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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防工程师数据总结(重要数据总结,吐血奉献)

来源:华佗小知识
一级消防工程师数据总结

一、安装高度

1. 墙壁水泵接合器安装高度距地面宜为0.7m;与门、窗、孔、洞的净距离≥2.0m。 2. 地下水泵接合器进水口与井盖底面的距离≤0.4m,且≥井盖半径。

3、室外消火栓顶距地面0.m,距控制阀水平距离≤1.5m,消火栓井底部距井底≥0.2m,底部距井盖≥0.2m。 4、室内消火栓栓口离地面的高度为1.1m。

5、自喷系统报警阀组距室内地面高度宜为1.2m;两侧与墙的距离不应小于0.5m;正面与墙的距离不应小于1.2m;报警阀组凸出部位之间的距离不应小于O.5m。

6、细水雾分区控制阀的安装高度宜为1.2m~1.6m,操作面与墙或其它设备的距离不应小于0.8m,并应满足操作要求;

7、气体灭火系统选择阀安装高度1.5m~1.7m。当安装高度超过1.7m时应采取便于操作的措施. 8、气体灭火系统手动、自动转换开关安装高度为中心点距地(楼)面1.5m。

10、干粉系统在操作面一侧选择阀操作手柄,当安装高度超过1.7m时,要采取便于操作的措施。

11、泡沫混合液立管上设置的控制阀,其安装高度一般在1.1~1.5m之间,并需要设置明显的启闭标志;当控制阀的安装高度大于1.8m时,需要设置操作平台或操作凳。

12、泡沫灭火系统消防泵的出液管上设置的带控制阀的回流管,需符合设计要求,控制阀的安装高度一般在0.6~1.2m之间。

13、干粉系统,贮压型系统:全淹没喷头安装高度≤7m;局部应用≤6m;对于贮气瓶型系统,全淹没喷头安装高度≤8m;局部应用安装高度≤7m。

14、全淹没干粉灭火系统泄压口高度大于防护区净高的2/3。

15、嵌墙式灭火器箱,按照手提式灭火器顶部与地面≤1.50m,底部与地面距离≥0.08m。

16、潮湿场所保护型插座,安装高度≥1.5m。车间及试验室插座距地面≥0.3m;特殊场所暗装插座≥0.15m;飞机停放和维修区内电源插座距地面安装高度应大于1.0m。

17、消防应急标志灯具(1)地面安装时,表面应与地面平行,与地面高度差≤3mm;(2)安装在顶部时,灯具上边与顶棚距离大于0.2m;

18、消防应急照明:墙上顶部安装时,底部距离地面高度≥2m,距地面1m以下采用嵌入式安装。

19、疏散指示宜设置在疏散通道及其转角处,且距地面高度1m以下的墙面上。通道上的指示标志,其间距不宜大于20m。

20、信息机房新建机房如采用下送风方式,机房活动地板距地面净高不小于400mm。

21、应急照明配电箱和分配电装置:落地安装高出地面50mm以上;安装在墙上,其底边距地面1.3~1.5m,靠近门轴的侧面距墙≥0.5m,正面操作距离≥1.0m。

22、城市消防远程监控系统用户信息传输、应急照明控制器装置在墙上安装时,其底边距地(楼)面高度宜为1.3~1.5m,正面操作距离不应小于1.2m;落地安装时,其底边宜高出地(楼)面0.1~0.2m。

23、手动火灾报警按钮、消防专用电话、电话插孔、活动挡烟垂壁手动操作按钮;墙面安装距地面高度宜为1.3~1.5m。

24、火灾自动报警控制类设备采用壁挂方式安装时,其主显示屏高度宜为1.5m~1.8m,其靠近门轴的侧面距墙≥0.5m,正面操作距离≥1.2m;落地安装时,其底边宜高出地(楼)面0.1~0.2m。

25、非高灵敏型探测器的采样管网安装高度≤16m。

26、火灾光警报器、壁挂式扬声器,安装高度>2.2m(扬声器箱底边距地面)。 27、室外疏散楼梯护栏1.1m;施工现场临时通道护栏1.2m

28、室内设备安设的放空管应引出室外,其管口要高于附近有人操作的最高设备2m以上。连续排放的放空管口,还应高出半径20m范围内的平台或建筑物顶3.5m以上;间歇排放的放空管口,应高出10m范围内的平台或建筑物顶3.5m以上;平台或建筑物应与放空管垂直面呈45°。

29、压缩天然气地上储罐放散管管口应高出储罐操作平台2m及以上,且应高出地面5m及以上。地下储罐的放散管管口应高出地面2.5m及以上。放散管管口应设有防雨罩。

30、汽车加油站,汽油罐与柴油罐的通气管,应分开设置,管口应高出地面4m及以上。沿建筑物的墙(柱)向上敷设的通气管管口,应高出建筑物的顶面1.5m及以上。通气管管口应安装阻火器。

31、加油站、加气站及汽车加油、加气场地宜设罩棚,有效高度不应小于4.5m。罩棚边缘与加油机或加气机的平面距离不宜小于2m。

32、步行街顶棚高度不小于6m,自然排烟口面积不小于步行街地面面积的25%。

33、锅炉宜选用额定供热量不大于140kW的小型锅炉。燃煤锅炉烟囱出口应高出屋顶2m及以上。

34、加油加气站设置小型内燃发电机组。内燃机的排烟管口,应安装阻火器。排烟管口至各爆炸危险区域边界的水平距离,应符合下列规定:

(1)排烟口高出地面4.5m以下时,管口至各爆炸危险区域边界≥5m。 (2)排烟口高出地面4.5m及以上时,管口至各爆炸危险区域边界≥3m。

35、排烟风机出风口与加压送风机(或补风机)进风口水平距离≥10m,垂直距离≥3m(排烟出风口在上,进风口在下),排烟风机两侧空间≥0.6m.

