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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园安全事故处理办法

来源:华佗小知识
校园安全事故处理办法

为了进一步加强学校的安全管理工作,提高全体教师的安全事故防范意识和责任心,明确责任,防患于未然,做到责任事故处理有章可循,根据有关制度和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办法。

一、确定事故责任人

依据“谁当班谁负责;谁值日谁负责”的原则。事故责任人的目标是:

1、教室

学科教师是第一责任人,班主任为第二责任人。 2、打破

值班教师是第一责任人,班主任为第二责任人。 3、装配

班主任为第一责任人,相关人员为第二责任人。 4、餐厅、宿舍,每天值班的人被指定为负责人。 二、责任事故的预防和处理

1、学校各班级、各任课教师,加强学生安全教育和自我保护、自我帮助教育。班主任为各班安全教育主要负责人要将安全教育常抓不懈。

2、每一位教师都有责任和义务对学校安全教育提出建议和意见。发现安全隐患,能处理的要立即排除,不能处理的要及时上报。学校安全主任应经常性地开展安全工作检查,消除安全隐患。

3、校园内外,所有的老师都发现学生有危险行为,都应及时制止、教育,并反映给学生的班主任,继续加强教育。若视而不见,造成后果的,应追究相应责任。

4、值日教师要切实加强打破巡视,检查各种不安全因素,及时消除隐患。

5、校内发生学生伤害事故,第一责任人应及时采取果断措施先救助受伤害学生,及时和校医取得联系,同时,联系班主任。班主任接到通知后积极参与救治,并及时与学生家长、安全主任取得联系。

需要送医院的要及时送医院救治。情况严重的,要迅速直接上报校长。

三、事故责任追究制度

学生伤害事故的责任,根据相关方行为与损害后果之间的因果关系确定,追究相应责任人的责任。

1、校内发生学生伤害事故第一责任人须写300字以上的情况说明,经第二责任人(班主任、级组长或值日组长)签字确认后,一式三份,分别交给班主任、德育主任。这些信息将作为未来处理保险索赔的基础、追究相关责任的第一依据,务必实事求是。

2、需要送往医院救治或面见家长的,第一责任人应始终积极参与。 3、学生受到教师体罚或变相体罚等故意行为的直接伤害,由当事教师完全负责(包括经济赔偿责任),学校对此公开批评并给予相应处罚。

4、学生因教师在履行职责过程中违反职业道德或其他相关规定而受伤,根据事故的性质、轻重,划分相关人员责任,并给予责任人相应的处罚。

庙下二中 2012年9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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