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危险品运输操作规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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危险品运输操作规程

1、主题内容与适用范围

本规定限于运输公司运输、装卸的安全作业要求。本规定适应于运输公司运输和装卸的安全质量管理。

2、运输作业的基本要求

车辆必须符合GB7258《机动车运行安全技术条件》的有关规定。车辆技术等级全部达到交通部《汽车技术等级标准》一级车标准。标志标识及附属设备齐全有效。车辆具有有关部门核发的有效合格证件。

驾驶员按国家规定进行专业培训,必须持有《驾驶证》,危险货物运输《从业资格证》。

根据《道路交通管理条例》第2规定,严禁实习驾驶员驾驶危险品车辆。

驾驶员应掌握装运危险品(成品油、液化气)的化学和物理性能及应急措施。

油品罐车驾驶员应有3年以上驾驶经验,液化气罐车驾驶员必须有5年以上的安全行车驾驶经验,且必须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

运输、装卸作业时必须正确使用劳保防护用品。

工作场区(车场、装卸区)不准随身携带火种。不准穿戴有铁钉的工作鞋和穿着易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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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静电的服装。

夏季高温季节,重载车辆应停放在防晒棚内及阴凉处或进行喷淋降温。

3、车辆的调派

要详细复核(油品)有关凭证和单据,发现不清楚或有疑问时,应及时与对方业务人员取得联系,予以弄清,做到三了解(了解装卸地点、了解油品型号、种类等、了解作业环境)。

安排车辆时应着重掌握以下各点:

3.2.1 注意天气预报,掌握雨雪天气和气温的变化(重点是雷雨天气)。

3.2.2 执行特殊任务要与安全、保卫部门取得联系,以加强防范措施。

3.2.3 严格按照“三定”(定车、定员、定路线)调派车辆。

调派车辆执行任务时,要对驾驶员进行“三交待”(交待任务、交待安全、交待措施)。

随时掌握车辆运行进度,发现问题及时解决并及时向有关部门汇报。

对完成任务的车辆,归队要执行“三交一定”。

4、运输作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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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车前的准备与检查

4.1.1 驾驶员接生产部门的行车路单后,做到三明确(明确油品型号、明确装卸地点、明确行车路线)。

4.1.2 驾驶员和工作人员必须穿着防静电工作服,佩带胸牌,车辆凭路单进出车场。

4.1.3 按技术部门的要求对车辆进行巡回检查,发现隐患必须排除后,方可进行生产运行。

4.1.4 携带的运输危险品货物的有关证件必须齐全,车辆危险品运输标志(磁吸式三角形危险品顶灯和车后的危险品短型反光牌)必须齐全。

装卸油前必须对罐体按规定进行仔细的检查。

4.2.1 罐体有无渗漏现象。

4.2.2 卸油阀门是否标准规范。

4.2.3 罐体与车身是否紧固,罐盖是否严密。

4.2.4 检查油导管是否良好。

入油库前,驾驶员必须对车辆进行全面的检查,确保消防器材配备齐全,接地链条完好且已经接地.驾驶员一律穿戴防静电服,同时开启罐口。对须带放火帽的车辆应检查防火帽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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否完好无损。

驾驶员将手机、香烟、打火机等交由油库门卫管理,严禁将各种火源及禁带物品带入油库。

夏季装油(气)时按规定对车辆进行喷淋降温后方可进入装卸区。

进入油库后,驾驶员要严格遵守油库的各项管理规定,车辆要严格按照规定的路线行驶、停放,保证拉油通道和消防通道畅通无阻。

装油期间注意事项

4.7.1 车辆装油时首先要熄火,拉紧手刹车,但不要拔掉车钥匙。

4.7.2 检查放油闸门是否关闭。

4.7.3 检查静电搭铁是否放到刮漆位置,确保静电疏导有效.

4.7.4 驾驶员必须上车检查罐底是否有余油,加油时要轻摇、轻放装油鹤管至油罐底部。

4.7.5 在装油过程中,驾驶员应站在罐口进行监装,以防装油溢罐。

4.7.6 按车辆核定吨位装载,并留有规定的膨胀余位,严禁超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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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7.7 装油完毕后,要把鹤管及静电搭铁归复原位,将罐盖紧固。

4.7.8 严禁在装卸区内维修车辆。

4.8 运输过程的要求

4.8.1 驾驶员必须严格遵守《道路交通条例》的有关规定。

4.8.2 严禁高速行车,严禁酒后驾车或疲劳开车。

4.8.3 严禁抢超抢会或跟车太近。

4.8.4 严禁空档放坡或采用直流供油。

4.8.5 行车中要避免急打方向、猛踩刹车和紧急制动。

4.8.6 押运人员必须乘做在指定位置上,车上严禁搭乘其他人员,不得携带与所装货物相抵触的物品。

4.8.7 行车途中驾驶员和押运员不准吸烟、打手机。

4.8.8 车辆运输过程中,驾驶员要做好车辆和运载油品的安全检查,发现问题要及时采取措施。检修时按要求使用不产生静电和火花的防爆修车工具。夜间执行任务时,严禁用明火检修车辆和罐体、闸门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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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8.9 车辆在运输过程中禁止将车辆停放在机关、学校、厂矿、桥梁、仓库、加油站和繁华街道及人员稠密地区。