36、排烟阀(口)距离可燃物≥1.5m,位于净空高度1/2以上。 二、设置及安装间距:

1、甲乙类厂房与高层或重要公共建筑防火间距≥50m,与明火地点防火间距≥30m,单多层≥25m。 装卸甲乙类油品的码头泊位与明火或散发火花的防火间距≥40m。 2、厂房防火间距:

(1)高(同)火墙:甲类≥4m,其他不限。(两座一二级)

(2)低火墙+低屋顶1.00h或高火门(窗、帘):甲乙类≥6m,丙丁戊类≥4m(两座一二级) (3)丙丁戊类+两面不燃墙+屋檐不可燃+各门窗洞口总和≤5%+门窗不正对:防火间距减少25%。 (4)单多层戊类+单多层戊类;按防火规范减少2m。

(5)厂房外设丙类液体储罐:直埋地下且4m范围为防火墙,防火间距不限。 (6)厂房围墙与内建筑间距≥5m 3、仓库防火间距:

(1)单多层戊类+单多层戊类;按防火规范减少2m。 (2)高(同)火墙:丙类≥6m,丁戊类≥4m。 4、民用建筑防火间距

(1)一二级、低火墙+低屋顶1.00h+无天窗、低一二级+高15m防火门(窗、帘):单层≥4m,高层≥3.5m. (2)步行街两侧的建筑物防火间距不小于规范要求且不小于9m,商铺建筑面积不大于300m。 5、疏散距离:

(1)人防工程房间内任一点至疏散门距离不应大于15m。

人防工程疏散门至安全出口(非袋形走道或尽端):医院24m,旅馆30m,其他40m,袋形走道或尽端减半。 (2)一二级不少于2个出口的观众厅、展览、多功能、餐厅、营业厅房间内,任意一点距疏散门≤30m,设自喷后增加25%。

(3)汽车库任意一点距安全出口≤45m,设自喷后,疏散距离≤60m,首层汽车库,疏散距离≤60m。 (4)地铁站厅公共区和站台内任一点到安全出口的最大距离≤50m。(飞机库75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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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防火墙(2、2、4、4)

(1)防火墙距离天窗(可燃端面)小于4m,应采取防火蔓延措施。 (2)转角处的防火墙两侧门窗洞口距离≥4m

7、防火阀两侧各2m范围内的风管及其绝热材料采用不燃材料。防火分区隔墙两侧的防火阀距墙端面不大于200mm。

8、防烟分区不宜大于2000m,长边≤60m。净空高度超过6m,长边≤75m。

9、民用建筑两个疏散门边缘距离不应小于5m;地铁建筑两个疏散门边缘距离不应小于10m。 10、设置在屋顶的锅炉房的条件:常负压+距离安全出口≥6m

11、穿过建筑物的消防车道条件:沿街长度超过150m,总长超过220m。

消防车通道的净宽度和净空高度均≥4.0m,其坡度≤8%。 12、消防车道

(1)有封闭内院或天井的建筑物,当短边长度大于24m时,应设置内院或天井的消防车道。 (2)消防车道转弯半径:轻型消防车≥7m;中型≥9m;重型消防车、登高车≥12m;特种车辆16-20m (3)消防车回车场:单多层:12³12;高层15³15;供重型消防车使用18³18。 13、大于50m建筑间隔布置消防登高面,间隔距离≤30m。

14、建筑高度小于等于50m,最小救援场地15³10m;建筑高度大于50m,最小救援场地20³10m. 15、救援窗:尺寸1³1m,下沿距地面≤1.2m,间距≤20m,每个防火分区不少于2个。

16、隧道内设置ABC类灭火器:设置点不应超过100m,一二类、3车道三类,每个设置点≥4具,其他隧道,每个设置点≥2具。

17、隧道入门100-150m设置警报信号装置;每隔100-150m设置手动报警按钮。 18、室外消火栓或消防水池取水口

(1)消防水泵接合器与室外消火栓或消防水池取水口的距离宜为15m~40m。

(2)消防水池取水口(井)与建筑物(水泵房除外)的距离≥15m;与甲、乙、丙类液体储罐的距离≥40m;与液化石油气储罐的距离≥60m,如采取防止辐射热的保护措施时≥40。吸水高度≤6.0m。

19、人防工程、地下工程,消火栓距出入口距离宜为5m~40m。 20、消火栓设置间距:

①2支水柱室内消火栓、高层汽车库、步行街≤30m

②1支水柱室内消火栓(体积≤5000m多层仓库、高度≤54住宅+一部疏散楼梯、跃层住宅和商业服务网点)、城市隧道、多层汽车库不大于50m

③铁路油品装卸栈桥、工艺装置区≤60m、市政消火栓≤120m。 ④消火栓距离停车场最外一排车辆≥7m,距离加油站或油库≥15m.

21、消防水池或水箱,无管道的侧面,净距≥0.7m;安装有管道的侧面,净距≥1.0m,且管道外壁与建筑本体墙面之间的通道宽度≥O.6m;设有人孔的池顶,顶板面与上面建筑本体板底的净空≥0.8m。 22、给水管网:

(1)机械三通开孔间距不应小于1m,机械四通开孔间距不应小于2m。

(2)消防给水管穿过建筑物承重墙或基础时,应预留洞口,洞口高度应保证管顶上部净空不小于O.1m。消防给水管穿过墙体或楼板时要加设套管,套管长度不小于墙体厚度,或高出楼面50mm。

(3)管道外应刷红色油漆或涂红色环圈标志,红色环圈标志,宽度不应小于20mm,间隔不宜大于4m。 (4)配水支管每15m长度内应至少设一个防晃支架,当管径≤DN40mm时可不设。管径大于DN50mm的管道拐弯、三通及四通位置处应设一个防晃支架。

