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业健康安全教育管理规定
1、适用范围
本规定适用于本企业职业健康安全教育的管理、机构职责及安全教育内容与要求。 2、引用标准
2.1 GB/T28001-2001《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 规范》。 2.2 GB 12801-91《生产过程安全卫生要求总则》。 3、管理机构的职责 3.1 安全教育的管理机构
3.1.1 公司的安全教育工作由工程部管理。 3.1.2 各部门负责本主管业务范围内的安全教育。 3.2 安全教育机构的职责
3.2.1 工程部负责公司安全教育工作,负责组织制定公司安全教育计划并认真组织实施,结合本公司的实际编写安全教育学习材料。 3.2.2 负责新员工上岗前的安全教育,对特殊工种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技术培训及考核。
3.2.3 业务指导和督促检查各项目部的安全教育工作,提供有关安全教育资料。
3.2.4 采取多种形式对职工进行现场安全教育和日常安全教育。 3.2.5 总结与交流安全教育工作经验。 4、安全教育内容与要求
4.1 必须结合政治思想教育、经常定期地对职工进行安全教育,每年由工程部会同人力资源部拟定安全教育计划,讲授安全课,并严格按照拟定的安全教育计划实施。
4.2 在生产高峰、施工高潮、天气异常以及假期前后等非常时期,必
须对职工 加强安全教育,使职工正确认识生产与安全的辩证关系,既要鼓足干劲完成生产任务,又要保证安全。
4.3 对新工人、代培人员、实习人员、临时工人以及工人变更工种等,必须对其进行三级安全教育,教育内容如下:
4.3.1 由工程部、公司办组织进行公司级学习安全教育、规定、本公司生产特点和一般机电安全常识。
4.3.2 基层单位结合基层生产特点,进行安全生产规章制度,遵守劳动纪律教育。
4.3.3进行岗位安全规程、预防灾害事故措施和正确使用劳保用品等方面的教育。
4.4 对国家规定的必须进行专门训练、经考核合格后才能操作的工种,必须严格执行国家规定,必须对其进行培训和考核取得合格证后方能上岗。
4.5 在采用新工艺、新设备、新工艺时,必须对工人进行新的操作方法和本岗位的安全教育,考核合格后上岗。
4.6 各生产单位,班组要坚持开展经常性的安全教育活动,领导要重视,要亲自主持,工人、干部均要参加,要利用报刊、黑板、图片等多种形式进行宣传。
4.7 集中外出生产和活动时,必须及时对职工进行有关交通和适应新环境的安全教育。
4.8 各级领导对生产中出现重大事故必须及时地针对具体情况对职工进行现场安全教育,吸取教训,以防类似事故发生。
公司 年一月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