4.8.10 车辆必须按规定时间和已制定路线行驶,除非经领导批准或途中遇到特殊情况,否则一律按私车处理。

4.8.11 途中停车时,停车位置应通风良好,10米之内不准有明火、建筑物,罐体上方或下方不准有高压线路。停车后,驾驶员和押运员不得同时离开车辆。

4.8.12 油罐车和液化气罐车,在夏天运输时,驾驶员应注意气候变化和罐体温度,视情况采取遮阳、降温措施,防止发生意外。

4.8.13 运输过程中如果发生事故,在保护好现场并报告交警 部门的同时,要确保油品的安全,以防造成二次灾害。

4.8.14 运输过程中如果发生油品泄漏,应及时向生产部门报告,并采取应急措施,同时封闭现场周围相关环境,并设置警戒线,防止发生火灾。

4.8.15 在运输过程中发现火情要及时拨打119电话报警,同时利用车上配备的消防毯或灭火器自行进行灭火,以免待误战机造成重大灾害。

4.8.16 运输过程中发生泄漏时应采取以下措施:

A、关闭相关阀门,切断泄漏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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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若阀门损坏,应用麻袋缠绕泄漏处或用卡箍堵漏;

C、若管道损坏,应用木楔子堵漏。

卸货要求

4.9.1 卸货时应在监卸人员的指导下进行卸货。

4.9.2 卸货时用户要求的货物应和所卸货物相符。卸料导管应支撑牢固,卸料导管与阀门的连接处必须紧固,阀门要逐渐开启。

4.9.3 卸货时驾驶员不得擅离岗位。卸货时罐内货物必须卸净,然后关紧阀门,收好卸料导管。

液化气罐特别要求

4.10.1 罐装前,必须对罐体阀门和附件(安全阀、压力计、液位计、温度计)以及冷却、喷淋设施的灵敏度、可靠性进行检查,并确认罐体内有规定的余压,如无余压者经化验含氧不超过2%时方可充灌。

4.10.2 车辆进入贮罐区前,须停车提起导除静电装置,进入充灌车位时再接好导除静电装置。

4.10.3严格控制灌装规定定量,做好灌装量复合、记录,严禁超量、超温、超压。其装卸作业顺序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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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到指定地点开启排放阀,打开30%—50%左右,放掉残留气体,保持罐内压力低于罐车压力1—。

B、开球部的快换接头盖,开关闭排放阀。

C、接通罐车与装卸液料管线之间的装卸软管。

D、慢慢开启罐车的紧急切断阀。

E、观察各部零件和仪表压力、温度、液位指标均正常时,再慢慢按顺时针方向开启气相阀和液相阀,并注意压力表、温度计、液位计变化情况。

F、要认真检查设备运转是否正常,发现异常应立即停泵。

G、装卸作业完成后,先关闭球阀,再关闭紧急切断阀。

H、打开排气阀,排出残留气体,卸下装卸软管,盖上接头盖,关闭排空阀。

4.10.4 发生下列异常情况时,一律不准灌装,驾驶员应立即采取紧急措施,并及时报告有关部门。

A、容器工作压力、介质温度或壁温超过许可值,采取各种措施仍不能使之下降。

B、容器主要受压元件发生裂缝、鼓包、变形、泄漏等缺陷危及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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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安全附件失效,接管端断裂、紧固件损坏难以保证安全运输的。

D、雷击、暴风雨天气或附近发生火灾。

4.10.5 禁止采用蒸汽直接注入罐体内升压或直接加热罐体的方法卸液。卸液后,罐体内必须留有固定的余压。驾驶员不得离开岗位。

4.10.6 运输途中应严密注视车内压力表的工作情况,发现异常,应立即停车检查,排除故障后,继续运行。

5、车辆归场

执行完任务的车辆首先进入归场检验站,对车辆进行技术检查,以确保第二天生产任务的执行。

为控制罐内油气比例(避免罐内残液与罐体相撞产生静电),归队车辆必须到指定地点清除罐内残液。

对车辆进行卫生清洁。

按指定车位停车,做到车身正,左右车辆摆放一条线。油罐车辆之间横间距为3米,纵间距为10米。液化气体罐车纵横间距均在10米以上,

拉紧手刹车,进行停车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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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切断总电源;

B、检查罐体;

C、检查阀门是否紧闭;

D、检查装卸油的各部操作系统是否归位。

对漏油部位,摆放油盆防止污染车场。

上交路单以及各种证件,由中队统一保管。

6、引用标准

GB4387工业企业厂内运输安全规程

JT3130汽车危险货物规则

JT3145—91《汽车危险货物运输、装卸作业规程》

GB7258机动车运行安全技术条件

交通部《汽车技术等级》

《道路交通管理条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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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资料

A、《石油安全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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