23、自喷系统,信号阀安装在水流指示器之前,与水流指示器之间的距离≥300m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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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自喷系统,采用K=115快速响应扩展覆盖喷头的系统,同一配水支管上喷头的最大间距和相邻配水支管的最大间距,正方形布置≤4.4m,矩形布置时长边≤4.6m,喷头至墙的距离不应大于2.2m,作用面积应按开放喷头数不少于6只确定。 25、一般情况,自喷系统直立型、下垂型标准喷头溅水盘与顶棚或梁底的距离d满足75mm≤d≤150mm。当在梁或其他障碍物的下方,喷头与顶板之间的距离≤300mm。梁和障碍物及密肋梁板下,溅水盘与梁等障碍物及密肋梁板底面的距离d,25mm≤d≤100mm。在梁间布置的喷头,喷头溅水盘与顶板的距离≤550mm。 26、自喷系统喷头的保护高度和保护半径,应符合下列规定:保护高度0.3≤H≤6.5m; 喷头安装高度<1.5m时,保护半径≤4.5m;喷头安装高度≥1.5m时,保护半径≤7.5m。 27、直立式边墙型喷头,其溅水盘与顶板的距离,100mm≤d≤150mm,与背墙的距离50mm≤d≤100mm。水平式边墙型喷头溅水盘与顶板的距离150mm≤d≤300mm。 28、报警阀连接的管道长度应≤20m,管径为20mm,水力警铃工作压力≥0.05MPa。 29、细水雾分区控制阀操作面与墙或其它设备的距离≥0.8m,并应满足操作要求; 增稳压设施:气压水罐,检修通道宽度≥0.7m,上部空间距离≥0.6m。 30、泡沫液储罐检修通道宽度≥0.7m,且操作面不能小于1.5m; 31、火灾报警系统 (1)点型感烟感温火灾探测器:探测器至墙壁、梁边≥O.5m,至空调送风口≥1.5m;至多孔送风顶棚孔口≥O.5m。宽度小于3m的走道,感温安装间距≤10m,感烟≤15m. (2)线型光束感烟火灾探测器的设置 探测器的光束轴线至顶棚的垂直距离宜为0.3m~1.0m,距地高度不宜超过20m; 相邻两组探测器的水平距离≤14m,探测器至侧墙水平距离≤7m,且≥0.5m,探测器的发射器和接收器之间的距离≤100m; (3)顶棚下方的线型感温火灾探测器,至顶棚的距离宜为0.1m,至墙壁的距离为1m~1.5m; (4)线性感温探测器弯曲半径:缆式>200mm;光栅光纤>300mm;分布式光纤>50mm。 (5)控制器负载数检查:火灾报警控制器≥10只探测器;消防联动控制器≥50个模块;可燃气体报警控制器≥4只探测器。 32、消防泵房主要人行通道宽度≥1.2m,电气控制柜前通道宽度≥1.5m 33、水泵机组基础的平面尺寸,无隔振安装应较水泵机组底座四周各宽出100~150mm;有隔振四周各宽出150mm。水泵机组基础的顶面标高,无隔振安装时应高出泵房地面≥0.10m;有隔振安装时可高出泵房地面≥0.05m。泵房内管道管外底距地面的距离,当管径DN≤150mm时≥0.20m;当管径DN≥200mm时≥0.25m。 34、灯光疏散指示标志设置在疏散走道地面高度1m以下。安装间距:一般走道≤20m,袋形走道、拐弯点及交叉点≤10m,转角处≤1m。 35、自然排烟,汽车库或修车库内最不利点至汽车坡道口≤30m。 36、设置在防火墙两侧的排烟窗水平距离≥2m。 37、排烟口至所在防烟分区最远点水平距离≤30m。 38、自喷喷头安装:梁、通风管道、排管、桥架宽度大于1.2m时,在其腹面以下部位增设喷头。(火灾探测器大于1m增设,小于1m不设) 39、电动机机座的基础与建筑物或其他设备之间应留出距离不小于1m的通道。电动机与墙壁之间,或成列装设的电动机一侧已有通道时,另一侧的净距离应不小于0.3m。。电动机与其他设备的裸露带电部分的距离≥1m。 40、操作面间距总结 设备名称 操作面间距(m消防水泵电器控制柜 1.5 泡沫液储罐 1.5 自喷系统报警阀 1.2 火灾自动报警控制类设备 1.2 应急照明配电箱及分配点装置 1.0 细水雾分区控制阀 0.8 ) 41、任一点到疏散门、安全出口或设备的距离总结 观、展、多位置 人防工程 、餐、营业厅 至—— 间距(m) 放宽条件 统37.5 系统60 设置自喷系设置自喷 自然对流37.5 高度超过6m且 15 30 45 50 60 30 30 30 25 疏散门 疏散门 安全出口 安全出口 面出口 口 直通地排烟自然排烟窗 按钮 手动报警应急广播 汽车库 区和站台 道的门 分区 地铁站厅公共避难走防烟室内任点 防火分区 防火分区 三、时间要求 1、人员疏散时间:一二级建筑,2min;三级建筑1.5min。

2、消防电梯要层层停靠,包括地下室。消防电梯的行驶速度从首层至顶层的运行时间不宜大于60s。

3、消火检给水系统的气压罐消防储存水容积应满足火灾初期供两支水工作30s的消防用水量要求,即Vx=2³5³30=300(L)自动喷水灭火系统的储存水容积应满足火灾初期提供5个喷头工作30s的消防用水量要求,即Vx=5×1×30=150(L)

4、干粉储存容器设计压力可取1.6MPa或2.5MPa压力级;其干粉灭火剂的装量系数不应大于0.85;其增压时间不应大于30s。

5、启动气体(泡沫)灭火装置,气体(泡沫)灭火控制器可设定不大于30s的延迟喷射时间; 6、排烟风机和补风设施,并应在30s内自动关闭与排烟无关的通风、空调系统。 7、排烟风机

(1)地上及高架车站公共区和设备与管理用房排烟风机应保证在280℃时能连续有效工作0.5h

(2)地下车站公共区、区间隧道和车站设备与管理用房排烟风机,应保证在250℃时能连续有效工作1h。 8、消防水池进水管补水时间≤48h,有效总容积大于2000m³时≤96h。

9、高位水箱进水管应满足消防水箱箱8h充满水,进水管管径不小于DN32,出水管和溢流管不小于DN100。 10、消防水泵启动从接收到信号到运行的时间系统达到工作状态:自动启动≤2min,机械应急≤5min。 12、消防水泵的双电源自动切换时间不应大于2s,一路电源与内燃机动力的切换时间不应大于15s。 13、柴油机消防水泵应具备连续工作性能,试验运行时间不应小于24h。 14、泡沫水喷雾联用系统,泡沫供给时间不小于10min。

15、自喷系统:室内最大净空高度不超过8m且保护区域总建筑面积不超过1000㎡的民用建筑可采用局部应用湿式自动喷水灭火系统,但系统应采用快速响应喷头,喷水强度不应低于6L/min﹒㎡,持续喷水时间≥0.5h。 16、水喷雾灭火系统用于灭火控火目的时,系统的响应时间不应大于45s。

17、水喷雾灭火系统防护冷却:用于液化气生产、储存装置或装卸设施响应时间≤1min,用于其他设施≤5min。 18、细水喷雾水泵当采用柴油机作为动力时,连续工作时间不应小于60min。

