿地一体化的实现。

2)深化与细化对城市规划区绿地的管控,保障城市规划区生态环境、社会、经济健康的有序发展。

3)有效保护与管控城市规划区内对未来城市结构布局起到关键性引导作用的生态保障区与敏感区绿地,防止城市连片发展,避免城市无序蔓延。

基于以上的思路,我们认为城市规划区绿地系统规划应作为一个规划,需将城市中心区绿地系统整体纳入,从结构与城乡互动层面进行总体布局。中心城区绿地系统规划应在城市规划区绿地系统规划的指导下,重点针对城市建设用地平衡内的绿地进行布局,从而有助于增强绿地系统规划的合理性与有效性。

二、城市规划区绿地分类探讨

城市规划区绿地分类的科学性与指导性有利于适应我国城市化快速发展时期城乡建设与发展对绿地的需要,有利于积极应对快速城市化过程中因城市用地无序扩展、人口大规模集聚以及因城市化带动的农业土地流转等农业现代化发展方式对城市区域造成的生态环境危机与挑战。笔者在河南省南阳市绿地系统规划实践中对城市规划区绿地分类进行了探讨,结合南阳市城市规划区自然与人工空间特征,以及南阳市总体规划的管制要求,将南阳市城市规划区绿地类型按功能划分为5大类18中类,并依此进行了绿地分类分级空间管制规划,其5大类含义分别为:

1)自然与文化资源保护类绿地:该类型是指典型的自然资源与人文资源保护和培育地区,主要包括各级各类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森林公园、地质公园、湿地公园等。此类属于禁建区。

2)乡村旅游与游憩类绿地:该类型是指乡村地区以提供观光游览、娱乐健身、休养疗养、旅游度假、郊游探险等户外游憩活动为其主要功能的地区。此类属于禁建区与限建区。

3)人居生态保障类绿地:该类型是指能够控制与引导城市建设用地的发展、保障人居生态环境质量与安全的生态保护与培育区,起到卫生、隔离、安全防护等作用的自然与人工林地与林带。此类属于禁建区与限建区。

4)园林生产类绿地:该类型主要指位于城乡建设用地之外,为城乡园林绿化建设供给苗木、花草、种子等的各种苗圃等(不含基本农田区苗圃及临时苗圃)。此类属于禁建区与限建区。

5)城乡建设用地类绿地:该类型是指城市、镇及乡村建设用地内参与建设用地平衡的各类绿地类型,其含义与城市绿地分类标准中前4类保持一致,相关要求按国家规范执行。此类属于适建区与已建区。

从南阳绿地系统规划实践来看,此种分法较好地体现了规划目标导向,协调了土地利用规划、生态功能区划、城市总体规划、生态规划、旅游规划、林业规划、水利规划等相关规划的关系,深化与细化了南阳市城市总体规划中城市规划区目标。

三、城市规划区绿地系统规划布局对策与规划手段

在南阳城市规划区绿地系统规划实践中提出了如下空间规划布局对策与规划手段:

1、二个“优先保护”:强化自然与文化景观资源区的边界与提级安排,依法分类分级优先保护自然与文化景观资源区。

2、三个“自律”:(1)“城市环境自律”:加强城市内部绿地系统建设,减轻城市对区域生态的副效应。(2)“乡村环境自律”:加强农业生产区的管理,培育农游结合型农园区,减少对自然资源的破坏。(3)“景观资源区环境自律”:加强自然与文化景观资源区的建设管理,杜绝对资源的建设性破坏。

3、五区连通:重点保护与建构“城域、城城、城乡、城景、景景”5类地区绿色连通廊道。即“城市与区域、城市与城镇、城镇与乡村、城市与景观区、景观区与景观区”间的廊道。

4、网状结构:在上述工作基础上,采用绿道修复与重构手法,优化配置绿道结构,并使绿道网络化,满足动植物迁移和传播以及生物多样性保护的需求,达到培育多样性物种和营造丰富景观的目的。

5、绿色产业化:在强调严格保护并不以牺牲资源和生态系统为代价的前提下,依托各类“绿色生态工程”,活用与绿色利用生态与景观资源区,构建类型多样、层次丰富的绿色旅游服务体系及绿色产业链体系。

参考文献

[1]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M].北京:法律出版社,2007:1-3.

因篇幅问题不能全部显示,请点此查看更多更全内容

Copyright © 2019- huatuo0.cn 版权所有 湘ICP备2023017654号-2

违法及侵权请联系:TEL:199 18 7713 E-MAIL:2724546146@qq.com

本站由北京市万商天勤律师事务所王兴未律师提供法律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