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师安全责任协议书
遵照上级、机关、教育部门颁发的有关文件精神及学校规定,为进一步加强安全工作,维护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确保师生人身安全和财产安全。学校与教师签订安全责任协议书如下:
1、全体教师应树立服务意识,全身心地投入到教育教学工作中去,保持清醒的头脑,增强安全防范意识,确保师生的生命财产安全。
2、严格遵守国家法律及地方法规,发扬中华民族优良传统,遵守社会公德,珍惜荣誉,洁身自爱。
3、教师必须认真上好每一节课,有组织、有纪律,有始有终,尽量少组织或不组织室外课(体育、美术课除外)。不管是什么课,上课期间的一切安全由上课教师负责。课间的安全由班主任和跟班教师负责。
4、不参加邪教、迷信、“黄赌毒”、非法集会、、集体上访等违法和违反治安管理法规活动。
5、自己的事自己办作,切忌教师乱派学生为自己去办私事,随时注意学生的学习环境,如有险情立即上报学校进行及时处理。教师不进入不健康的有安全隐患的场所,不参与有危险的工作;户外(野外)活动据实际情况做足安全措施,提高自我防范意识。
6、不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不辱骂、挖苦、讽刺、嘲笑学生,经常给学生以鼓励,多发现他们的闪光点,让学生良性发展,健康安全成长。
7、禁止在宿舍门口、人行过道上堆放杂物。远离易燃、易爆和有毒物品,防止意外事故发生。摩托车、自行车等应放到安全地方,不能随意乱扔,防止偷盗。
8、不私拉乱接电线,防止触电,防止意外事故发生;外出一定要关好门、窗、水、电和煤气,提高警惕,保护好人身和财产安全。
9、不能无证驾驶机动车辆,严禁酒后驾车行驶,防意外伤害;不在夜间外出酗酒,提高自我保护能力。
10、不乘搭无牌无证、超载、车况不好的车辆,不乘搭非载客车辆,不能三人以上同乘一辆摩托车。
11、值周人员、值班人员、看校人员夜间应巡逻,不存侥幸心理。积极参加健康的文体活动,讲文明,讲礼貌,做现代好公民。
12、不参与和教学有冲突的集体组织活动,不与社会不良人员交往,不聚众斗殴、。
全校教职工应高度重视,防患于未然,确保我校师生的生命和财产不受任何损失。如有玩忽职守、放任自流,造成损失或造成重大事故者,一定要追究当事人的责任,严肃处理,决不姑息。
本责任书双方签字后生效,由学校(学区)存档,以为字据。
学校责任人:
教师签字:
西和县喜集九年制学校
二O一二年九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