19、细水喷雾开式系统的设计响应时间≤30s。全淹没应用方式的瓶组式系统,多组瓶组动作响应时差≤2s。

20、气体灭火系统:

(1)全淹没灭火系统延时时间为30s,释放灭火剂时间对于扑救表面火灾应不大于1min;对于扑救固体深位火灾不应大于7min,2min内二氧化碳浓度达到30%。助记口诀:表里如一,神七发生。

22、干粉预制灭火系统清扫管网内残存干粉所需清扫气体量,可按10倍管网内驱动气体残余量选取;清扫工作应在48h内完成。

23、灭火系统备用量要求

二氧化碳系统:喷放后48小时不能恢复,需要100%备用量 其他系统:喷放后72小时不能恢复,需要100%备用量 24、气体(包括干粉)灭火系统设计喷射时间:

二氧化碳:固体表面≤1分钟,固体深位≤7分钟;全淹没≤1分钟,局部应用≥0.5分钟,低燃点、可熔化固体≥1.5分钟。七氟丙烷:电子机房≤8s,其他场所≤10s;IG541系统:48~60s。

④干粉灭火系统:室内(局部应用)≥30s;室外或有复燃的室内局部应用≥60s。全淹没≤30s。 25、灭火浸渍时间

七氟丙烷、IG541系统:固体表面(木材、纸、织物):20分钟;其他固体表面:10分钟; 通信机房:七氟丙烷系统5分钟,IG541系统10分钟。 26、低倍泡沫灭火系统:

(1)固定式泡沫灭火系统的设计应满足在泡沫消防水泵或泡沫混合液泵启动后,将泡沫混合液或泡沫输送到保护对象的时间不大于5min。

(2)泡沫喷雾系统在自动控制状态下,灭火系统的响应时间不应大于60s。 (3)固定顶储罐—非水溶性液体储罐液上喷射:

(4)固定顶储罐—非水溶性液体储罐液下或半液下喷射泡沫灭火系统,其泡沫混合液供给强度不应小于5.0L/min²㎡、连续供给时间不应小于40min。

(5)固定顶——水溶性液体和其它对普通泡沫有破坏作用的甲、乙、丙类液体储罐液上或半液下喷射系统,其泡沫混合液供给强度及连续供给时间不应小于表3-7-2的规定。

(6)外浮顶储罐

钢制双盘式与浮船式外浮顶储罐的保护面积,可按罐壁与泡沫堰板间的环形面积确定。非水溶性液体的泡沫混合液供给强度不应小于12.5L/min²㎡,连续供给时间不应小于30min。 (7)内浮顶储罐

非水溶性液体的泡沫混合液供给强度不应小于12.5L/(min²㎡),水溶性液体的泡沫混合液供给强度不应表小于表3-7-2规定的的1.5倍;泡沫混合液连续供给时间不应小于30min。 (8)泡沫液泵应耐受时长不受时长不低于10min的空载运行时间。

(9)泡沫-水雨淋系统雨淋阀开启至系统各喷头达到设计喷洒流量的时间不得超过60s。 27、消防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系统

(1)系统的应急转换时间不应大于5s;高危险区域使用系统的应急转换时间不应大于0.25s,人员密集场所的应急转换时间不应大于1.5s。

蓄电池初装容量:100m及以下建筑的初始放电时间不小于90min;100m以上建筑的初始放电时间不小于180min;避难层的初始放电时间不小于540min.

(2)系统自检系统持续主电工作48h后每隔(30±2))d自动由主电工作状态转入应急工作状态并持续续30s~180s。系统持续主电工作每隔一年自动由主电工作状态转入应急工作状态并持续至放电终止,然后自动恢复到主电工作状态,持续应急工作时间不少于30min。

28、应急照明、疏散指示连续供电时间:(1)超高层民用建筑、一二类隧道1.5h;

(2)医疗、老年人建筑、建筑面积大于10万m2公共建筑、建筑面积大于2万m2地下半地下建筑、1h;(3)其他建筑(汽车库、人防工程)0.5h。

(3)一、二类隧道≥1.5h,其他隧道、地铁地下线路≥1.0h。

29、排烟系统的联动控制——当火灾确认后,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应在15s内联动开启同一排烟区域的全部排烟阀(口))、排烟风机和补风设施。并应在30s内自动关闭与排烟无关的通风、空调。

确认火灾后,由发生火灾的报警区域开始,顺序启动全楼疏散通道的消防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系统疏散指示系统,系统全部投入应急状态的启动时间不应大于5s。

30、在火灾报警后经逻辑确认(或人工确认),消防联动控制器应在3s内按设定的控制逻辑准确发出联动控动控制信号给相应的消防设备。区域显示器(火灾显示盘)应在3s内正确接收和显示火灾报警控制器发出的火灾报警信号。 31、火灾声警报器单次发出火灾警报时间宜为8~20s;消防应急广播单次语音播放时间10s~30s。

32、确认火灾后,由发生火灾的报警区域开始,顺序启动全楼疏散通道的消防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系统,系统全部投入应急状态的启动时间不应大于5s。

33、应急照明控制器的主电源由消防电源供电,备用电源至少是控制器在主电源中断后工作3h。 34、消防控制室图形显示装置

10s内显示火灾报警和反馈信号信号,100s内显示其他输入输入信号(故障信号)的状态。 35、报警控制器、探测器响应时间

(1)火灾报警控制器,60s内发出报警信号,100s内发出故障信号;一个总线负载≥10个探测器。 (2)电气火灾监控器,60s内发出报警信号,100s内发出故障信号;

(3)管路采样式吸气感烟火灾探测器,控制器120s内发出火灾报警信号,100s发出故障信息。 (4)可燃气体探测器,探测器应在30s内响应,60s内恢复到正常监控状态。

35、城市远程监控系统备用电源的电池容量应能提供传输装置在正常监视状态下至少工作作8h。监控中心能同时接收和处理不少于3个联网用户的火灾报警信息。从用户信息传输装置获取火灾报警信息报警信息到监控中心接收显示的响应时间不大于10s。 36、消防备用电源的选型及设置:

自备应急发电机组提供备用电源:一级或二级负荷手动自动启动30s内供电;采用中压柴油发电机组时,60s内供电;快速自启动的发电机组15s内供电。电动机动机类负载启动间隔宜在10s~20s之间。 消防水泵的双电源自动切换时间不应大于2S,一路电源与内燃机动力的切换时间不应大于15S. 37、清水灭火器的有效喷水时间为1min左右。

