竣工验收阶段
一、竣工验收条件
1、通车试运营2年后
1、交工验收提出的工程质量缺陷等遗留问题已处理完毕,并经项目法人验 收合格
2、工程决算已按交通部规定的办法编制完成,竣工决算已经审计,并经交 通主管部门或其授权单位认定
4、竣工文件已按交通部规定的内容完成
5、对需进行档案、环保等单项验收的项目,已经有关部门验收合格 6、各参建单位已按交通部规定的内容完成各自的工作报告
7、质量监督站已按交通部规定的公路工程质量鉴定办法对质量检测鉴定合格,并形成《工程质量鉴定报告》。
二、竣工验收内容
1、成立竣工验收委员会
2、听取项目法人、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的工作报告 3、听取质量监督机构的《工作报告》及《工程质量鉴定报告》 4、检查工程实体质量、审查有关资料
5、按交通部规定的办法对工程质量进行评分,并确定工程质量等级 6、按交通部规定的办法对参建单位进行综合评价 7、对建设项目进行综合评价 8、形成并通过《竣工验收鉴定书》
三、竣工验收程序 (一)竣工验收流程图
通车试运营2年后,满足竣 工验收条件
不满足条件 满足条件 项目法人向质量监督站申请 竣工验收检测 质量监督站制订竣工检测方 案及检测前工作准备 质量监督站组织交通工程试验检测中心 进行竣工检测及检测资料收集、整理 质量监督站根据检测情况完成工 程质量鉴定报告及监督工作报告 项目法人向交通主管部门申 请竣工验收 由交通主管部门组织竣工验 收,并成立竣工验收委员会 竣工验收会议 交通主管部门签发《公路工程 竣工验收鉴定书》 质量监督站依据竣工验收结论对各参建单位签发工作综合评价等级证书 (二)竣工验收各步骤要求 1、通车试运营2年后,满足竣工验收条件
在交工验收后通车试运营2年后,且满足《公路工程竣(交)工验收办法》竣工验收条件时,项目法人先向质量监督机构申请竣工验收检测。 2、向质量监督机构申请竣工验收检测
在向质量监督机构提交“竣工验收检测申请”时,项目法人应向质量监督机构提交试运营期间的“质量情况报告”以及交工验收提出的工程质量缺陷等遗留问题的“处理情况报告”.“竣工验收检测申请书\"格式详见附件14。 3、质量监督站制订竣工检测方案及检测前工作准备
质量监督站在接到项目法人“竣工验收检测申请”后, 根据《公路工程竣(交)工验收办法》制定“竣工检测方案”,制定“竣工检测方案“应依据:《公路工程竣(交)工验收办法》的有关规定、交通疏导方案以及检测单位的人员安排。\"竣工检测方案“格式见附件6、7
检测方案制订出来后,送交建设单位进行核实,无异议后,进入竣工检测准备阶段:
①深圳市交通工程试验检测中心按照方案要求进行交工检测准备,包括人员安排、检测设备准备及其它安排。
②项目法人按照方案要求在全路段进行桩号标识,对方案中需要检测的位置设置明显的标识。
③项目法人应根据检测方案制订交通疏导方案,确保检测人员的作业安全。 4、质量监督站组织交通工程试验检测中心进行竣工检测及检测资料收集、整理 根据工程的具体情况,对简单或工程量小的工程项目一般在1天内完成现场检测,对较复杂或稍大工程量项目一般2天~4天内完成现场检测,对复杂或工程量大的项目一般在5天内完成现场检测。所有检测负责人在检测3天内完成检测内业工作,并向质量监督负责人提交检测资料。提交的检测资料应包括(交)工检测抽查试验数据统计表(详见附件8)及试验检测报告;外观检查按公路工程质量鉴定办法要求逐项检查,检查情况按附件9进行汇总. 5、质量监督站根据检测情况完成工程质量鉴定报告及监督工作报告
在检测单位完成竣工检测并提交了方案要求的检测报告后,质量监督根据检测情况在20天内出具“工程质量鉴定报告”及“监督工作报告\".“工程质量鉴定报告\"应包括以下内容:
①项目的基本情况; ②鉴定工作依据及内容;
③检测项目、检测时间及外观质量检查情况; ④交工验收存在的问题及处理情况; ⑤试运营期存在的质量问题及处理情况
