氧气瓶使用及储存规范
一、 储存事项
1. 厂房周围不得放易燃物品;
2. 厂内温度不得超过30℃,距离热源明火在10米以外;
3. 氧气瓶减压阀,压力计、接头与导管等,要涂标记。
二、 操作事项
1. 安装减压阀前,先将瓶阀微开一二秒钟,并检验氧气质量,合乎要求方可使用。
2. 瓶中氧气不准用净,应留0.1Mpa,严防乙炔倒灌引起爆炸,尚有剩余压力的氧气瓶,应将阀门拧紧,注上“空瓶”标记。
3. 检查瓶阀时,只准用肥皂水检验。
4. 在开启瓶阀和减压器时,人要站在侧面;开启的速度要缓慢,防止有机材料零件温度过高或气流过快产生静电火花,而造成燃烧;
5. 气瓶的减压器和管系发生冻结时,严禁用火烘烤或使用铁器一类的东西猛击气瓶,更不能猛拧减压表的调节螺丝,以防止氧气突然大量冲出,造成事故;
6. 氧气瓶不得靠近热源,与明火的距离一般不得小于10米;
三、 注意事项
1. 禁止用沾染油类的手和工具操作气瓶,以防引起爆炸。
2. 禁止强烈碰撞,采用抛、摔及其它容易引撞击的方法进行装卸或搬运;
3. 氧气瓶附件有缺损,阀门螺杆滑丝时,应停止使用;
4. 禁止使用没有减压器的氧气瓶;
5. 氧气瓶不准改用充装其它气体使用;
6. 旧瓶定期接受安全检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