38、消防备用电源应满足火灾时消防设备持续运行时间的要求:

商业楼、展览楼、综合楼、一类建筑的财贸金融楼、图书馆、书库、重要的档案楼、科研楼和旅馆的消防水泵火灾时持续运行为时间为3h,其他高层建筑为为2h;用于防火卷帘的水幕泵火灾时持续运行为时间为3h;消防电梯火灾时持续运行时间应大于消防水泵、水幕泵火灾时持续运行时间;建筑高度大于100m的的民用建筑,加压风机、防排烟机火灾时持续运行时间要大于90min;;医疗建筑、老年人建筑、总建筑面积大于100000㎡的公共建筑,火灾时持续运行时间要大于60min;;其他建筑(汽车库、人防工程)要大于30min。 39、铁路油罐装卸区,装卸完毕后,须静止至少2min后后,再进行计量等作业。

40、公路油罐装卸,付油完毕后断开接地线,待油罐车静置3-5min后,才能启动车辆缓慢驶离。 41、自喷系统测试时间

(1)具有延迟功能的水流指示器,检查桨片动作后报警延迟2-90s,且不可调。

(2)湿式报警阀带延迟器的水力警铃在5-90s内发出报警铃声,不带延迟器的水力警铃应在15s内发出报警铃声。进水压力大于0.14MPa、放水流量大于1L/s时,报警阀启动。

(3)自动和手动方式启动的雨淋报警阀,在联动信号发出或者手动控制操作后15s内启动;公称直径大于200mm的雨淋报警阀,在60s之内启动。

(4)测试管网容积,干式系统充水时间不大于1min;预作用系统充水时间不大于2min。 (5)湿式报警阀测试:开启末端试水装置5min内,消防水泵自动启动。

(6)干式报警阀测试:开启末端试水装置置1min后,其出水压力不得低于0.05MPa。 (7)开启末端试水装置:火灾报警控制器确认火灾2min后,其出水压力不低于0.05MPa。 43、细水喷雾系统管网吹扫

1)采用压缩空气或氮气吹扫。2)吹扫压力不大于管道的设计压力。

3)吹扫气体流速不小于20m/s。以5min内靶板上无锈渣、灰尘、水渍及其他杂物为合格。

45、泡沫灭火系统组件强度和严密性检查的要求。管道的冲洗:最大设计流量进行冲洗,水流速度不低于1.5m/s。 (4)测试喷射时间:低倍、中倍≥1min,高倍≥30s。 46、干粉灭火系统压力试验管网吹扫

管网吹扫可采用压缩空气或氮气;吹扫时,管道末端的气体流速不小于20m/s。 47、消防水带压力试验:

截取1.2m长的水带,使用手动试压泵或电动试压泵平稳加压至试验压力,保压5min,检查是否有渗漏现象,有渗漏则不合格。在试验压力状态下,继续加压,升压至试样爆破,其爆破时压力不应小于水带工作压力的的3倍。如常用8型水带的试验压力为1.2MPa,爆破压力不小于2.4MPa. 48、消防水抗跌试验

将水(旋转开关处于关闭位置)以喷嘴垂直朝上、喷嘴垂直朝下,以及水轴线处于水平(若有开关时,开关处于水轴线之下处并处于关闭位置)三个位置,从离地(2.0土0.02)m高处(从水的最低点算起)自由跌落到混凝土地面上,水在每个位置各跌落两次。 49、水密封性能试验

封闭水的出水端,将水的进水端通过接口与手动试压泵或电动试压泵装置相连,排除体内的空气,然后缓慢加压至最大工作压力的1.5倍,保压2min,水不出现裂纹、断裂或影响正常。 50、消防接口抗跌落性能: 内扣式接口以扣爪垂直朝下的位置(卡式接口和螺纹式接口从接口的轴线呈水平状),将接口的最低点离地面(1.5±0.05)m高度,然后自由跌落到混凝土地面上。 51、自动喷水灭火系统组件试验 喷头密封性能试验:试验压力为3.0MPa,保压时间不少于3min。 报警阀密封性能试验:试验压力为额定工作压力的2倍的静水压力,保压时间不小于5min。 末端试水装置:试验压力为额定工作压力的的1.1倍,保压时间为5min。 52、系统响应时间总结(报警设备发出信号至最不利点喷出水雾时间) 设备名称 系统响应时间 四、允许偏差: 1、气瓶、灭火剂瓶安装高度差:①气体灭火系统:驱动气瓶±10mm,灭火剂瓶±20mm;②干粉灭火系统:启动气瓶±10mm,其他(驱动气体瓶、容器瓶)气瓶±20mm。(最先动作的瓶为±10) 2、气体灭火系统同一系统中容器阀上的压力表的安装高度差不宜超±10mm。 3、室内消火栓栓口允许偏差±20mm,消火栓箱内的阀门距箱侧面140mm,距箱后面100m,允许偏差±5mm。消火栓箱体垂直度偏差±3mm。泡沫消火栓坐标的允许偏差20mm。 4、消防水泵控制柜基座,水平误差±2mm. 5、环泵式比例混合器安装标高的允许偏差为±10mm。 泡沫灭火系统的泡沫喷头的安装,顶部安装的泡沫喷头,其坐标的允许偏差,室外安装为15mm,室内安装为10mm;标高的允许偏差,室外安装为±15mm室内安装为±10mm. 五、分贝要求: 水力警铃:3m处达到70dB; 非住宅火灾声光报警器(测试):3m处75dB—120dB,光信号25m处清晰可见。 防火门故障声光报警声:正前方1m处65-85dB,每分钟1次,持续1-3s。 应急广播扬声器、火灾报警器:声压级不小于60dB;环境噪声大于60dB场所,最远点高于背景噪声15dB。 六、设计控制数量总结 (1)自喷系统 报警阀组:每个湿式或预作用报警阀组控制的喷头数≤800个,每个干式报警阀组控制的喷头数≤500个。 每个报警阀组供水的最低、最高位置的喷头高程差≤50m 配水支管:每个配水支管控制的标准喷头数:轻、中危险等级场所≤8个;严重、仓库级场所≤6个。 (2)火灾报警系统 管路采样吸气式感烟探测器:总管长度≤200m,每根支管长度≤100m,采样孔总数≤100个,每根支管上采样孔数目≤25个。毛细管≤4m。 每个火灾报警控制器控制的模块、设备总数和地址总数均≤3200点,每个回路设备总数≤200点。每个火灾报消防联动控制器控制的模块、设备总数和地址总数均≤1600点,每个回路设备总数≤100点。且留由不小于10%余量。 每个控制器除消防控制室外,不能跨越避难层。 总线隔离器保护的总数≤32点。 (3)应急照明供电: 一台应急照明控制器直接控制的集中电源、分配电装置、配电箱及灯具总数不大于3200个。 一个应急照明配电箱供电范围:公共建筑≤8层,住宅≤16层。 水喷雾灭火 45s 水喷雾冷却液化气 水喷雾冷却其他 60s 300s 细水雾开式系统 30s 低倍泡沫喷雾系统 60s 一个应急照明配电箱或分配电装置覆盖的防火分区总面积≤4000m2,交通隧道≤500m,地铁≤1/2区段。 七、气体灭火系统、细水雾及干粉灭火系统数据要求