⑥质量鉴定结论(包括各合同段质量评分及建设项目质量评分)。 “监督工作报告”应包括以下内容: ①质量监督概况; ②建设程序的监督情况; ③监理人员的检查情况;
④施工过程中质量监督情况; ⑤对设计、监理、施工单位的评价; ⑥对建设单位管理情况的评价;
⑦工程质量意件(交工验收前的工程质量检测意见和竣工验收前的工程质量
鉴定意见)
6、项目法人向交通主管部门申请竣工验收
在满足公路工程竣工验收条件后,项目法人应按照项目管理权限及时向交通主管部门申请竣工验收。交通主管部门在收到申请之日起30日内,对申请人递交的材料进行审查,对于符合竣工验收条件的,在收到申请文件之日起3个月内组织竣工验收;对不符合竣工验收条件的,及时退回并告知理由. 7、由交通主管部门组织竣工验收,并成立竣工验收委员会
竣工验收委员会由交通主管部门、公路管理机构、质量监督机构等代表组成。对于大中型项目及技术复杂工程,应邀请有关专家参加。
项目法人、设计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及接管养护等单位均要参加竣工验收工作。 8、竣工验收会议
由交通主管部门组织竣工验收会议,竣工验收会议的主要工作内容是: ①成立竣工验收委员会;
②听取项目法人、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的工作报告; ③听取质量监督机构的“工作报告\"及“工程质量鉴定报告”; ④检查工程实体质量、审查有关资料;
⑤按交通部规定的办法对工程质量进行评分,并确定工程质量等级; ⑥按交通部规定的办法对参建单位进行综合评价; ⑦对建设项目进行综合评价; ⑧形成并通过《竣工验收鉴定书》;
9、交通主管部门签发《公路工程竣工验收鉴定书》
根据竣工验收会议、检查工程实体质量及审查有关资料等情况形成并通过竣工验收鉴定书,由交通主管部门签发《公路工程竣工验收鉴定书》格式见附件15.
10、质量监督站依据竣工验收结论对各参建单位签发工作综合评价等级证书
通过竣工验收的工程,由质量监督机构依据竣工验收结论,按照附件16格式对各参建单位签发《工作综合评价等级证书》。
附件14 公路工程竣工验收检测申请书 深圳市公路工程质量监督站:
工程 合同段经交工验收后已通车试运营2年,并符合竣工验收条件。现拟请贵站在 年 月 日对本工程的 合同段进行竣工验收检测,竣工检测内容包括□路基 □路面 □桥梁 □隧道 □交通安全设施 □其它等单位工程。 附件:1、试运营期间的质量情况报告
2、交工验收提出的工程质量缺陷等遗留问题的处理情况报告
建设单位(印章): 项目负责人:
年 月 日
附件15 公路工程竣工验收鉴定书
一 工程名称 二 工程地点及 主要控制点 三 建设依据 四 技术标准与 主要指标 五 建设规模 及性质 开工日期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六 竣工日期 批准概算 七 竣工决算 工程建设 主要内容 八 九 主要材料 实际消耗 十 实际征用土 地数(亩) 十一 建设项目工程 质量鉴定结论 十二 对建设、设计、施工、 建设单位的综合评价 十三 建设项目管理 综合评价及等级 十四 有关问题的 决定和建议 附表:1、竣工验收委员会名单 2、工程交接单位代表签名表
附件16 项目参建单位工作综合评价等级证书
工程名称: 单位名称: 承担工程的内容: 竣工验收结论: 项目质量监督机构或授权人(签字) 盖章(项目质量监督机构) 年 月 日 注:1、项目参建单位包括项目法人、设计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 2、竣工验收完成时,项目质量监督机构分别对项目各参建单位填写工作综合评价等级证书;
3、竣工验收结论根据竣工验收会对各参建单位工作综合评价结果填写综合评价评语(包括评分和评价等级)。