1、一个防护区(全淹没)划分满足下列条件:S(面积),V(容积)

气体灭火系统:管网系统:S≤800m且V≤3600m;预制系统S≤500m且V≤1600m细水雾系统:泵组式:V≤3000m ;瓶组式:V≤260m

2、气体灭火系统设计浓度、灭火浓度、惰化(设计)浓度的关系: 二氧化碳灭火系统:设计浓度≥1.7³灭火浓度;且≥34%;

七氟丙烷、IG541灭火系统:设计浓度≥1.3³灭火浓度;惰化设计浓度≥惰化浓度³1.1 3、七氟丙烷灭火设计浓度:

固定表面:灭火浓度5.8%;通信电子机房灭火设计浓度8%;油浸变压器灭火设计浓度9%;④图书文物资料灭火设计浓度10%.

7、干粉灭火系统设计浓度(全淹没)≥0.65kg/m10、环境温度:

二氧化碳:(高压:0-49℃,低压:-23-49℃)干粉系统:-20-50℃;其他气体:-10-50℃ 11、喷头安装要求(必要时加防尘罩):

贴临顶板≤0.5m;保护高度0.3-6.5m;加防尘罩

安装高度(h),保护半径(r):当h<1.5m,r≤4.5m;当h≥1.5m,r≤7.5m; 12、二氧化碳系统储存装置设计压力及选择阀工作压力

储存装置设计压力:高压≥15MPa,低压≥2.5MPa,损失10%及时补充。(CO2灭火器损失5%及时补充)。选择阀工作压力:高压系统≥12MPa,低压系统≥2.5MPa;

13、干粉储存容器设计压力:1.6MPa,2.5MPa。增压时间≤30s。 14、全淹没系统开口面积:

二氧化碳系统≤防护总面积3%;干粉系统≤防护总面积15% 15、局部应用系统空气流速要求

细水雾、二氧化碳系统≤3m/s;干粉系统≤2m/s 16、灭火系统备用量要求

二氧化碳系统:喷放后48小时不能恢复,需要100%备用量 其他系统:喷放后72小时不能恢复,需要100%备用量 17、气体、干粉存储容器充装量:

气体质量≤(1+1.5%)设计充装量,压力≤(1+5%)设计压力,低于90%报警; 干粉质量≤(1+3%)设计充装量,压力≤(1+5%)设计压力

18、防护区、保护对象数目要求:一套气体或干粉灭火系统最大保护对象不超过8个。 19、一个防护区内预制灭火系统配置数目及相应时间要求: 干粉灭火系统≤4套;气体灭火系统≤10套;

同一个防护区各预制系统响应时间差≤2s④预制系统(气体灭火系统)装置间距≤10m。⑤充气压力≤2.5MPa。 20、预制干粉灭火系统要求:

灭火剂储存量不得大于150kg;管道长度不得大于20m;工作压力不得大于2.5MPa(与气体相同) 21、干粉灭火系统管网压力:管网起点压力(容器阀出口)≤2.5MPa;最不利点≥0.1MPa。 22、最小工作压力(系统最不利点压力):

自喷喷头动压0.05MPa;二类高层、单多层民用建筑静压0.07MPa;一类高层、工业建筑、自喷系统静压0.1MPa;④干粉灭火系统0.1MPa;⑤水喷雾灭火系统用于防护冷却甲B、乙、丙液体储罐0.15MPa,用于其他场所防护冷却0.2MPa,用于灭火时0.35MPa;⑥细水喷雾喷头1.2MPa;⑦消火栓栓口动压:高层建筑、工业建筑及民用净空高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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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于8m建筑(高工8)0.35MPa(充实水柱13m),其他场所0.25MPa(充实水柱10m) 八、平面布置——防火分隔 1、厂房层数记忆口诀: 二乙六,三丙二,三丁戊三,四丁戊单,甲全为单(宜),其他都不限, 2、用建筑层数记忆口诀: 住宅建筑:三级9,四级3。公共建筑:三级5,四级2(3、5、9;4、2、3) 人员密集:3、2;4、1 3、防火分区面积记忆方法: 一级甲乙单,分别四五千,如果降一级,各自减一千,乙类变高层,继续减一半。 九、高位水箱容量 建筑类型 建筑高度 住宅建筑 建筑类型 建筑高度 公共建筑 室内消火栓设计流量Q(L/s) 水箱容量 建筑面积 水箱容量 类型 最不利点静水压力 超高层公共 0.15 18 Q≤25 12 10000<S≤30000 36 一类高层公共、工业建筑、自喷系统 0.1 6 h≤50 12 一类高层及 50<h≤100 36 18 100<h≤150 50 Q>25 18 S>30000 50 S<20000m2工业建筑及其他 0.07 36 h>150 100 21<h≤27 27<h≤54 54<h≤100 h>100 试验类型 设备名称 消火栓(强冲严)、水压强度 自喷(强严冲)、水喷雾系统管网(冲强严) 细水雾系统管网(冲强严吹)水压强度、严密性先后进行 气体灭火系统管网(强严) 泡沫灭火系统阀门 钢制泡沫液储罐 泡沫灭火系统管网(强严冲) 水压强度 水压严密性 水压严密性 水压强度 水压严密性 水压严密性 气压严密性 水压强度 水压严密性 气体严密性(干、预) 强度及严密性 试验压力及过程 ①P工作≤1MPa时,P试验=1.5³P工作且≥1.4MPa;②P工作>1MPa时,P试验=P工作+0.4MPa 稳压时间 30min 24h 24h 5min 2h 24h 每级稳压3min 合格要求 压力降≤0.05MPa 无泄漏 压力降≤0.01MPa 无损坏、无变形 无泄漏 压力降≤0.01MPa 无损坏、无变形 无损坏、无变形 无泄漏 无泄漏 无损坏、无变形 无泄漏 设计工作压力 0.28MPa P试验=1.5³P工作 设计工作压力 0.28MPa(双流体系统;P试验=1.2³P工作) 先升至试验压力的50%,再逐步10%升压 P试验=1.5³P工作 P试验=1.1³P工作 装满水静压力 P试验=1.5³P工作 设计工作压力 0.5h 5min 0.5h 干粉灭火系统管网(强严吹)水压强度、严密性先后进行 水压强度 气压强度 气压严密性 P试验=1.5³P最大工作,以0.5MPa/s速率增加 先升至试验压力的50%,再逐步10%升压 干粉输送管道:设计最大工作压力;气体输送管道:气体最高储存压力。以0.5MPa/s速率增加至试验压力 5min 3min 无损坏、无变形 无泄漏 压力降≤10%试验压力 P试验=1.15³P最大工作;预实验压力0.2MPa。试验:每级稳压 消防水带(截取1.2m) 水 自喷系统喷头 报警阀 末端试水装置 水压严密性 爆破试验 密封性能 密封性能 密封性能 密封性能 P试验=1.5³P工作 加压至爆破,爆破压力≥3³P工作,合格 P试验=1.5³P工作 3.0MPa P试验=2³P工作(静水压力) P试验=1.1³P工作 5min 无泄漏 2min 3min 5min 5min 不出现裂纹、断裂 无泄漏 无泄漏 无泄漏 3.0h 防火墙+(2.0h 楼板) 汽库、修库与其他分隔 3.0h 隔墙 3.0h防爆墙 3.0h 防火墙+1.5h 2.5h 隔墙 +1.0h 楼板 2.0h 隔墙 2.0h 隔墙 +1.5h 2.0h隔墙 1.0h楼板 +1.0h楼板 隔墙+0.5h 除商业网点外,多层住宅与非住部分分隔 丁戊类中间仓库与其他部位隔开 丁戊厂房内通风机房 锅炉房内储油间与锅炉房分隔 防火隔墙,办公室休避难走道 息室设在丙类厂房内,隔开 剧场、电影院、礼堂与其他区域隔开;甲级防火门 避难层与设备间、管道井分隔;甲级防火门 避难间与其他部位分隔;甲级防火门 地下半地下商场营业厅大于2万m2分隔 可爆的甲乙厂房的分控室贴建 办公室、休息室与甲乙类厂房贴建,分隔 厂房内丙类液体中间储罐房间与其他部位隔开 办公室休息室设在丙丁类仓库内,隔开 多高层住宅与商业网点分隔 歌舞娱乐 放映游艺,乙级防火门 除商业网点外,高层住宅与非住分隔 民用建筑避难层四周的墙体及隔墙;甲级防火门 民用建筑避难走道两侧的隔墙 甲乙丙类中间仓库与其他部位隔开 消防控制室、消防水泵房,防烟机房、灭火剂储瓶室、变配电室、通信机房、通风空调机房、可燃物均值大于30kg/m2房间。(人防工程为甲级防火门) 医疗建筑手术室实验室胶片室,幼托儿童游乐厅老年建筑与其他隔开,乙级门窗 避难层楼板、超高层楼板2.00h 4.0h防火墙:甲乙类厂房、甲乙丙类仓库的防火墙。 锅炉房、变压器 4.0h防火墙:甲乙丙类厂房中间仓库的防火墙分隔。 消防控制室、灭5.0h耐火极限支座:液化石油气地上储罐支座(钢筋混泥土) 火设备室、消防水泵房、通风空调机房、变配电室(甲级门) 十、相同数字总结:

(一)45°

1.有爆炸危险的厂房平面布置最好采用矩形,与主导风向应垂直或夹角≥45°。 2.探测器宜水平安装,当确实需倾斜安装时,倾斜角≤45° 3.室外楼梯作为疏散楼梯时倾斜度≤45°

4.用作丁、戊类厂房内第二安全出口的楼梯可采用金金属梯,但净宽度≥0.90m,倾斜⻆角度≤45° 5.二氧化碳局部应用系统的架空型喷头宜垂直布置于保护面积的中心。当确需非垂直布置时,喷头的安装角≥45°。 (二)0.10MPa;

1. 当有两路路消防供水且允许消防水泵直接吸水时,应符合下列列规定: ①每一路路消防供水应满足消防给水设计流量和火灾时必须保证的其他用水; ②火灾时室外给水管⽹网的压力从地面算起不≥0.10MPa;

③消防水泵扬程应按室外给水管网的最低水压计算,并应以室外给水的最高水压校核消防水泵的工况

2.当市政给水管网设有市政消火栓时,其平时运行工作压力不应小于0.14MPa,火灾时水力最不利市政消火栓的出流量量不应小于15L/s,且供水压力从地面算起≥0.10MPa

3.火灾时消防水鹤的出流量不宜低于30L/s,且供水压力从地面算起≥0.10MPa. (三)0.14MPa

1、湿式报警阀:进水压力>0.14MPa、放水流量>1L/s,报警阀启动。不带延迟15s,带延迟5-90s水力警铃报警。 2、水流指示器:实验压力:0.14-1.2MPa,流量≤15L/min不报警,流量在15-37.5L/min报警,达到37.5L/min一定报警,带延迟2-90s水流指示器报警。 3、室外消火栓平行运行工作压力≥0.14MPa,消防时最不利点出水流量≥15L/s,且供水压力从地面算起≥0.10MPa。 (四)25%

1.室内或⾛走道的任一点至防烟分区内最近的排烟窗的水平距离≤30m,当公共建筑室内⾼高度超过6.00m且具有自然对流条件时,其水平距离可增加25%。

2.当排烟阀(口)设在吊顶内,并通过吊顶上部空间进行行排烟时,封闭式吊顶的烟气流入口的颈部烟⽓气速度≤1.50m/s;非封闭吊顶的开孔率≥吊顶净面积的25%,且应均匀布置。

3.步行行街顶棚应设置自然排烟设施并宜采用常开式的排烟口,且开口的有效面积≥步行行街地面面积的25% 4.下沉式广场确需设置防风雨篷时,防风雨篷不不应完全封闭,四周开口部位应均匀布置,开口的面积≥该空间地面面积的25% ,开口高度≥1.0m ;开口设置百叶时,百叶的有效排烟面积=60%百叶通风口面积

5.两座丙、丁、戊类厂房(单多层民用建筑)相邻两面外墙均为不不燃墙体,无外露露的可燃性屋檐,每面外墙上的门、窗、洞洞口不不正对开设且面积之和各≤该外墙面积的5%,其防火间距减少25%

6.采用无线通信方式时,通信模块的间距≤额定通信距离的75 %,模块应设置在明显部位且有明显标志. 7.民用建筑内疏散距离当该场所全部设置自喷系统时,可增加25%

8.甲、乙类厂房内的空气不应循环使用。丙类厂房内含有燃烧或爆炸危险粉尘、纤维的空气,在循环使用前应经净化处理理,并应使空气中的含尘浓度低于其爆炸下限的25%

9.甲、乙、丙类液体的固定顶储罐区或半露露天堆场,乙、丙类液体桶装堆场与甲类厂房(仓库)、民用建筑的防火间距,应按本表的规定增加25%,且与甲类厂房(仓库)、裙房、单、多层民用建筑的防火间距不不应小于25m,与明火或散发火花地点的防火间距应按本表有关四级耐火等级建筑物的规定增加25%。 (五)30%

1.商店的疏散人数应按每层营业厅的建筑面积乘以规定的人员密度计算。对于建材商店、家具和灯饰展示建筑,其人员密度可按规定值的30%确定。

2.在装有⽹网格、栅板类通透性吊顶的场所,系统的喷水强度应按表的1.3倍确定(增加30%)

3.干式系统的作用面积按表的1.3倍确定;每个雨淋淋阀控制的喷水面积≤表的作用面积(增加30%)

4.歌舞娱乐、网吧、商场、寺庙以及地下场所等灭火器计算单元最小需配灭火级别应在计算结果的基础上增加30% 5.人防工程中,在一个防火分区内,设置通向室外、直通室外的疏散楼梯间或避难走道的安全出口宽度之和,不小于规范规定的安全出口总宽度的70%(减少30%)

6.⼀一、⼆二级耐火等级公共建筑内的安全出口全部直通室处确有困难的防火分区,可利利用通向相邻防火分区的甲级防火门作为安全出口,但不不能大于本防火分区总宽度的30%

7.模拟喷放试验采用干粉灭火剂和自动启动方式,干粉用量不不少于设计用量的30%

8.对墙面保温泡沫塑料料,应同时满足以下要求:B1级氧指数值OI≥30%; B2级氧指数值OI≥26%。 (六)50%

1.柴油机消防水泵的供油箱应根据火灾延续时间确定,且油箱最小有效容积应按 1.5L/kW 配置,柴油机消防水泵油箱内储存的燃料料不应小于50%的储量。

2.当⾼高层民用建筑采用⾼高位消防水池供水的高压消防给水系统,水池储存室内消防给水⼀一起火灾灭火用水量确有困难,且火灾时补水可靠时,其总有效容积≥室内消防水量的50%; 3.补⻛风系统应直接从室外引入空气,补风量≥排烟量的50%

4.建筑面积≤5000㎡的人防⼯工程,其消防备用照明的照度值不不宜低于正常照明照度值的50%

5.步行行街的端部在各层均不不宜封闭,确需封闭时,应在井墙上设置可开启的门窗,且可开启门窗的面积≥该部位外墙面积的50%

6.消防给水管⽹网防晃⽀支架的强度,应满足管道、配件及管内水的自重+50%的水平方向推力力时不损坏或不产生永久变形。

7.自动喷水灭火系统货架储物仓库应采用钢制货架并用通透性层板,层板中通部分的面积不应小于层板总面积的50%;当采用木制货架及采用封闭层板货架的仓库,应按堆垛储物仓库设计。

8.建筑内设有自动喷水、水喷雾、泡沫或固定消防炮等一种或两种以上自动水灭火系统全保护时,多层建筑室内消火栓系统设计流量量可按3.5.2减少50%,但≥10L/s 9.建筑高度大于32m 的高层建筑,直灌式加压送风系统应采用楼梯间多点部位送风的方式,送风口之间距离不宜小于建筑高度的50%。

疏散走道、避难走道区别

●防排烟设计:避难走道的前室应设置防烟设施,建筑内长度大于20m的疏散走道应设置排烟设施。

●防护设计:不同耐火等级的建筑,其疏散走道两侧的隔墙耐火极限有所区别(一般情况下,一二级为1.00h不燃性,三级为1.00h不燃性,三级为0.25h难燃性);避难走道两侧的防火隔墙不应低于3.00h。

●疏散照明设计:建筑内疏散照明的地面最低水平照度,对于疏散走道,不应低于1.0lx,对于避难走道,不应低于5.0lx。 必考点

6.4.10疏散走道在防火分区处应设置常开甲级防火门。 6.4.14避难走道的设置应符合下列规定:

1)避难走道防火隔墙的耐火极限不应低于3.00h,楼板的耐火极限不应低于1.50h。

2)避难走道直通地面的出口不应少于2个,并应设置在不同方向;当避难走道仅与一个防火分区相通且该防火分区至少有1个直通室外的安全出口时,可设置1个直通地面的出口。任一防火分区通向避难走道的门至该避难走道最近直通地面的出口的距离不应大于60m。

3)避难走道的净宽度不应小于任一防火分区通向该避难走道的设计疏散总净宽度。 4)避难走道内部装修材料的燃烧性能应为A级。

5)防火分区至避难走道入口处应设置防烟前室,前室的使用面积不应小于6.0㎡,开向前室的门应采用甲级防火门,前室开向避难走道的门应采用乙级防火门。

6)避难走道内应设置消火栓、消防应急照明、应急广播和消防专线电话。

8.2.3歌舞娱乐放映游艺场所、总建筑面积大于500㎡的商业营业厅等公众活动场所的疏散走道的地面上,应设置能保持视觉连续发光的疏散指示标志,并宜设置灯光型疏散指示标志。当地面照度较大时,可设置蓄光型疏散指示标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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